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也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等17部门联合印发《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提出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示范带。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党的十八大以来,长江上中下游协同发力、流域齐治、湖塘并治,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底线不动摇,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2021年,长江流域国控断面优良水质比例为97.1%,干流水质已连续两年全线达到Ⅱ类,一大批历史遗留问题得以有效遏制或解决,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尽管长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明显,但部分地区环境基础设施欠账较多。长江保护修复面临的形势依然复杂,任务依然艰巨。《行动方案》衔接了《“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方案》相关要求,聚焦突出问题与短板,明确了长江水质、饮用水安全、黑臭水体治理、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等目标指标的具体要求,既有专业性比较强的常规指标,也有方便群众理解、判断、监督的亲民指标。瞄准方向,落细落实《行动方案》,持续推动长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才能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碧水、蓝天、青山、净土的需求。
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必须多措并举、久久为功。持续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落实长江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加强全过程监管;深入推进水生态系统修复,从源头上系统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推动长江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保护;着力提升水资源保障程度,实施以水定城以水定产,严格落实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加快形成绿色发展管控格局,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行动方案》提出四大攻坚任务及六项保障措施,从深入实施工业污染治理、全面实施十年禁渔、推动全流域精细化分区管控、构建全民行动格局等方面部署34项具体工作,凝聚治理合力。
深入推进长江保护修复,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在思想认识上形成一条心,在实际行动中形成“一盘棋”,长江必将更加绿意盎然,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必将永葆生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