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1月环境质量公报出炉

来源:巴中日报 作者:巴中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维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1-12-23 14:05 字号: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满足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相关水质要求
  地表水环境质量:国控和省控地表水水质均达标
  环境空气质量:巴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6.7%,同比下降3.3个百分点

  本报讯(巴中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维)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经四川省巴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各区县监测站监测,日前,我市发布2021年11月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地表水环境质量、环境空气质量情况公报。

  在巴中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方面,公报显示,大佛寺和化成水库水源地分别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和Ⅲ类标准,满足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相关水质要求,水质同比、环比均无明显变化。监测数据显示,全市8个国控地表水和4个省控地表水断面水质均达标。

  环境空气质量方面,11月,巴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6.7%,同比下降3.3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PM10和PM2.5平均浓度同比均有所上升。南江县、平昌县、通江县优良天数均达到30天,巴州区、恩阳区优良天数分别为26天和29天。

  11月以来,面对污染天气,全市各级各部门联防联治,强化巡查执法力度,增加路面冲洗及洒水频次,全面禁止秸秆焚烧及腊肉熏制,落实各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管控措施,结合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10项攻坚行动,最大限度削减污染峰值,城区及各县(区)基本消除重度以上污染天气,完成PM2.5浓度、优良天数率管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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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本报讯  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根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预警提示要求,经市气象、生态环境部门会商研判,12月19日起,我市将出现中度以上污染过程,20-21日,气象条件持续转差,污染程度将进一步加重。为缩短污染时长,降低污染峰值,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自2021年12月19日0:00起,全市同步启动黄色预警和三级应急响应。

  三级应急响应措施:

  1.各工业企业应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要求,通过停止生产线或主要产排污环节(设备)、提高治污效率等方式,严格落实相应的应急减排措施。

  2.各建筑工地全面停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3.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

  4.未安装密闭装置的煤炭、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5.城市主城区禁止露天焚烧,禁止露天烧烤,禁止在指定地点外一切熏制腊制品行为。

  6.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保洁作业频次,城市主城区主要道路、行道树每天至少进行4次冲洗除尘。

  7.城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8.建议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减少户外运动,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及活动。

  9.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落实措施,全面加强路查、夜查和巡查,实行严管重罚,严厉查处违反应急预警应对措施的行为。


  (来源:《巴中日报》2021年12月23日A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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