通江县林业局
关于开展蜀柏毒蛾飞机防治作业的公告
为及时有效防治蜀柏毒蛾(俗称柏毛虫)等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确保森林生态安全,按照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统一部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诺江镇、壁州街道等区域开展林业有害生物(蜀柏毒蛾)飞机防治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4月25日(遇大风、暴雨等不可抗力原因时间顺延)。
二、实施区域。以县城为轴心10km范围内、巴万高速沿线2km适合飞防的柏木林区,面积3万亩,辖诺江镇、壁州街道、春在镇、广纳镇等部分区域。
三、禁止行为。禁止在飞防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烧灰积肥等野外用火;禁止向空中释放气球、风筝、航模等低空飞行器、飘浮物;禁止向飞机投掷弹药、石块、棍棒、绳索等危险物品;禁止在作业区及周边地区架设高压电线杆、铁塔等20米以上建筑物。
四、注意事项。防治作业的飞机飞行高度属安全高度,不会对地面人、物构成安全威胁。飞机防治用药为专用0.5%虫菊·苦参碱可溶液剂,均属于环保型植物源药剂,对人畜无害,对水源、环境不会造成污染。防治采用的药物剂型为悬浮剂,为避免引起药物过敏人群及蜜蜂等的不良反应,请作业区群众在飞机作业时不在露天晾晒衣物、粮食及其他物品;在施药2天前将蜂群撤离至安全区域或关好蜂群。在施药后15天内,农户、居民不在防治区域采集新鲜瓜果、蔬菜、野生浆果、野生蘑菇等,严禁采摘桑叶喂蚕,禁止家禽家畜进入防治区域。
五、咨询电话:0827—7222489,0827—7663116。
特此公告
通江县林业局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