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膳食补助标准提高至5元
近日,财政部、教育部印发《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第二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向河北、山西、四川等24省(自治区、直辖市)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合计30.3亿元,用于落实今年秋季学期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国家基础标准政策。
之前,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通知,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由每生每天4元提高至5元。其中,国家试点地区(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不含县城)所需资金继续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试点地区(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民族自治县、边境县、革命老区县)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中央财政在地方落实国家基础标准后按照每生每天4元给予定额奖补。
中央财政下达2021年秋季学期国家试点地区提标所需资金的同时,提前预拨2021年秋季学期地方试点地区提标所需的部分资金,2022年对预拨的提标资金进行清算。(据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