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73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4-08-05 10:47 字号:

周家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城区施工临时设施的建议》(第7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近几年来,我局认真开展市容市貌、占用人行道等现象的整治,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努力营造安全、干净、清爽、顺畅的城市环境。

一、主要做法

一是强化宣传。要求施工单位提高脚手架、围挡等规范标准化意识,强化源头管控,在施工方审批办件时,一次性告知各类施工脚手架、围挡设置要求,切实做到宣传到位。二是加强管理。各执法中队加强巡查,全面掌握辖区内的建筑工地、市政开挖及临街面店铺施工等情况,建立施工临时设施管理台账,对每一个施工项目的临时设施搭建、使用期限、拆除计划等进行详细记录,全程跟踪监督。在排查过程中如发现脚手架、围挡不规范的问题,拍照留证,督促自行整改。三是严格查处。针对手续不全、超期不拆等现象,立即责令进行整改,杜绝违规脚手架、围挡长期占道现象,确保还路于民。对不规范设置脚手架、施工围挡且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惩处,确保施工脚手架、围挡设置安全、规范。

二、关于农行排危脚手架的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通江支行商住楼位于通江县诺江中路341号,2022年该商住楼一单元出现房屋墙体开裂等安全问题,经四川省建筑科学院有限公司鉴定,评定该房屋安全性为D级,2022年5月30日,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农行通江支行送达了《危险房屋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农行通江支行立即排除安全隐患;2023年5月23日,通江县人民政府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分行去函“关于及时整治农行通江支行商住楼危险危房的函”,要求通江支行撤离人员,加强危险房屋管控。农行通江支行于2023年5月24日开始进行安全隐患排除,为确保行人安全,就在该房屋临街面人行道上搭建脚手架防护网,防止外墙瓷砖再次掉落,所以该脚手架防护网一直未拆除。

三、下一步做法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增加对施工区域的巡查频次,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搭建和拖延拆除临时设施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施工单位,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包括责令限期整改、罚款等处罚措施,以确保其严格遵守施工管理规定;同时积极与其他职能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推进城区施工临时设施的规范管理。


通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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