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2024年第一季度环境质量公报

发布日期:2024-04-08 11:53信息来源:通江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54条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环境质量信息发布的有关要求,经巴中市通江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现将全县2024年1~3月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情况公报如下。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2024年1~3月,县环境监测站对通江河的纳溪口(通江县出境水)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规定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项目为:水温、PH等共计29项。其结果表明,通江河的出境断面水质在1~3月份均达到国家Ⅱ类水域水质标准。满足当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详见表1)。

表1  出境断面地表水水质状况

断面名称

省下达水质目标

是否达标

1~3月水质类别

同比

水质类别

变化幅度

纳溪口出境断面

无明显变化

二、县城饮用水源环境质量状况

2024年1~3月,县环境监测站对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沉渡潭水样按监测技术规范进行了按时取样监测,监测项目为:水温、PH等共计29项。2024年1月,巴中市通江生态环境局委托广元天平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通江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后坝里、方田坝水库)水样进行了优选33项分析,监测结果表明:后坝里水质均达到饮用水水源地Ⅱ类水质标准,达标率为100%(详见表2)。

表2  1~3月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断面名称

省下达水质目标

是否达标

1~3月水质类别

同比

水质类别

变化幅度

方田坝水库

无明显

变化

后坝里

-

-

三、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4年1~3月份,县环境监测站利用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对通江县城建成区的空气质量状况进行了24小时连续自动在线监测。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监测要求和评价标准,评价结果为:

1~3月,通江县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76天,其中优34天、良42天,优良率84.4%,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详见表3  表4)。

表3   1~3月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

区域

有效监测天数

优良天数

超标天数

1~3月优良率

优良率同比变化

轻度污染

中度污染

重度污染

严重污染

小计

县城区

90

76

13

1

0

1

15

84.4%

—9.4% ↓

表4   1~3月县城区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浓度

项目

2024年市下达年度控制目标浓度

1~3月平均浓度

是否达标

浓度同比变化幅度

PM10

-

59.4.μg/m3

-

15.2%↑

PM2.5

-

42.6μg/m3

-

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