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2023年9月环境质量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54条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环境质量信息发布的有关要求,经巴中市通江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现将通江县2023年9月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情况公报如下。
一、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9月,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水质达到饮用水水源地Ⅱ类水质标准要求。监测断面水质同比、环比均无明显变化(详见表1)。
表1 9月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断面 名称 |
市下达 水质目标 |
是否 达标 |
9月 水质类别 |
同比 |
|
水质类别 |
变化幅度 |
||||
方田坝 |
Ⅲ |
是 |
Ⅱ |
Ⅱ |
无明显 变化 |
后坝里 |
Ⅲ |
是 |
Ⅱ |
- |
- |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9月,通江河出境断面纳溪口达到Ⅱ类水质,监测断面水质同比无明显变化(详见表2)。
表2 9月出境断面地表水水质状况
断面 名称 |
市下达 水质目标 |
是否 达标 |
9月 水质类别 |
同比 |
|
水质类别 |
变化幅度 |
||||
纳溪口 出境断面 |
Ⅲ |
是 |
Ⅱ |
Ⅱ |
无明显 变化 |
三、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表3 9月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
区域 |
有效监测天数 |
优良天数 |
超标天数 |
9月优良率 |
优良率同比变化 |
|||
轻度污染 |
中度污染 |
重度污染 |
小计 |
|||||
县城区 |
30 |
30 |
0 |
0 |
0 |
0 |
100% |
持平 |
2023年9月,通江县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0天(其中优18天,良12天,轻度污染0天,中度污染0天,重度污染0天),优良率100%。(详见表3表4)。
表4 9月县城区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浓度
项目 |
2023年市下达年度控制目标浓度 |
9月 平均浓度 |
是否 达标 |
浓度同比变化幅度 |
PM10 |
— |
17μg/m3 |
— |
39.7%↓ |
PM2.5 |
— |
12.4μg/m3 |
是 |
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