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教育科技局关于印发《通江县2025年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机关各股室:
根据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有关部署要求,现将《通江县2025年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通江县教育科技局
2025年3月25日
通江县2025年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巴中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巴教函〔2025〕6号)精神,规范全县基础教育办学行为,根据基础教育系列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负面清单》《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基础教育学校规范管理二十条措施》《巴中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整治实施方案》等相关内容,全面规范县域内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解决基础教育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升教育治理水平,确保基础教育公平优质发展,增强群众满意度。
二、规范整治重点
(一)安全底线失守。部分中小学、幼儿园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存在不足,书记、校长、教师以及教研员政治安全意识欠缺,言行有失规范。校园安全责任未能有效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力,致使学生伤害、欺凌等事件时有发生,甚至出现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日常管理失序。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未能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违背素质教育理念,“唯分数”“唯升学”情况依然存在。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有的对法律规定和国家要求表面应付、实际打折扣,破坏了良好的教育生态。
(三)师德师风失范。一些教师违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偏离育人为本宗旨,作风与品行存在问题,不能平等对待学生,甚至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对学生健康成长造成严重影响。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2025年4月中旬前)
各校依据本方案,及时安排、全面动员、迅速启动,把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要求传递给每位教职工。各校需结合本校实际细化完善推进步骤、责任落实“两张清单”,利用宣传栏和电子显示屏公开举报电话0827-7221565、7221566、7230903,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对基础教育管理整治进行监督。
(二)统筹推进(2025年4月中旬-11月底)
1.专题学习。各学校组织一轮基础教育规范管理专题学习培训,将巴中市《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整治实施方案》作为学习培训基本内容,重点学习基础教育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四川省基础教育学校规范管理二十条措施,通过集中学习、原文解读,让广大教师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法律意识和规矩意识。(4月10日前各校将学习图片、会议记录等资料打包报基教股)
2.自查自纠。学校要建立学校书记、校长责任清单、学校各级管理人员责任清单、广大教职员工责任清单,建立健全完善责任体系和责任落实推进机制,推动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政策执行、责任落实。各校对标教育部《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负面清单》和《四川省基础教育学校规范管理二十条措施》内容,全方位自查,填报《通江县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整治督查表》(经校长签字盖章后4月底前交基教股)。坚持立查立改,建立健全排查整改台账,落实任务清单、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清单”开展整治管理自查整改到位。
3.督导检查。各学区督导员每月不定时一次对辖区学校进行暗访督查规范管理整治情况,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跟踪整改情况,直到整改完成。各挂联学区股室和学区督导员集中于4月、9月、11月深入学区学校开展重点督查(查阅资料、走访师生),并填报《通江县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整治督查表》(一校一表)2025年4月、9月、11月分三次交教育科技局基础教育股。凡是学校自查不彻底、走过场,接到社会监督举报,存在基础教育管理问题不整改、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县教育科技局将全程跟踪问责。
(三)总结反馈(2025年12月底前)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年底前对此次行动进行系统总结,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治成果并提炼好的经验做法,于12月1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及整治案例于基教股。县教育科技局适时开展评估,通报存在的问题整改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引领。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整治的重要意义,作为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与党纪学习教育、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结合起来,精心策划安排,保障行动成效,坚决防止出现挑战底线和触碰红线的办学行为,切实提高办学治校的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二)压实责任链条。各校(园)长为规范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校(园)长为直接责任人,务必尽责履职。坚定扛起政治担当,确保规范管理整治各项要求落地生根。各校(园)要建立责任推进机制,紧扣职责压实责任链条,确保工作实效。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成效不明显以及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作风不实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三)提高工作成效。机关股室、直属单位、学区督导员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中小学、幼儿园应以规范管理为契机,秉持开门办教育理念,以群众满意度为根本衡量标准,倾听民意、回应关切、接受评判,以群众获得感检验规范整治成果。加强正面宣传,推广典型经验,营造良好氛围。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固化有效做法,实现长效治理。
川公网安备 511921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