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三免一补”政策

发布日期:2024-06-13 16:36信息来源:通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浏览量: 【字号:  

    受助对象:

“三免一补”是指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和教科书费、作业本费;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实施生活费补助,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寄宿学生全部纳入寄宿生生活补助范围;对义务教育阶段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残疾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残疾人子女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范围。

补助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非寄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