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特困人员供养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6-19 10:55信息来源:县民政局 浏览量: 【字号:  

一、哪些人可以申请特困供养政策?

答:持有通江县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法定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二、怎样可以申请特困供养政策呢?

答:本人申请特困供养政策,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三、申请特困供养政策需要哪些资料呢?

答:申请特困供养政策材料主要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残疾证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

四、谁负责特困供养政策审核确认呢?

答:乡镇人民政府(壁州街道办事处)负责特困供养政策的审核确认。具体流程是: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补齐所有规定材料。同时,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民主评议、信息核对等方式,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实际生活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纳入特困供养保障范围,并报县民政局备案。对公示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重新组织调查核实,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重新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纳入特困供养保障范围,并报县民政局备案

五、特困供养政策的补助标准是多少呢?

答:农村分散特困补助标准按照624元/人/月,城市分散特困供养补助标准按照884元/人/月,集中供养在机构的特困供养对象参照城市分散特困供养标准执行。

六、特困供养政策的补助金是怎么发的?

答:分散特困补助金按月通过巴中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发放,直接支付到户主社会保障卡账户;集中供养在机构的特困对象由县民政局通过民政专户直接发放到供养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