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24 09:38信息来源:通江县教育科技局 浏览量: 【字号: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确保县域内一年级、七年级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就近入学,根据《巴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巴教函〔2025〕17号)、《通江县2025年中小学及幼儿园招(送)生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为方便群众了解通江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安排和要求,现将通江县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巴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巴教函〔2025〕17号)要求,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及录取工作均纳入“四川省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省系统”,https://bigapp.scbdc.edu.cn/#/)统一管理。县教科局将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报名(信息采集)、审核资格、电脑随机派位、发布录取结果、统一注册学籍等(具体时间安排附后)。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形式提前登记收费、自主招生或自行开展招生相关工作。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需求均要先行进入“全省系统”登记,凡未纳入“全省系统”实施管理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将不予办理学籍注册转接并严肃追究违规学校责任。

二、招生计划

(一)乡镇公办学校

乡镇初中(含高完中的初中部)、九义校、小学、教学点在辖区内按实际入学人数应招尽招。

(二)民办学校

注:民办学校计划为预计划,最终以省市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三)城区公办学校(指壁州街道办事处、诺江镇辖区学校和通江县思源实验学校)

一年级:


七年级:


三、招生原则

(一)就近入学原则。以居民户口簿、不动产权证(写字楼、商铺、门面等非住宅类型的不动产权证书不能作为入学依据)等资料为依据,根据学校所处位置及学校招生计划,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科学核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和招生计划,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均有一个公办学位。鼓励实施符合入学政策的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帮助家长解决多校接送孩子不便的实际问题。

(二)保障入学原则。坚持“两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以流入地为主)的义务教育阶段随迁人员子女入学政策,全面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县教科局统筹安排入学,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在流入地实现“应入尽入”。全面保障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四上企业”及进城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园入学需求,与当地学生同等享受招生入学、资助救助、考试升学等政策。

(三)免试入学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依法保障区域内应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已在读一年级、七年级且取得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重新申请新生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形式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学科成绩、培训成绩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严禁与社会组织、培训机构挂钩招生;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考查学生及家长。

四、招生对象

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且尚未接受义务教育的县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招收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未接受义务教育的须提供缓学相关证明)。

七年级:招收已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少年。

五、招生类型

(一)民办学校

有就读民办学校意愿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城区公办学校

1.户籍: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监护人在城区有户有房或有户无房(户籍截止时间2025年5月23日之前)。

2.购房入学:指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城区购房,有小产权房(学校将派专人核实实际居住情况)、政府公租房、政府廉租房。

3.对口直升:优抚对象人员子女,指现役军队人员子女、烈士子女、烈属或烈属直系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病故军队人员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监狱民警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人员和全体赴湖北医务工作者子女;外来随迁经商人员子女,指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户口所在地登记在通江县县外且随父母到城区务工经商需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特殊群体人员子女,指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地灾搬迁、持“房票”人员子女。

4.租房:指截止2025年2月25日在城区所属幼儿园、小学就读且监护人不能提供户籍或购房资料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乡镇公办学校

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

六、招生办法

(一)信息采集

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登录“全省系统”,按要求为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网上信息填报。网络填报有困难的,由适龄儿童少年就读的幼儿园、小学或招生学校指导填报。登记报名结束后提出入学登记申请的,由县教科局统筹安排在有空缺学位的学校入学。

通江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共设置6个报名批次,其中

第1批次为民办学校:

通江县2025年一年级(七年级)招生入学方案(第一批次 民办学校)

2-5批次为城区公办学校:分别为

通江县2025年一年级(七年级)招生入学方案(第二批次 户籍)

通江县2025年一年级(七年级)招生入学方案(第三批次 购房入学)

通江县2025年一年级(七年级)招生入学方案(第四批次 对口直升)

通江县2025年一年级(七年级)招生入学方案(第五批次 租房)。

第6批次为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校:

通江县2025年一年级(七年级)招生入学方案(第六批次 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校)

1.有意愿就读民办学校的学生,家长进入系统选择第1批次民办学校报名,一经选择民办学校的学生则视为自动放弃公办学校学位。

2.选择城区公办学校的学生家长均需根据能提供的资料选择2-5类其中一个批次报名,每个学生只能选择1个公办批次;选择乡镇学校就读的学生只需家长网上填报基础信息和上传家长、学生户籍信息。

3.报名期间网站访问量暴增,如报名系统出现延迟,可以稍后再试。系统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顺序。家长提交资料后,请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及时配合学校补全相关入学资料,接收审核、录取信息。

4.凡提供虚假资料进行报名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划片资格。

5.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证明向招生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报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方可延缓入学或休学,不得擅自在家学习代替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二)时间安排


(三)材料准备

1.家长提前准备资料

(1)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少年居民户口簿:因复审为周末,请家长提前准备好自己符合条件的相应佐证资料,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未接受义务教育的须提供缓学相关证明。

(2)明确适龄儿童少年类别(共6个批次,根据自己符合条件要求只能选一个,切忌乱选批次,否则将驳回申请):民办、户籍、购房入学、对口直升、租房、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校。

2.按类别提供资料照片(佐证资料为照片,以下资料需要家长按类别提前准备好,拍照留存在手机中,照片务必拍清晰,每份佐证资料照片最多上传三张,其中监护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家长页、学生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学生页需要组合在一张图片上,具体见材料样例)

第一批次 民办学校:提供监护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家长页;学生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学生页。

第二批次 户籍:

户籍:提供监护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家长页;学生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学生页或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第三批次 购房入学:

购房已入住,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提供监护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家长页;学生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学生页;不动产权证能呈现购买人与学生关系页或提供出生医学证明。购房,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提供监护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家长页;学生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学生页;网签合同和备案合同能呈现购买人与学生关系页或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小产权房:提供监护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家长页;学生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学生页;同时提供学生监护人2025年1月-4月之间的水、电、气发票原件各一张。政府公租房、政府廉租房:提供监护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家长页;学生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学生页;提供与学生关系有关的户主与政府签订的合同能呈现购买人与学生关系页或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第四批次 对口直升:优抚对象人员子女,提供监护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家长页;学生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学生页;其他相关佐证。外来随迁经商人员子女,提供监护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家长页;学生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学生页;出具其与通江城区内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近三月(2-4月)用人单位发放工资流水或转账记录;出具其所有监护人在城区无房证明。特殊群体人员子女:提供监护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家长页;学生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学生页;“房票”或其他相关佐证。以上三类人员其监护人5月26日-6月25日(节假日除外)到县教科局六楼615室提交资料现场审核,县教科局出具《义务教育录取通知书》。

第五批次 租房:提供监护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家长页;学生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学生页。

第六批次 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校:提供监护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家长页;学生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学生页。

3.分类上传佐证样例

(1)民办学校、户籍、租房、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校:佐证上传监护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家长页、学生居民户口簿首页和学生页组合图片。

(2)购房入学:按提示要求填报信息。

购房已入住,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佐证上传不动产权证能呈现购买人与学生关系页;或在“医学证明”里上传出生医学证明。

购房,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佐证上传网签合同和备案合同能呈现购买人与学生关系页;或在“医学证明”里上传出生医学证明。

小产权房:在“其他房产申报”中佐证上传学生监护人2025年1月-4月之间的水、电、气发票各一张;在“佐证信息”中填入水表号、电表号、气表号;或在“医学证明”里上传出生医学证明。

政府公租房、政府廉租房:在“其他房产申报”中佐证上传与学生有关的户主与政府签订的合同;或在“医学证明”里上传出生医学证明。

(3)对口直升:在“其它填报”上传《义务教育录取通知书》

(4)上传材料样例及佐证清单


(四)家长操作流程

第一步:关注微信公众号“通江县教育科技局”。


第二步:学生注册。在底端选择“服务”→“政务服务”→“一件事服务”→“教育入学一件事”→选择区域(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点击“确认”→“立即申请”→点击“立即注册”或“登录”(需要提前准备好身份证)→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年级,选择“小学入学/初中入学”→选择报名区域(巴中市-通江县)填入适龄儿童少年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件类型:选择“居民身份证”、输入学生身份证件号)→完善学生的基础信息(民族、户籍所在地与居民户口簿信息一致)→点击“继续”(在首页点击“更多功能”,可以查看学生信息并编辑,可以“删除该学生”;“公告”可以查看招生政策、审核公告、录取公告、统筹公告、报到公告、其它公告;“新增学生”可以增加学生,填入学生身份信息即可;“切换学生”可以相互切换学生)→点击“公办招生入口/民办招生入口”→查看所有招生类型。

第三步:学生报名。点击“前往进入”按钮,查看招生工作。→选择需要查看的招生工作,点击“了解详情”查看政策文件及招生规则。→在报名期间,查看招生工作详情,参加登记→选择报名区域,选择学校(只能选择1所学校)→完成选择,提交申请,完善资料。

第四步:提交资料。录入监护人姓名、身份证号等相关资料→按要求上传佐证资料→提交报名申请

第五步:初审阶段。学生进入初审阶段,且还未进行审核时,显示“初审中”,点击“详情”按钮可以查看提交的具体信息,可以点击“撤回修改”撤回报名。报名初审被驳回,首页会提示初审驳回,点击详情可以查看驳回原因。被驳回可以修改信息后再次提交。审核结束后,首页会提示审核完成。

第六步:复审阶段。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资料原件到申报的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学校不等于就读学校);现场审核驳回后需要补充资料的家长根据审核提示完善资料重新到对应审核点审核。复审阶段会显示每所学校复审情况,如果复审不通过,查看未通过学校的详情信息,可以查看未通过原因。所有学校复审完成后,标志着这个学生的审核工作已经完成。将等待进入下一个阶段。

第七步:录取阶段。学生通过了审核后,进入录取阶段。发布录取结果后,进入查看录取结果。所有学校均未录取,则进入调配阶段。

第八步:调配阶段。如果学生在录取阶段没有被任何一所学校录取,则进入该阶段。调配阶段学生只需要等待调配录取的结果发布。

第九步:报到阶段。点击录取结果或者调配录取结果下的“去报到”,扫描最终确定的学校的二维码进行报到。

第十步:家长到校报名。

(五)城区公办学校安排顺序

第一顺位户籍(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监护人在城区有户有房或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安排到居住区域对应的公办学校就读;公办学校将第一顺位适龄儿童少年安排完后仍有空余学位,依次安排第二顺位购房入学、第三顺位对口直升、第四顺位租房。

七、招生范围

(一)乡镇公办学校

乡镇初中(含高完中的初中部)、九义校、小学、教学点在辖区内招生。

(二)民办学校

就读民办学校的学生县域内不受服务区域的限制。

(三)城区公办学校

一年级招生学校及服务范围

1.实验小学

户籍、购房入学、对口直升人员子女在以下范围的适龄儿童:

滨河路(1—103号)、红府街、红军巷、将军街、红星路、轿房街、金佛街、龙洞巷、西郊村三社(原诺水村五社)、南街、南寺街、诺江中路(单号1—451号,双号2—388号)、盐井巷、石梯街、书院街、文庙街、钟鼓楼街、榆树巷、天仙洞街、天仙巷、北街、北岭巷、光华街、红军北路(单号381号及以后,双号490号及以后)、诺江东路、壁山东路、梨树街、秋锦山村七八九社(原诺水村)、东街、春长坪街(单号1-29号,双号2-70号)、佛尔巷、观音阁街、红场街、跑马巷

2.通江二小

户籍、购房入学、对口直升人员子女在以下范围的适龄儿童:

壁山西路、滨河路(103号及以后)、红军北路(单号1-379号,双号2-488号)、虎井巷(单号1-25号,双号2-24号)、兰苑街(巷)、诺江西路(1-356号)、诺江中路(单号451号及以后,双号388号及以后)、牌坊街、狮子巷、水磨巷、糖坊街、五马桥街、西街、周家巷、西郊村二社(原西郊村一社、三社)

3.通江三小

(1)户籍、购房入学、对口直升、租房人员子女在以下范围的适龄儿童:

城东村、春长坪街(单号31号及以后,双号72号及以后)、东坡巷、红江东路、红江西路、红江中路、红石巷(街)、凉水井巷、廖家山街、民生家园、青杠巷、青石巷、石梯巷、石鱼巷、桃李巷、桃园巷、新建街、中梁街、南岭巷、水井巷

(2)租房人员子女在以下范围的适龄儿童:

滨河路(1—103号)、春长坪街(单号1-29号,双号2-70号)、东街、佛尔巷、观音阁街、红场街、红府街、红军巷、将军街、红星路、轿房街、南街、诺江东路(单号1—313号,双号2—348号)、诺江中路(单号1—451号,双号2—388号)、跑马巷、石梯街、书院街、文庙街、钟鼓楼街

4.通江四小

(1)户籍、购房入学、对口直升、租房人员子女在以下范围的适龄儿童:

城北村、杜家巷(坪)、虎井巷(单号27号及以后,双号26号及以后)、黄梁巷、王家坝、王家巷、西寺社区、西寺巷、西寺街、熊家街、熊家坝、中坝巷

(2)租房人员子女在以下范围的适龄儿童:

北街、北岭巷、光华街、天仙洞街、天仙巷、榆树巷、滨河路(103号及以后)、红军北路、虎井巷(单号1-25号,双号2-24号)、诺江中路(单号451号及以后,双号388号及以后)、牌坊街、西街、周家巷、兰苑街(巷)

5.通江五小

(1)户籍、购房入学、对口直升、租房人员子女在以下范围的适龄儿童:

城南村(2社除外)、城南路、苗圃巷、石板巷、鱼池巷、张家巷、小康巷(街)、新华村、寨子石街、秋锦山村四五六社(原赵村)

(2)租房人员子女在以下范围的适龄儿童:

南寺街、壁山东路、梨树街、盐井巷、诺江东路(单号315号及以后,双号350号及以后)、秋锦山村七八九社(原诺水村)

6.通江六小

户籍、购房入学、对口直升人员子女在以下范围的适龄儿童:

何家湾巷、福利院、棋盘石巷、箭口河社区、诺江西路(356号以后)、千佛村、千佛路、石牛嘴街、石牛大道、司家湾路、元顶村、西郊村一社(原西郊村二社、四社)、燕子街、映家巷、西华路、二道路、原赤江小学辖区

7.通江七小(2路、8路、10路、17路公交车)

(1)户籍、购房入学、对口直升、租房人员子女在周子坪村的适龄儿童。

(2)租房户子女在以下范围的适龄儿童:

燕子街、映家巷、西华路、二道路、西郊村、糖坊街、金佛街、龙洞巷、壁山西路、元顶村、石牛大道404号及以后。

(3)进城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4)县域内有寄宿需求的学生。

8.高明小学(专线公交车、10路公交车)

(1)户籍、购房入学、对口直升、租房人员子女在城西村、高明村和原苗南小学辖区的适龄儿童:

(2)租房户子女在以下范围的适龄儿童:

何家湾巷、棋盘石巷、诺江西路、千佛村、千佛路、石牛嘴街、石牛大道1-403号、司家湾路、狮子巷、水磨巷、五马桥街

9.思源实验学校(7路公交车)

现居住在城南村(2社)、阳望山村的适龄儿童。

七年级招生学校及服务范围

1.通江中学:

户籍、购房入学、对口直升人员子女在以下范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观音阁街(单号)、跑马巷、红场街、将军街、红星路、钟鼓楼街、轿房街、石梯街、书院街、红府街、文庙街、北街、榆树巷、光华街、天仙巷、天仙洞街、北岭巷、红军巷、红军北路、诺江东路(单号1—313号,双号2—348号)、诺江中路、滨河路、南街、西街、虎井巷(单号1-25号,双号2-24号)、龙洞巷、金佛街、壁山西路、西郊村、糖坊街、燕子街、映家巷、西华路、二道路、牌坊街、秋锦山村七八九社(原诺水村)

2.实验中学:

户籍、购房入学、对口直升、租房人员子女在以下范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春长坪街、观音阁街(双号)、佛尔巷、东街、桃园巷、新建街、东坡巷、红江东路、红江西路、红江中路、青杠巷、青石巷、南岭巷、桃李巷、红石巷、红石街、水井巷、石鱼巷、城东村、中梁街、廖家山街、民生家园、凉水井巷、石梯巷

3.通江二中:

(1)户籍、购房入学、对口直升、租房人员子女在以下范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城南村、城南路、小康巷(街)、新华村、鱼池巷、苗圃巷、张家巷、石板巷、壁山东路、寨子石街、梨树街、南寺街、盐井巷、诺江东路(单号315号及以后,双号350号及以后)、秋锦山村四五六社(原赵村)

(2)租房人员子女在以下范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北街、榆树巷、光华街、天仙巷、天仙洞街、北岭巷、红军巷、观音阁街(单号)、跑马巷、红场街、红星路、钟鼓楼街、轿房街、石梯街、书院街、红府街、文庙街、诺江东路(单号1—313号,双号2—348号)、诺江中路(单号1—451号,双号2—388号)、滨河路(1—103号)、南街、将军街

(3)通江超前外国语实验学校、通江县德才实验学校、通江县英才实验学校户籍地为麻石镇、广纳镇、铁佛镇、至诚镇、洪口镇、沙溪镇、瓦室镇、永安镇、铁溪镇辖区内未被录取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4.通江三中

(1)户籍、购房入学、对口直升、租房人员子女在以下范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五马桥街、狮子巷、水磨巷、兰苑巷(街)、周家巷、城北村、西寺社区、西寺巷、王家巷、王家坝、熊家街、熊家坝、西寺街、黄粱巷、中坝巷、虎井巷(单号27号及以后,双号26号及以后)、千佛村、千佛路、石牛嘴街、石牛大道、何家湾巷、元顶村、诺江西路、棋盘石巷、司家湾路、福利院、高明村、周子坪村、城西村、杜家坪(巷)、秋锦山村一二三社(原厍洪村)、原赤江小学、苗南小学辖区

(2)租房人员子女在以下范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红军北路、虎井巷(单号1-25号,双号2-24号)、龙洞巷、金佛街、壁山西路、西郊村、糖坊街、燕子街、映家巷、西华路、二道路、西街、诺江中路(单号451号及以后,双号388号及以后)、滨河路(103号及以后)

(3)通江超前外国语实验学校、通江县德才实验学校、通江县英才实验学校户籍地为涪阳镇、诺水河镇、民胜镇辖区内未被录取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5.思源实验学校(7路公交车):现居住在城南村(2社)、阳望山村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县域范围内留守儿童。

八、招生纪律及举报电话

各中小学招生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全面实施阳光招生,严禁各校违规抢拉生源、恶性竞争,以促进教育公平、社会和谐。对在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徇私舞弊、违法违纪行为,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827-7230903

业务咨询电话:县教科局基教股:0827-7221565

通江县实验小学:0827-7119350(办公室)  18111343660(张老师)13088213231(屈老师)18180273261(陈老师)

通江县第二小学:0827-7221825(办公室)  15282101033(杨老师)  15884959547(张老师)

通江县第三小学:0827-7230556(办公室) 13568463992(杜老师) 18181489538(张老师) 13881653888(龚老师) 18160114782(向老师)

通江县第四小学:17736801192(李老师) 18782797306(成老师)

通江县第五小学:0827-7201826(办公室)18095005499(蒲老师)13547335830(朱老师)18782711052(张老师)18113754096(王老师)

通江县第六小学:0827-7416275(办公室) 19383816692(徐老师) 15182053270(李老师)

通江县第七小学:0827-7541078(办公室) 15082743363(袁老师)

通江县高明小学:13568467561(王老师)  13330676739(朱老师)

通江县思源实验学校:13551786656 (张老师) 19130333099(谢老师)

四川省通江中学:0827-7221064(办公室)   13547317688(向老师) 13094528618(曹老师) 14780259888(王老师) 13881683719(徐老师)

通江县实验中学:0827-7231687(办公室) 13419472601(冯老师) 15282765628(向老师) 18096355811(蔡老师) 15328259666(许老师)

通江县第二中学:0827-7223779(办公室) 0827-7222687(教务处) 13056511333(张老师) 18096343311(吴老师) 18282732648(李老师) 13547338341(李老师)

通江县第三中学:0827-7211809(办公室)15328267537(赵老师) 13882400008(朱老师) 13547318611(赵老师) 18398906199(李老师)

通江超前外国语实验学校:0827-7336600(办公室)13568473906(初中部邹老师) 15378249632(小学部王老师)

通江县德才实验学校:0827-7232223(办公室) 13881693205(杨老师) 18080529073(瞿老师)

通江县英才实验学校:0827-7637633(办公室)  13320617389(初中侯老师) 18048012503(小学付老师)  18160117683(王老师)


通江县教育科技局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