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重点经营者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第二期)
为深化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引导经营者诚信自律,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和《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和行政约谈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经筛查核实全国12315 互联网平台通江县2023年3月至6月消费投诉数据,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组织经营者开展集中行政约谈后,结合整改情况,综合决定公示以下重点经营者消费投诉信息。请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共同优化消费环境。
附件:2023年重点经营者消费投诉信息公示表(3-6月).pdf
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