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应急管理局:“三强化”开展矿山自建房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发布日期:2022-09-09 09:38信息来源:县应急局 浏览量: 【字号:  

(1)强化思想认识。局党委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坍塌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专题研究制定《矿山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时限、工作责任。

(2)强化主体责任。压紧压实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企业负责人主体责任,对办公楼、“两堂一舍”以及地面生产建(构)筑物等自建房逐栋、逐户、逐间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并督促企业按时间节点上报自查报告。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第一时间采取管控措施,在隐患未彻底消除前,严禁恢复使用。

(3)强化整治监管。按照“三管三必须”“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完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收集、整理、汇总矿企排查数据,建立排查整治工作台账。会同住建部门专家,逐一核查矿企自建房屋,对存在整治工作进展迟缓、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等问题的企业,及时约谈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