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民政局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我局在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实施项目中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及申报单位填报绩效目标表;负责提出预算安排建议;会同财政部门分配下达资金;组织实施项目执行跟踪监督。
2.根据《四川省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围绕“全程留痕、全程公示、全程监督”要求,健全资金使用申报审核机制。将因素分配法和资金使用方案、绩效目标设定等作为资金分配的依据。项目立项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规范性程序。
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要求,共安排我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9492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包括通江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9492万元(其中:中央17793万元,省级1699万元)。
2.项目建设资金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建设内容相符,项目建设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未截留、挪用项目建设资金,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严格按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申报批复的项目,坚持做到专款专用,资金由财政统一划拨。项目完工后由民政、财政、乡镇联合组织验收,审核后再做出资金申请报告,财政局拨入民政局通过“一卡通”平台兑现到对象手中。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坚持做到“投资方向明确、资金数额准确、程序公开透明、责任追究到人”。每笔款项严格遵守“不拖、不挪、不占、不变”财经纪律,资金管理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共申报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9492万元,财政批复中央资金17793万元,省级资金1699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1年计划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9492万元(其中:中央17793万元,省级1699万元)。
2.资金到位。2021年共到位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9492万元(其中:中央17793万元,省级1699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3.资金使用。2021年共使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9492万元(其中:中央17793万元,省级169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根据《四川省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由我局提出资金项目预算,负责项目预算执行的具体使用管理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健全绩效管理机制,编制绩效目标并对项目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按规定做好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参与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等。
按照《四川省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孤儿生活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一是规范城乡低保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二是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三是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实现及时高效,救急解难;四是确保集中供养孤儿和散居孤儿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生活救助;五是为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以及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工作,保障其基本权益。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要求,实行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将该项资金用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项目等。
(二)项目管理情况。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项目:结合实施对象实际,对符合实施条件的对象,按照管理要求,实施救助补助计划,完成率100%。
(三)项目监管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我县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规模、资助项目、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等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按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的要求,截至2021年底享受城乡低保74339人,孤儿生活费221人,特困供养2729人,临时救助10001人次,救助流浪乞讨1227人次。
2.质量指标
严格规范资金发放流程,通过社会化发放,资金保障率达到100%,项目完成数100%。
3.时效指标
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向财政提出资金发放方案,通过“一卡通”按时兑现到对象手中。
4.成本指标
2021年共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9492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
项目的实施,切实保障了我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
2.可持续影响。
提高服务水平、改善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促使困难群众幸福感及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3.满意度指标
社会群众及受助对象对民政工作的满意度超过96%,突显了民政工作的实效。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对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打分,我县困难群众救助资金自评总分100分。
1.项目决策:自评得分8分。程序严密3分,规划合理3分,制度2分。
2.项目实施:自评得分9分。分配合理4分,使用合理3分,执行有效2分。
3.完成结果:自评得分23分。预算完成3分,资金结余10分,目标完成4分,完成及时4分,违规记录2分。
4.项目效果:自评得分20分。区域均衡性5分,对象公平性5分,社会满意度10分。
5.基础管理:自评得分10分。审核把关10分。
6.社会效益:自评得分10分。资金使用率10分。
7.可持续影响:自评得分10分。社会影响力10分。
8.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公示:自评得分10分。部门公示4分,项目单位公示6分。
(二)存在的问题。
1.绩效理念有待提高。评价年度计划产出与应实现的效益缺少刚性约束,项目绩效理念有待加强。
2.资金下达滞后。县财政收到资金时间较晚,临近年终才拨付给项目单位,影响了项目实施进度。
(二)相关建议。
建议加大对川陕革命老区的支持力度,对民生兜底资金的保障上,加大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中央、省级财政的补助力度,尽力减少县级配套,加快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步伐。
附件:通江县民政局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