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江县城南片区原东门桥头广场地块、档案馆西南侧地块
调整论证报告的公示
广大市民:
《城南片区原东门桥头广场地块、档案馆西南侧地块调整论证报告》已于2024年6月11日经通江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4次全体委员会审议通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征求意见。广大市民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361640891@qq.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四川省通江县石牛大道红峰大厦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股,邮编:636700。
3.意见反馈截止日期:2024年7月22日。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827-7210759 (工作日)。
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21日
城南片区原东门桥头广场地块、档案馆西南侧地块调整论证报告
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信访矛盾冲突,本次拟对原东门桥头广场地块、档案馆西南侧地块进行调整。
一、原东门桥头广场地块
(一)调整事由
2013年10月原规划局出具规划条件,2014年1月16日,游国渊、范克维竞得东门桥头广场地块(净地出让),成交价款320万元(已缴纳保证金180万元),出让面积1417平方米,因原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无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技术指标,无法签订土地出让合同,2014年8月4日批准城南控规,经核实城南控规规划临河侧全部为绿地。
根据企业申请,加之地块周边已规划屋面广场,本次拟将该地块调整为居住兼容商业用地。
(二)调整事项:
调整前 |
调整后 |
|
用地面积(㎡) |
1417 |
1417 |
用地性质 |
广场兼容商服 |
居住兼容商业 |
兼容比例(≤) |
/ |
28% |
容积率 (≤) |
/ |
3.3 |
主体建筑密度(≤) |
/ |
35% |
绿化率(≥) |
/ |
20% |
限 高(<) |
/ |
27M |
二、档案馆西南侧地块
(一)调整事由
2013年4月,原县规划管理局出具城南档案馆西南侧地块规划条件:用地性质为居住兼容商业用地,2013年5月,国渊公司通过公开竞拍获得城南档案馆西南侧地块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价款160万元。2017年3月,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该地块用地性质由居住兼容商业用地调整为商服用地。2017年9月、2018年7月,县规土委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四川通江县春在湖综合开发项目核心启动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春在湖项目“南城港湾”“春在广场”项目建设方案》,其中南城港湾项目占用城南档案馆西南侧地块部分用地,导致项目至今未动工建设。
(二)调整事项
1.根据城南控规,档案馆与城南车站之间道路为规划次干道,红线18米;由于城镇开发边界划定,该道路已无全线实施的必要性,因高差原因,实施难度大,为满足城南车站车辆通行需要,本次拟将该道路红线调整为12米,且仅实施至档案馆东北侧。
2.根据调整后的道路红线,结合档案馆、同盛国际项目红线优化西南侧地块红线,优化后用地面积为1797平方米。
经济技术指标调整:
调整前 |
调整后 |
|
用地面积 |
880 |
1797 |
用地性质 |
居住兼容商业 |
商业兼容居住 |
兼容比例(≤) |
20% |
49% |
容积率 (≤) |
6.8 |
5.2 |
建筑密度(≤) |
/ |
50% |
绿化率 (≥) |
25% |
20% |
限 高 (<) |
36M |
50M |
三、论证结论
本次规划调整旨在解决长达十年的项目遗留问题,对环境影响、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交通、市政设施、周边建设、场地适宜性、土地利用、城市景观等影响较小。本次调规对社会稳定风险影响十分微小,拟调整的技术经济指标合理可行。因此,本次规划调整方案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