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来源:县教科体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3-03-24 15:45 字号: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发展中心《2023年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现将我县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通江县行政辖区内的中国公民。

(二)驻通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种类

我县仅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种类。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须向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申请认定,咨询电话:0827-5813636。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考试合格证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普通话等级条件

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通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指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报名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3月24日8:00至4月24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13日8:00至6月22日18:00。

2.报名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3.在填写报名信息时须上传个人彩色白底电子证件照。

4.签署《个人承诺书》: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

(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2023年4月24日—2023年4月28日(9:00—12:00,13:00—17:00)。

上半年第二批次:2023年6月25日—2023年6月28日(9:00—12:00,13:00—17:00)。

2.确认地点:通江县石牛广场市民之家12号窗口(县教科体局窗口)。

3.提供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及复印件。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下载空白表,A4纸双面打印)。

(7)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码,一张贴于《体检表》上,一张现场确认时交县教科体局窗口)。

(三)体格检查

经现场确认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持《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到通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指定的医院(现场确认时通知)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前一天晚餐宜清淡饮食,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

(四)领取证书

申请人可关注“通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或“通江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QQ群(群号:433642588)发布的证书领取通知,凭本人身份证及时到通江县石牛广场市民之家12号窗口领取,咨询电话:0827-7233760。

QQ群二维码:

五、特别提示

在认定过程中,我局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下列人员将不予认定:

(一)有犯罪记录的;

(二)因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的强奸、强制猥亵、猥亵儿童犯罪行为被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三)因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猥亵行为被行政处罚的。

    附件: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pdf



通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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