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优待政策

发布日期:2023-05-29 16:41信息来源:县教科体局 浏览量: 【字号:  

(1)保障随迁人员子女入学。坚持“两为主”全面落实好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工作,全面保障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及进城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园入学需求,与当地学生同等享受招生入学、资助救助、考试升学等政策。

(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校要大力推进融合教育发展,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逐一摸排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按照“一人一案”,通过随班就读、特教学校集中入学和送教上门等方式妥善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应入尽入”。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3)保障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各校要全力落实好符合优待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队伍人员、监狱民警、高层次人才、进藏干部职工、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人员和全体赴湖北医务工作者子女等优待政策,简化规范手续、优化办理流程,做好入学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