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一季度通江经济形势新闻发布稿

来源:通江县统计局 作者:岳恒宇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1-04-26 16:20 字号:

今年以来,全县上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抓好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一季度全县经济运行总体呈现出积极恢复、稳定向好态势。

根据区县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1年一季度全县地区生产总值31.27亿元,同比增长7.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22亿元,同比增长12.0%;第二产业增加值9.01亿元,同比增长1.7%;第三产业增加值16.04亿元,同比增长9.7%。

一、农业生产形势较好

初步统计,全县小春农作物总播种面积同比增长1.2 %,其中经济作物播种面积增长 2.2%,经济作物中油菜籽播种面积增长2.4 %,蔬菜播种面积增长1.4 %。一季度,生猪出栏17.97万头,同比增长50.2%;猪肉产量1.5万吨,同比增长53.7%。

二、工业生产形势严峻

一季度,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2.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为91.7%。

从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9%,股份制企业下降2.1%,非公有工业企业下降3.7%,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1.2%。

从行业看,13个大类行业中有6个行业增加值保持增长。其中: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增长14.2%,纺织业增长9.0%,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增长9.0%,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22.9%,燃气生产和供应业增长11.8%,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增长68.3%。

三、服务业较快复苏

一季度,第三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7%。其中,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增长11.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长19.1%,住宿和餐饮业增长36.8%,金融业增长6.9%,房地产业增长7.8%,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长19.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长21.5%,其他服务业增长5.0%。

四、投资保持稳定增长

一季度,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3.1%。

从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同比增长46.0%;第二产业投资下降53.7%;第三产业投资增长38.9%。

从房地产开发看,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24.2%。商品房施工面积49.82万平方米,增长54.5%。商品房销售面积6.37万平方米,增长41.2%。

五、市场消费加快回升

一季度,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49亿元,同比增长21.4%。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市场零售额14.94亿元,同比增长20.4%;乡村市场零售额7.55亿元,增长23.5%。

从消费形态看,餐饮收入4.03亿元,同比增长44.9%;商品零售18.47亿元,增长17.3%。

从热点商品看,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零售额同比增长13.4%,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45.7%,家用电器和音响器材类增长16.6%,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7.8%,通讯器材类增长42.2%,汽车类下降52.2%。

六、居民收入增长较快

一季度,全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204元,同比增长14.6%。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623元,增长12.3%。其中,工资性收入增长12.4%,经营净收入增长12.9%,财产净收入增长11.5%,转移净收入增长12.3%。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67元,增长16.5%。其中,工资性收入增长17.2%,经营净收入增长16.5%,财产净收入增长26.2%,转移净收入增长15.2%。

20213月份通江主要经济指标

指 标

3月

1-3月

绝对量

同比增长
(%)

绝对量

同比增长
(%)

一、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31.27

7.8

第一产业

6.22

12.0

第二产业

9.01

1.7

第三产业

16.04

9.7

二、规上工业增加值

-2.9

(一)分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8.9

股份制企业

-2.1

非公有工业企业

-3.7

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2

(二)分三大门类

 

 

 

 

采矿业

制造业

-3.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8

三、固定资产投资

13.1

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

24.2

(一)按构成分

建安工程

44.4

设备工器具购置

-71.6

其他费用

-93.1

(二)按分产业

第一产业

46.0

第二产业

-53.7

其中:工业

-53.7

第三产业

38.9

其中:交通运输业

261.2

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7.33

18.9

22.49

21.4

(一)按经营地分

城镇

5.13

24.2

14.94

20.4

乡村

2.20

8.1

7.55

23.5

(二)按消费形态分

餐饮收入

1.10

18.9

4.03

44.9

商品零售

6.23

18.9

18.47

17.3

五、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8623

12.3

(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667

16.5

注:1.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2.此表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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