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后复工复产阶段安全风险提示

发布日期:2024-02-29 09:52信息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 【字号:  

春节假期过后,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建设工程复工复产的高峰期,人员心态不稳、生产组织困难、人员能力不足、设施设备故障、电气火使用不规范、作业环境变化、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人员聚集等不确定因素增多,同时受天气变化、春运返程等因素影响,安全风险防范面临较大压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企业严把“安全关”,确保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现将复工复产阶段安全风险提示如下。

一、煤矿方面

煤矿复工复产应严格执行国家《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煤安监行管〔2019〕4号)规定标准,必须向属地煤矿监管部门报备,煤矿复工复产要做到“五必须”:

1.必须证照合法有效,安全生产条件符合规定。

2.必须组织矿井风险管控情况分析,对较大及以上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和管控效果进行总结分析并向全体职工进行通报;组织矿井全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通报,分析产生原因,编制复工复产专项工作报告。

3.必须保障安全监控和人员位置检测系统运行正常、数据真实可靠。

4.必须按照《煤矿安全培训规定》要求组织全员安全培训,煤矿“五职”矿长、“五职”专业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符合要求。

5.必须组织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分析,严格执行瓦斯和水害防治“双三十条”。

二、非煤矿山方面

非煤矿山复工复产要严格落实“五个一”要求:

1.制定一个复工复产方案。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及非煤矿山建设项目负责人和监理负责人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到岗到位,周密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经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检维修作业也要认真制定方案,落实安全措施和责任人。

2.签订一份安全生产责任书。通过召开安全生产动员大会、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管理人员公开承诺和组织安全学习等措施,形成全员重视安全、共同维护安全的良好氛围。严格执行矿长带班下井制度。

3.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培训。对从业人员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突出节后新招、调岗职工及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岗前培训、三级教育培训。

4.开展一次复工复产前安全检查。露天矿山重点检查矿山防冻防滑、运输道路、采场边坡、排土场、油库、设施设备等的安全状况;地下矿山重点检查通风、提升运输、防治水、顶板、防火和火工品管理等关键环节,停产时间较长、长期无人作业的矿井、采场、巷道必须严格通风等安全措施,严格井下动火作业安全措施;尾矿库企业重点检查排洪、排渗、沉降、位移监测等系统及坝体、库区水位、干滩长度等,关注放矿和筑坝等重点环节。

5.搞好一次安全确认。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动火等特种作业审批制度,紧盯“三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障现场安全。

三、工贸行业领域方面

(一)共性措施

1.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各类工贸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要对新进员工和调换新岗位的员工严格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要对节后回原岗位工作的其他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再教训;要严格审核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再教育。对员工因“假日综合症”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要加以预防和控制,减少因人为误操作而引起的安全生产事故。

2.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各类工贸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要在开工前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修、检测,确保设备能够正常、安全运行。加强对报警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等安全设施的检查和监控,确保各类安全设施完好、可靠,能够起到相应的安全防护作用,能够正常、安全运行。

(二)个性措施

1.加强铝加工企业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安全防控措施,对重点场所、关键设备设施和作业环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及时排查治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检维修做到百分百审批,维修现场要挂牌和专人看护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秩序管理和应急救援力量配备。

2.加强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监管。督促对通风除尘、防爆装置、应急报警、应急防护等安全设施开展检查,严格落实粉尘清扫制度,确保除尘系统、控爆设施等处于完好可靠使用状态。

3.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有限空间作业企业要落实“先通风、后检测、再作业”原则,推行实施作业方案审批、作业人员培训、作业过程通风、有毒有害检测、防护用品配备、作业监护到位、应急救援科学“七必须”管理。

四、危险化学品方面

1.复工复产企业要高度重视春节后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开展节后“收心”教育和针对性培训,确保人员“思想”返岗,熟知岗位安全风险及操作技能。

2.复工复产企业要认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制定详细可行的方案,逐项检查确认复产复工条件,不具备条件的不得复产,严禁赶工期、抢产量、超负荷。

3.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要重点对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和生产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确保温度、压力、液位、有毒及可燃气体监测报警、安全联锁、紧急切断、安全附件等完好投用,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严格落实相关标准要求。

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要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安全包保责任,深入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排查发现的主要问题隐患要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可控。

5.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作业安全管理,要强化装置区、储罐区、库区危险作业管理,严格控制检维修作业,尽量避免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确需作业的要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并严格升级管理。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装卸车安全管理,强化车辆、人员资质查验。

6.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做好露天工艺管线、生产设备设施的保温防冻凝工作,防止危险化学品储罐、输送管道、阀门等设备设施冻裂或者堵塞而发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泄漏。

7.学校、医院、工矿商贸等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要开展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场所的安全检查,确保通风良好,各种安全设施、消防器材正常使用。

五、烟花爆竹方面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复工复产要严防“七种情形”,凡是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复工。

1.《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到期的。

2.存在“三超一改”的。

3.存在出租、出借、转让、买卖《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等情形的。

4.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经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

5.复产前未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未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的。

6.未为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的。

7.有其他重大安全隐患的。

六、建设工程方面

要督促建设项目施工各方责任主体重要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履职尽责;强化员工特别是新入职员工、转岗员工安全教育培训;针对性加强对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支模、深基坑、边坡(沟槽)、工程车辆、电气线路、临时、消防设施等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严格危大工程管理,落实专项安全措施。

七、道路交通方面

要加大交通运输组织力度,督促客运、货运企业加强驾驶人员安全警示教育,运用车辆动态监控、智能视频监控等手段,及时发现、提示和处置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行为,强化交通运输源头管理。要强化重点时段、重点路段路面执法检查,加大对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落实“一超多罚”措施,提高交通安全通行保障能力。

八、学校方面

要督促培训机构、幼儿园、中小学在开学前对教学楼、宿舍楼、图书馆、食堂、实验室、体育馆等场所和体育器材、锅炉、电气线路、燃气灶具、危险化学品等进行一次全方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问题;组织开展“开学安全第一课”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做好校车安全检测,加强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的教育管理。要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管理,强化交通违法行为治理。

九、燃气方面

要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加强燃气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确保运行状态良好,供气稳定可靠。要督促指导餐饮经营单位等燃气使用单位复工复产复业前开展安全检查,确保燃气器具和燃气报警装置状态完好。各乡镇(街道)、高明新区要利用“网格化”治理机制,持续加强居民使用燃气和火灾防范安全检查和宣传。

十、重点场所火灾方面

要严格按照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责任分工和工作部署,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六大行动”,推动场所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属地责任落实到位,确保火灾隐患问题逐一销账。

复工复产阶段是各类安全风险聚集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准确把握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特点,聚焦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全面开展风险研判,精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一是要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复工复产“六个一”要求(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定一份周密的复工复产方案、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定一套应急处置预案、开展一次全覆盖安全检查),严把复工复产“安全关”,切实做到不安全不开工、不安全不复产,复产验收必须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合格一家,复产一家,不得随意降低标准,弄虚作假,严防企业“带病”复产。二是要组织执法人员下沉一线,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对存在严重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安全检查培训不到位、冒险蛮干的企业,依法严格查处,决不姑息。三是要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建督查组,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通报批评、督办整改等方式,压紧压实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责任,推动履职尽责到位。


通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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