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教育科技局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现场审核材料相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07 14:32信息来源:县教科局基教股 浏览量: 【字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家长朋友: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教函〔2024〕260号)和《通江县2024年中小学及幼儿园招(送)生工作实施意见》《通江县2024年小学一年级和七年级招生入学政策》(县教科局2024年5月24日公众号)要求,现就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现场审核材料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24年6月15日-16日(8:00-18:00)

二、审核对象

所有2024年9月就读一年级和七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审核地点

根据户籍所在地或划片申报的就读学校

四、操作流程

(一)网上初审被驳回的:6月15-16日登录“巴中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网上重新申报→到申报学校现场审核→校审通过

(二)网上初审“审核完成”的:6月15-16日到申报学校现场审核→校审通过

(三)现场复审被驳回的:学校网上操作驳回→6月15-16日登录“巴中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网上重新申报→到申报学校现场审核→校审通过

(四)未在网上填报信息的:6月15-16日登录“巴中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网上申报→到申报学校现场审核→校审通过

五、所需材料

各校要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切实提升义务教育入学办理效率,减少材料数量,方便群众。

以居民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明等资料为主要依据,家长提供学生的居民户口簿、监护人的不动产权证、能证明学生与房产持有者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县教科局出具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第一批次 民办学校:提供监护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家长页;学生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学生页。

第二批次 户籍报名:提供监护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家长页;学生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学生页或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第三批次 购房入学:购房已入住,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提供监护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家长页;学生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学生页;不动产权证能呈现购买人与学生关系页或提供出生医学证明。购房,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提供监护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家长页;学生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学生页;网签合同和备案合同能呈现购买人与学生关系页或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小产权房:提供监护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家长页;学生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学生页;同时提供学生监护人2024年1月-5月之间的水、电、气发票原件各一张。政府公租房、廉租房:提供监护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家长页;学生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学生页;提供与学生关系有关的户主与政府签订的合同能呈现购买人与学生关系页或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第四批次 对口直升:优抚对象人员子女、外来随迁经商人员子女、特殊群体人员子女:提供监护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家长页;学生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学生页;提供县教科局出具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第五批次 租房:提供监护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家长页;学生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学生页;城区七年级还需要提供小学毕业证。

第六批次 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校:提供监护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家长页;学生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学生页。

六、工作要求

(一)监护人根据《通江县2024年小学一年级和七年级招生入学政策》和学生户籍、房产等信息正确填报服务范围内的学校,6月1日至6月14日县教科局将组织人员对各类网上报名的学生进行初审,申报平台显示“初审中”均属于正常。

(二)适龄儿童少年不参与网上报名或监护人拒不提供资料的,责任自负。凡提供虚假资料进行报名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划片资格,将指派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三)户籍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之前;租房指截至2024年2月25日在城区所属幼儿园、小学就读且监护人不能提供户籍或购房资料的适龄儿童少年。

(四)网上通过审核仅代表上传佐证资料齐全,最终以现场审核资料真实性为准。

(五)申报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相关要求,民办学校优先录取。


通江县教育科技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