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通江县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顺价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告

来源: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袁爱萍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4-10-17 15:40 字号:

根据《四川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川委办〔2022〕2号)的规定,依照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化程序的要求,现对通江县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顺价调整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事项概况

(一)调价依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278号)、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供气供水价格改革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4〕86号)、《通江县城镇(乡)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顺调工作办法》(通府办函〔2022〕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要求。

(二)调价范围。通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供区、四川易创燃气有限供区(广纳、三溪、草池、涪阳、陈河、新场、青峪、板桥、诺水河)内居民生活用气。

(三)调价标准。

1.根据顺价调整联动机制测算,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供气供水价格改革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4〕86号)《通江县城镇(乡)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顺调工作办法》(通府办函〔2022〕11号)文件规定的联动公式对联动调整后的终端销售价格进行计算:

华润燃气价格变动联动调整额=(计算期平均单位购气价格﹣现行平均单位购气价格)/(1﹣成本监审核定的配气损耗率)=(1.8093元/m3﹣1.53元/m3)/(1﹣3.79%)=0.2903元/m3,2023年3月1日已顺调0.08元/m3,本次按0.21元/m3顺调。

易创燃气价格变动联动调整额=(计算期平均单位购气价格﹣现行平均单位购气价格)/(1﹣成本监审核定的配气损耗率)=(1.7177元/m3﹣1.53元/m3)/(1﹣4%)=0.1955元/m3,2023年3月1日已顺调0.08元/m3,本次按0.12元/m3顺调。

2.顺调后销售价格

①华润燃气供区内:“一户一表”用户分档阶梯价格:一档(基价)由2.27元/立方米调整为2.48元/立方米,二档由2.72元/立方米调整为2.97元/立方米,三档由3.41元/立方米调整为3.72元/立方米,居民合表用户由2.50元/立方米调整为2.73元/立方米。

②易创燃气部分供区:“一户一表”用户分档阶梯价格:一档(基价)由2.37元/立方米调整为2.49元/立方米,二档由2.84元/立方米调整为2.99元/立方米,三档由3.56元/立方米调整为3.74元/立方米,居民合表用户由2.61元/立方米调整为2.74元/立方米。

③对低收入群体实行适度优惠。对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五保户)家庭由民政部门在2025年调整低收入群体补贴标准时,统筹考虑此次调价因素。

3.拟调整时间:2024年11月抄见表量起执行。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征求范围:

通江县县域内居民天然气用户。

2.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次价格调整的合法性、合理性的意见和建议;

(2)价格调整对居民生活可能带来的影响;

(3)可能采取的社会维稳措施;

(4)社会稳定风险防范与化解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5)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告期间,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于公告期间内向评估主体提出意见和建议。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四、公告周期

公告有效期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2日。

五、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袁爱萍

联系电话:15680823119

邮  箱:1336702755@qq.com

特此公告。


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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