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通江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4年11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25 17:22信息来源:通江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小江口综合拌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9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7-7233146(综合股),0827-7211780(局办公室)。

地  址:通江县壁州街道石牛大道407号(市民之家通江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小江口综合拌场建设项目

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诺江镇城东村四社

通江县力迅商混建材有限公司

廖卓

四川蓉创鼎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巴中市通江县诺江镇壁州街道城东村,本项目租赁通江县小江口汽配城南侧地块,项目占地面积12890m2,建设安装XARP245H型沥青拌合设备、XC500型水稳混凝土搅拌设备,场内同步设置原料堆放区、生产区、车辆冲洗区等,建成生产能力5万吨/年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和5万吨/年水稳混凝土生产线各1条。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扬尘:本项目施工期间,在施工现场设置施工围挡、洒水降尘装置等措施对扬尘进行治理,使厂界外浓度低于《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表1中规定的浓度限值。

②装修工程废气:由于装修阶段整体工作周期短,本项目装修阶段建设单位采用环保型装修材料,使用水性漆,降低了油漆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且装修期间通过加强室内通风换气,促进空气流通,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避免具有刺激性气味的物质或可被人体吸入的粉尘、纤维等对施工人员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③运输车辆和机械尾气:本项目施工期间已选择符合国家尾气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通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尽可能降低尾气排放。且施工区场地开阔,空气流通性好,废气中的各项污染物能够很快扩散,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泥浆水、道路冲洗水:施工期泥浆水和道路冲洗用水经收集后回用于施工;

②生活污水:本项目施工期未设置施工营地,施工期生活污水由厂区已建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通江县小江口汽车城园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在夜间(22:00-06:00)和中午休息时间施工,禁止运输车辆鸣笛,在厂区内减速慢行,通过加强施工人员管理教育、规范材料装卸操作,减少不必要的敲击声,经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后的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①建筑垃圾: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建筑垃圾中的废钢筋、废金属、废木料等可以再次利用的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存放,分类回收并及时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处理。建筑垃圾中不能回收部分将其清运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理。

②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生活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后集中处理。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沥青拌合站废气

①沥青骨料下料、破碎、筛分和输送粉尘:项目在冷料仓进料口设置三面围挡的半包围密闭罩进行收集,对下料和输送过程产生的粉尘设置“整体密闭+负压收集”,产生的粉尘直接通过风管由引风机抽至设备自带的除尘系统(旋风除尘+布袋除尘一体式)中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风机风量为20000m3/h))达标排放。

②烘干滚筒烘干粉尘、振动筛筛分粉尘:产生的粉尘经密闭收集后(收集效率按100%计),统一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再由 15m 高排气筒排放(DA001,风量为 20000m3/h)。

③主燃烧器燃烧废气、导热油炉燃烧废气:燃烧器废气通过风管收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

④搅拌、卸料装车工序及沥青储罐呼吸口沥青烟气:针对沥青加热储存、搅拌均在密闭设备中进行,该工序产生的沥青烟通过管道密闭收集至设备自带的沥青烟净化设施处理,收集效率100%,沥青卸料、成品料装车的工序均在四周设置密闭卷帘,运输车辆驶至出料口下端,落下卷帘,将出料口泄漏出来的沥青烟用引风收集装置收集,经收集后由风机引入沥青烟气处理系统,“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风量20000m3/h,废气处理工艺采用“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达标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

⑤沥青原料装卸及堆棚粉尘:沥青原料堆棚设置封闭厂房,堆棚上方设置喷雾装置进行喷雾降尘,骨料设有编织覆盖,防止扬尘。

⑥矿粉筒仓顶呼吸粉尘:矿粉仓安装1套振动式布袋除尘器,呼吸粉尘处理后通过除尘器上排口(DA004)达标排放。

⑦挥发油气:运营过程中卸油过程设置1套一次油气回收装置,对卸油时挥发的有机废气进行回收。

(2)水稳拌合站废气

①水稳骨料投料粉尘:物料在由料仓到物料计量仓过程设置喷雾降尘以及围挡装置,在砂石原料堆场设置一条喷水软管对卸料点、堆场表面及给料机进行洒水降尘。

②水稳料骨料传输、搅拌粉尘:传输皮带采用全封闭式皮带,同时皮带廊下部设置收料装置,传输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全部进入搅拌罐内。骨料、水泥、水三者的搅拌过程在搅拌罐体内进行,搅拌罐为封闭式搅拌罐。

③水泥筒仓粉尘:水泥筒仓选用密闭储存筒仓,且每个筒仓均配置有1台振动式布袋除尘器。在往筒仓中输送粉料时,筒仓内空气排放时均经过仓顶除尘器过滤后经仓顶风口向高空排放,排放高度约为18m,排气筒编号为DA005。

④水稳原料装卸及堆棚粉尘:水稳原料堆棚设置封闭厂房,堆棚上方设置喷雾装置进行喷雾降尘,骨料设有编织覆盖,防止扬尘。

(3)食堂油烟

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生活污水:由经管网排入通江县小江口汽车城园区污水处理站进行统一处理。

②地面冲洗废水:沥青拌合站厂区的东南角设置隔油+三级沉淀池(20m3)不满足容纳要求,沉淀池的容积至少需达到40m3;在水稳拌合合适位置设置隔油+三级沉淀池收集处理水稳拌合站的生产废水,沉淀池的容积至少需达到25m3;该部分废水经隔油+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③设备冲洗废水:在水稳拌合合适位置设置隔油+三级沉淀池收集处理水稳拌合站的生产废水,沉淀池的容积至少需达到25m3,该部分废水经隔油+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④初期雨水:在沥青拌合站低洼处修建初期雨水池100m3,在水稳拌合站低洼处修建初期雨水池100m3。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设备选型尽可能选择低噪声设备;对于皮带传输机、潜水泵等要采取相应的隔声和减振处理。

②加强管理,机械设备定期维护及保养,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加强人员环保意识教育,防止人为噪声。

③厂内设置减速带、禁鸣标志等,将运输车辆噪声对区域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④设置音量控制提示牌,禁止人员喧哗,加强员工管理,控制人员活动噪声。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①一般固废:

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沉淀池上清液和沉渣搅拌后回用于生产线;

滴漏沥青及拌合沉渣:漏的沥青和拌合沉渣回用于沥青混凝土及水稳混凝土生产原料;

除尘器收灰尘:各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输送返回至各产尘设备作为原料回用;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②危险固废:

包括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捕集焦油: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源头控制

加强环境管理,正常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巡检及时处理污染物跑、冒、滴、漏,同时应加强对防渗工程的检查,若发现防渗密封材料老化或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

(2)分区防渗

①重点防渗:重点防渗区主要为危险废物暂存间、油罐区、沥青罐以及沥青拌合区。项目场地现状为防渗混凝土,本次增刷不低于2mm环氧树脂漆,防渗系数K≤1×10-10cm/s,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中“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防渗系数K≤1×10-10cm/s)”的重点防渗区要求。

②一般防渗:主要为水稳料搅拌工作区、沉淀池、料仓等需进行地面一般防渗,项目场地现状为防渗混凝土,防渗系数K≤1×10-7cm/s,可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中的一般防渗区要求。

③简单防渗:主要为以上区域外的其他区域,进行一般地面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