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通江县公办附属幼儿园保教费成本监审结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令第8号,以下简称8号令)等法律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对通江县两所公办附属幼儿园2020至2022年保教费成本实施了监审,现予公开。
一、成本监审项目
通江县两所公办幼儿园2020至2022年保教费成本。
二、成本监审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三)《四川省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相关行业财务会计制度;
(五)其他相关文件及规定。
三、成本监审程序
(一)发送监审通知。向通江县教育科技局发出成本监审通知书(通发改﹝2024﹞290号),要求其提供相关成本数据资料。
(二)资料初审。对通江县教育科技局提供的两所公办幼儿学校的成本资料进行初审,审核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当场一次性告知通江县教育科技局需要补正的材料。
(三)实地审核。监审组对县教育科技局提供的成本资料、合同、文件、实物资产等进行现场审核,对相关成本数据进行归集。
(四)成本审核。按照相关规定,根据成本项目、成本数据的具体情况,审核幼儿园各项目成本,提出成本监审初步结论,召开成本监审集体审议会议,告知县教育科技局征求意见。
(五)出具报告。根据县教育科技局反馈意见再次对成本完成复核,完善初步结论,报分管领导审定后,出具成本审核报告。
四、单位基本情况
1.2020年,麻石镇三合小学附属幼儿园学生数52人,长坪镇中心小学附属幼儿园学生数68人。
2.2021年,麻石镇三合小学附属幼儿园学生数22人,长坪镇中心小学附属幼儿园学生数57人。
3.2022年,麻石镇三合小学附属幼儿园学生数28人,长坪镇中心小学附属幼儿园学生数57人。
五、教育收费成本监审情况
按照成本监审有关规定,以2020-2022年度会计报表及财务账簿为基础,对工资福利、管理费用、固定资产折旧、公用支出等项目进行审核。为确保合理反映幼儿园保育教育成本,根据成本监审的合理性原则,按三年平均数核定保育教育成本。查清了该单位项目投资、固定资产内容,核减与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额;审核各项成本、费用构成、公摊费用的分摊方法和比例是否合理;重点对该单位生产经营成本中各环节发生的实际支出进行详细审核和调整,并按照有关标准核增和核减了应计入和不应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
(一)人员支出成本核算:工资核算方式: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8 号)第二十六条 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包含补充医疗和补充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审核计算基数原则上按照经营者实缴基数核定,但不得超过核定的工资总额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基数,计算比例按照不超过国家或者当地政府统一规定的比例确定。在职教职工支出:麻石镇三合小学附属幼儿园三年工资总支出145919.52元;长坪镇中心小学附属幼儿园三年工资总支出208276元。
(二)固定资产折旧及公用支出成本核算:麻石镇三合小学附属幼儿园三年总支出45628元;长坪镇中心小学附属幼儿园三年总支出140436.55元。
六、三年平均成本监审结论
(一)麻石镇三合小学附属幼儿园保教费三年总成本191547.52元,三年总学生人数102人,生均成本1877.91元/生/期。
(二)长坪镇中心小学附属幼儿园保教费三年总成本348712.55元,三年总学生人数182人,生均成本1916元/生/期。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历史成本资料根据该校报送的2020年、2021年、2022年学期财务数据进行监审,该资料是通江县两所公办幼儿园财务室所提供的数据。
(二)上述监审资料的各项数据仅核定2020年、2021年、2022年学校保教费用基础上的监审结果,相关结论仅供此次保教费收费标准制定的参考,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公开。
(三)提供相关成本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由申报单位负全部责任。
(四)成本监审机构和监审人员与被监审单位没有利害关系,也与有关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
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