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诚镇2023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来源:通江县至诚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4-01-18 12:11 字号:

   制表单位(盖章):通江县至诚镇人民政府                                                             制表日期:2024年1月17日          
序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全称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件)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件) 合计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排除妨害、恢复原状 代履行 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1 112137210088372949 通江县至诚镇人民政府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合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其他强制执行方式,如《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强制拆除;《煤炭法》规定的强制停产、强制消除安全隐患;《金银管理条例》规定的强制收购;《外汇管理条例》规定的回兑等。

4.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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