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江县2023年农业产业化银行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公示

来源:通江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通江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3-05-17 18:03 字号:

各农业企业及农民合作社: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产业化银行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3〕235号)要求,现将2023年农业产业化银行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公示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农业产业化项目银行贷款财政贴息对象为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

2.农民合作社必须是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经济实体;

3.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甲方)必须为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个人借款不予申报;

4.借款用途必须为固定资产(含基建和更新改造)或茶叶、花椒、竹产业以及现代农业种业、农机、烘干冷链物流项目流动资金,其他借款用途不予申报;(农业企业固定资产贷款贴息的重点是粮油初加工设备购置、农产品加工项目、新建厂房以及盘活闲置猪场,新建规模化养殖场,带动农户养殖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对农民合作社固定资产贷款贴息的重点是粮油初加工、农产品加工和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设施农业等项目)

5.借款用途必须与借款合同、借据中明确的借款用途一致;

6.农业企业带动基地农户500户以上,与基地农户实行订单收购等模式;

7.按照“农业企业+基地+农户”、“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农民合作社+基地+农户”“市场+农民合作社+农户”等模式运作的各类农产品生产、加工和营销项目。

二、贴息标准

1.贴息时限:2022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按贴息时限内银行贷款实际到位额度为贴息计算依据;

2.贴息额度计算:

1)对固定资产贷款实行固定利率贴息,贴息额=折算贷款额×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22年4月中长期贷款LPR4.6%。  

2)对茶叶、花椒、竹产业以及现代农业种业、农机、烘干冷链物流项目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实行分档贴息,通江县属于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县,贴息额=折算贷款额×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22年4月短期贷款LPR3.7%×60%;因通江县属于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在原有贴息额基础上再上浮10%。

实际贷款额×实际贷款时间(月)

折算贷款额= ---------------------------------

12

3.贴息额度:对单个项目固定资产贷款最高贴息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对单个茶叶、花椒、竹产业以及现代农业种业、农机、烘干冷链物流项目流动资金贷款最高贴息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曾获得过省级财政农业产业化固定资产贷款贴息或在贴息时限内获得其他财政贴息的项目不得再申报。

三、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或农民合作社于2023年5月26日前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申报资料,逾期不予受理;(资料报送地址:县植保站一楼)

2.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对申报资料进行联合审核,对申报资料对照原件逐一进行核实,审核通过的资料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进行复审。

四、申报资料

(一)农业产业化项目银行贷款贴息资金汇总表(附件1);

(二)四川省农业产业化银行贷款贴息项目申请及审核意见表(附件2);

(三)申报企业或农民合作社基本情况表(附件3);

(四)法人执照副本及章程(复印件);

(五)申报项目情况说明;

(六)银行贷款汇总表及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

(七)支付银行利息汇总表及利息结算清单(复印件);

(八)银行贷款到账凭证及支出明细账(复印件);

(九)上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十)证明与农民利益联结的相关资料;

(十一)人民银行出具的完整的《企业信用报告》;

(十二)人民银行签章的《信用报告异议信息专项证明》(对企业信用报告有异议的才提供,见附件4,县人民银行所盖鲜章原件);

(十三)其他必要的相关材料。(如:证明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材料等);

(十四)申报材料真实性和贴息时限内未获得其他银行贷款贴息承诺书。


附件1:贴息资金汇总表.xls
附件2.doc
附件3.doc
附件4.doc
附件5: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及产业集群所在县名单.doc


通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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