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通江县2024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涉企)目录清单的通告

来源: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5-04-10 17:04 字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提高收费政策透明度,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四川省2024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4〕583号),现将《通江县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涉企)目录清单(2024年》)予以公布。

附件: 通江县2024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涉企)目录清单


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10日

附件:

通江县2024年度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涉企)目录清单

类型

一级

项目

二级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文件

( 文号)

定价

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

是否涉企

收费行政审批前置

收费涉进出口环节

备注

交通服务收费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县红峰大厦、石牛广场商场地下停车场收费

30分钟内不收取停车费用;停放时间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的车辆按4.00/车.次收费,不足2小时的按2小时计收;超过2小时的,每小时加收1.0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收;每天每车次收费最高不超过20元。

通发改价格〔2017〕22号

县发改局

县国资委

企业

交通服务收费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民生家园停车场

30分钟内不收取停车费用;停放时间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的车辆按4.00/车.次收费,不足2小时的按2小时计收;超过2小时的,每小时加收1.0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收;每天每车次收费最高不超过20元。

通发改价格〔2017〕22号

县发改局

县房产管理局

交通服务收费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县中医医院地下停车场停车位停放服务收费

1小时内(含1小时)不收取停车费用;停放时间1小时以上2小时以内的车辆按2.00/车.次收费,2小时以后每超过1小时(含1小时),增收1.0元,全天(24小时)累计收费不超过10元。

通发改〔2021〕508号

县发改局

县卫健局

交通服务收费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通江县人民医院停车场

1小时内(含1小时)不收取停车费用;停放时间1小时以上2小时以内的车辆按2.00/车.次收费,2小时以后每超过1小时(含1小时),增收1.0元,全天(24小时)累计收费不超过10元。

通发改〔2024〕411号

县发改局

县卫健局

交通服务收费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沙溪镇停车场

1.停车1小时内(含1小时)免费;2.超过1小时以上2小时以内(含2小时)收费2元;3.2小时以后每超过1小时(含1小时),增收1元,全天(24小时)累计收费不超过7元。

通发改函〔2024〕83号

县发改局

沙溪镇人民政府

公共事业服务收费

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文件。

通发改〔2022〕699号

通发改〔2024〕122号

县发改局

县住建局、县执法局

公共事业服务收费

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非居民收费生活垃圾处理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文件。

通发改〔2020〕699号

通发改〔2024〕122号

县发改局

县住建局、县执法局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生猪定点屠宰服务收费

——

A级(县、区政府所在地)每头58.00元;B级(乡、镇政府所在地)每头65.00元

巴发改〔2015〕10号

通发改价格〔2015〕11号

县发改局

县农业农村局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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