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2022年小学一年级和七年级招生入学政策

发布日期:2022-07-06 17:33信息来源:县教科体局 浏览量: 【字号: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确保县域内一年级、七年级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就近入学,根据《通江县2022年中小学招(送)生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政策依据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提升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化服务管理水平的通知》要求,从2022年起,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均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四川省教育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实施统一管理,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划片入学,公办、民办同步招生;坚决执行中央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相关要求,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形式提前登记收费、自主招生或自行开展招生报名工作,凡未通过“四川省教育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实施的招生均为无效招生,将不予办理学籍注册转接并严肃追究违规学校及相关责任人责任。凡符合条件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需在网上完成信息采集(农村学校由学校采集信息),采用“网上登记+现场审核”的办法,按户籍优先和划片就近原则,有序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二、招生计划

(一)农村公办学校

乡镇初中(含高完中的初中部)、九义校、小学、教学点在辖区内按实际入学人数应招尽招。

(二)民办学校

(三)城区公办学校

三、招生原则

(一)就近入学原则

以居民户口簿、不动产权证等资料为依据,根据学校所处位置及学校招生计划,按生源分布状况,科学、合理划定各校的招生范围,做到相对就近入学。

(二)保障入学原则

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应招尽招。

(三)免试入学原则

在招生过程中,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摸底筛选考试,必须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免试入学,并做到均衡编班。

四、招生对象

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尚未接受义务教育的县域内适龄儿童少年。

七年级:招收2022年小学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历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七年级的学生还需出示小学毕业证)。

五、招生类型

(一)农村公办学校: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

(二)民办学校:有就读民办学校意愿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城区公办学校:

1.户籍: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监护人在城区有户有房或有户无房。

2.购房入学:指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城区购房,有小产权房、政府公租房、政府廉租房。

3.优抚对象子女:指烈属、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人员、进藏干部职工、监狱民警等优抚对象人员子女。

4.经商:指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营业执照登记在城区且随父母到城区需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5.随迁:指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户口所在地登记在通江县县外且随父母到城区务工需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6.租房:指2022年3月24日在城区所属幼儿园、小学就读且监护人不能提供户籍或购房资料的适龄儿童少年。

六、招生办法

(一)信息采集

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登录“四川省教育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按要求为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网上信息填报。网络填报有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幼儿园、小学或招生学校可指导填报(注意:请家长务必关注“四川教育管理服务”公众号,在报名、审核、录取、报到流程中将收到公众号微信推送进度,未关注公众号进行报名的,将不会收到进度推送)。

通江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共设置8个报名批次,其中第1批次为民办。2-7批次为城区公办学校,分别为户籍、购房入学、优抚对象子女、经商、随迁、租房。第8批次:其它(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校)。

1.有意愿就读民办学校的学生,家长进入系统选择第1批次民办学校报名,一经选择民办学校的学生则视为自动放弃公办学校学位。

2.选择城区公办学校的学生家长均需根据能提供的资料选择2-7类其中一个批次报名,每个学生只能选择1个公办批次;选择农村学校就读的学生无需家长网上采集信息,由学校负责信息采集工作。

3.报名期间网站访问量暴增,如报名系统出现延迟,可以稍后再试。系统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顺序。家长提交资料后,请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及时配合学校补全相关入学资料,接收审核、录取信息。

4.已经在小学(初中)就读并取得学籍的,不再安排学位;凡提供虚假资料进行报名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划片入学资格。

5.适龄儿童因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休学的,由其父母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报县教科体局批准后,可延缓入学或休学,不得擅自在家学习代替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6.各单位、个人必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认真做好招生入学全过程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二)时间安排

(三)材料准备

1.家长提前准备资料

(1)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少年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2)明确适龄儿童少年类别(共8个批次,只能选一个):民办、户籍、购房入学、优抚对象子女、经商、随迁、租房、其它(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校)。

2.按类别提供资料照片

以下资料需要家长按类别提前准备好,拍照留存在手机中,照片务必拍清晰,否则视为无效佐证,其中监护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家长页、学生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学生页需要组合在一张图片上,具体见样例。

第一批次 民办学校:提供监护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家长页;学生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学生页。

第二批次 户籍:提供监护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家长页;学生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学生页或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第三批次 购房入学:购房已入住,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提供监护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家长页;学生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学生页;不动产权证能呈现购买人与学生关系页或提供出生医学证明。购房,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提供监护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家长页;学生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学生页;网签合同和备案合同能呈现购买人与学生关系页或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小产权房:提供监护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家长页;学生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学生页;提供与学生关系有关的户主水、电、气发票原件之一。政府公租房、政府廉租房:提供监护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家长页;学生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学生页;提供与学生关系有关的户主与政府签订的合同能呈现购买人与学生关系页或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第四批次 优抚对象:提供监护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家长页;学生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学生页;相关佐证。

第五批次 经商:提供监护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家长页;学生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学生页;出具其作为法人代表登记在城区的营业执照、纳税或免税证明。

第六批次 随迁:提供监护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家长页;学生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学生页;出具其与通江城区内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七批次 租房:提供监护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家长页;学生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学生页;一年级提供学前教育学籍卡证明原件、七年级提供小学六年级毕业证。

第八批次 其它(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校):提供监护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家长页;学生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学生页。

3.材料样例

(四)家长操作流程

第一步:进入微信公众号“四川教育管理服务”→“公共服务”→“升招业务系统”→“升招业务系统幼升小/小升初”(也可关注通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升学服务”,快速进入“升招业务系统”)→填入适龄儿童少年基本信息→选择国家/地区、民族、户籍所在地、填写家庭住址(与现在实际居住地址或居民户口簿信息一致)→点击“去报名”→选择区域(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选择招生类型(民办、户籍、购房入学、优抚对象子女、经商、随迁、租房、其它)→了解详情。

第二步:报名:选择片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是本片区的不能随便选择,否则审核资料时会驳回)→选择报名学校→选择→完成选择(1所学校)→确认,发起报名申请→确认。

第三步:完善报名资料。录入第一监护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按要求上传佐证资料→提交报名申请。

第四步: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资料到申报的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学校不等于就读学校);现场审核驳回后需要补充资料的家长根据审核提示完善资料重新到对应审核点审核。

第五步:待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家长查看学校学位分派情况。

第六步:家长到校扫描学校报到码报名注册(7月11-12日通江县教科体局微信公众号将集中推送学校报到码,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扫码报名注册)。

第七步:家长到校扫描学校录取二维码,进行录取名单确认(7月13-15日通江县教科体局微信公众号将集中推送学校录取码,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扫码确认录取)。

第八步:家长开学到校报名。

(五)城区公办学校安排顺序

第一顺位户籍(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监护人在城区有户有房或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安排到居住区域对应的公办学校就读;公办学校将第一顺位适龄儿童少年安排完后仍有空余学位,依次安排第二顺位购房入学(指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城区购房、小产权房、政府公租房、政府廉租房),第三顺位优抚对象子女、经商、随迁,第四顺位租房(指2022年3月24日在城区所属幼儿园、小学就读且监护人不能提供户籍或购房资料的适龄儿童少年)。

七、招生范围

(一)农村学校:乡镇初中(含高完中的初中部)、九义校、小学、教学点在辖区内招生。

(二)民办学校:就读民办学校(超前实验、德才实验、英才实验)的学生不受服务区域的限制。

(三)城区学校:

一年级招生学校及服务范围

1.实验小学

实验小学本部:

户籍、购房入学、经商、随迁人员子女在以下范围的适龄儿童:

滨河路(1—103号)、红府街、红军巷、将军街、红星路、轿房街、金佛街、龙洞巷、西郊村(1社)、南街、南寺街、秋锦山村七八九社(原诺水村)、诺江东路、诺江中路(单号1—451号,双号2—388号)、石梯街、书院街、文庙街、钟鼓楼街、壁山东路、梨树街、盐井巷

实验小学红场街校区:

户籍、购房入学、经商、随迁人员子女在以下范围的适龄儿童:

东街、春长坪街(单号1-29号,双号2-70号)、佛尔巷、观音阁街、红场街、跑马巷、榆树巷、天仙洞街、天仙巷、北街、北岭巷、光华街、红军北路(单号381号及以后,双号490号及以后)

2.通江二小

户籍、购房入学、经商、随迁人员子女在以下范围的适龄儿童:

壁山西路、滨河路(103号及以后)、红军北路(单号1-379号,双号2-488号)、虎井巷(单号1-25号,双号2-24号)、兰苑街(巷)、诺江西路(1-356号)、诺江中路(单号451号及以后,双号388号及以后)、牌坊街、狮子巷、水磨巷、糖坊街、五马桥街、西街、周家巷

3.通江三小

(1)户籍、购房入学、经商、随迁、租房人员子女在以下范围的适龄儿童:

城东村、春长坪街(单号31号及以后,双号72号及以后)、东坡巷、红江东路、红江西路、红江中路、红石巷(街)、凉水井巷、廖家山街、民生家园、青杠巷、青石巷、石梯巷、石鱼巷、桃李巷、桃园巷、新建街、中梁街、南岭巷、水井巷

(2)租房人员子女在以下范围的适龄儿童:

滨河路(1—103号)、春长坪街(单号1-29号,双号2-70号)、东街、佛尔巷、观音阁街、红场街、红府街、红军巷、将军街、红星路、轿房街、南街、诺江东路(单号1—313号,双号2—348号)、诺江中路(单号1—451号,双号2—388号)、跑马巷、石梯街、书院街、文庙街、钟鼓楼街

4.通江四小

(1)户籍、购房入学、经商、随迁、租房人员子女在以下范围的适龄儿童:

城北村、杜家巷(坪)、虎井巷(单号27号及以后,双号26号及以后)、黄梁巷、王家坝、王家巷、西寺社区、西寺巷、西寺街、熊家街、熊家坝、中坝巷

(2)租房人员子女在以下范围的适龄儿童:

北街、北岭巷、光华街、天仙洞街、天仙巷、榆树巷、滨河路(103号及以后)、红军北路、虎井巷(单号1-25号,双号2-24号)、诺江中路(单号451号及以后,双号388号及以后)、牌坊街、西街、周家巷、兰苑街(巷)

5.通江五小

(1)户籍、购房入学、经商、随迁、租房人员子女在以下范围的适龄儿童:

城南村(2社除外)、城南路、苗圃巷、石板巷、鱼池巷、张家巷、小康巷(街)、新华村、寨子石街、秋锦山村四五六社(原赵村)

(2)租房人员子女在以下范围的适龄儿童:

南寺街、壁山东路、梨树街、盐井巷、诺江东路(单号315号及以后,双号350号及以后)、秋锦山村七八九社(原诺水村)

6.通江六小

户籍、购房入学、经商、随迁人员子女在以下范围的适龄儿童:

何家湾巷、福利院、棋盘石巷、箭口河社区、诺江西路(356号以后)、千佛村、千佛路、石牛嘴街、石牛大道、司家湾路、元顶村、西郊村(2-4社,糖坊街除外)、燕子街、映家巷、西华路、二道路

7.通江七小

(1)户籍、购房入学、经商、随迁、租房人员子女在周子坪村的适龄儿童。

(2)租房户子女在以下范围的适龄儿童:

元顶村、石牛大道404号及以后

8.高明小学

(1)户籍、购房入学、经商、随迁、租房人员子女在高明村的适龄儿童。

(2)租房户子女在以下范围的适龄儿童:

何家湾巷、棋盘石巷、诺江西路、千佛村、千佛路、石牛嘴街、石牛大道1-403号、司家湾路、燕子街、映家巷、西华路、二道路、西郊村、糖坊街、金佛街、龙洞巷、壁山西路、狮子巷、水磨巷、五马桥街

10路公交车早晚提供学生专用车

9.苗南小学

现居住在所属辖区内的适龄儿童。

10.赤江小学

现居住在所属辖区内的适龄儿童。

11.思源实验学校

现居住在城南村(2社)、阳望山村的适龄儿童。

7路公交车直通学校

七年级招生学校及服务范围

1.通江中学

户籍、购房入学、经商、随迁人员子女在以下范围的小学毕业生:

观音阁街(单号)、跑马巷、红场街、将军街、红星路、钟鼓楼街、轿房街、石梯街、书院街、红府街、文庙街、北街、榆树巷、光华街、天仙巷、天仙洞街、北岭巷、红军巷、红军北路、诺江东路(单号1—313号,双号2—348号)、诺江中路、滨河路、南街、西街、虎井巷(单号1-25号,双号2-24号)、龙洞巷、金佛街、壁山西路、西郊村、糖坊街、燕子街、映家巷、西华路、二道路、牌坊街、秋锦山村七八九社(原诺水村)

2.实验中学

户籍、购房入学、经商、随迁、租房人员子女在以下范围的小学毕业生:

春长坪街、观音阁街(双号)、佛尔巷、东街、桃园巷、新建街、东坡巷、红江东路、红江西路、红江中路、青杠巷、青石巷、南岭巷、桃李巷、红石巷、红石街、水井巷、石鱼巷、城东村、中梁街、廖家山街、民生家园、凉水井巷、石梯巷

3.通江二中

(1)户籍、购房入学、经商、随迁、租房人员子女在以下范围的小学毕业生:

城南村、城南路、小康巷(街)、新华村、鱼池巷、苗圃巷、张家巷、石板巷、壁山东路、寨子石街、梨树街、南寺街、盐井巷、诺江东路(单号315号及以后,双号350号及以后)、秋锦山村四五六社(原赵村)

(2)租房人员子女在以下范围的小学毕业生:

北街、榆树巷、光华街、天仙巷、天仙洞街、北岭巷、红军巷、观音阁街(单号)、跑马巷、红场街、红星路、钟鼓楼街、轿房街、石梯街、书院街、红府街、文庙街、诺江东路(单号1—313号,双号2—348号)、诺江中路(单号1—451号,双号2—388号)、滨河路(1—103号)、南街、将军街

(3)通江超前外国语实验学校、通江县德才实验学校、通江县英才实验学校户籍地为麻石镇、广纳镇、铁佛镇、至诚镇、洪口镇、沙溪镇、瓦室镇、永安镇、铁溪镇辖区内未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

4.通江三中

(1)户籍、购房入学、经商、随迁、租房人员子女在以下范围的小学毕业生:

五马桥街、狮子巷、水磨巷、兰苑巷(街)、周家巷、城北村、西寺社区、西寺巷、王家巷、王家坝、熊家街、熊家坝、西寺街、黄粱巷、中坝巷、虎井巷(单号27号及以后,双号26号及以后)、千佛村、千佛路、石牛嘴街、石牛大道、何家湾巷、元顶村、诺江西路、棋盘石巷、司家湾路、福利院、高明村、周子坪村、城西村、杜家坪(巷)、秋锦山村一二三社(原厍洪村)、苗南小学辖区、赤江小学辖区

(2)租房人员子女在以下范围的小学毕业生:

红军北路、虎井巷(单号1-25号,双号2-24号)、龙洞巷、金佛街、壁山西路、西郊村、糖坊街、燕子街、映家巷、西华路、二道路、西街、诺江中路(单号451号及以后,双号388号及以后)、滨河路(103号及以后)

(3)通江超前外国语实验学校、通江县德才实验学校、通江县英才实验学校户籍地为涪阳镇、诺水河镇、民胜镇辖区内未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

5.思源实验学校

现居住在城南村(2社)、阳望山村的适龄儿童;县域范围内留守儿童。

7路公交车直通学校

八、招生纪律

各中小学招生将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全面实施阳光招生,严禁各校违规抢拉生源、恶性竞争,以促进教育公平、社会和谐。对在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徇私舞弊、违法违纪行为,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局监审股:

0827—7230903

业务咨询电话:

局基教股:

0827-7221565

实验小学:

0827-7220605

0827-7235713

通江二小:

15282101033(杨老师)

通江三小:

0827-7230556

通江四小:

0827—7271055

18782797306(成老师)

通江五小:

0827-7201826

通江六小:

0827-7416275

通江七小:

15082743363(袁老师)

高明小学:

13568467561(王老师)

思源实验学校:

15182758628(饶老师)

通江中学:

13547317688(向老师)

13094528618(曹老师)

实验中学:

0827-7232500

通江二中:

0827-7222687

0827-7223779

通江三中:

0827-7211809

19911790060(赵老师)

18398906199(李老师)

超前外国语实验学校:

0827-7332255

小学19983654620(冉老师)

初中13541793765(李老师)

德才实验学校:

小学13778793860(瞿老师)

初中15378254888(任老师)

英才实验学校:

小学18113760526(张老师)

初中13320617389(侯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