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通江县洪口镇余家湾村巴山牧业青峪猪核心育种场道路建设项目业主、建设内容及投资估算的批复

 关于调整通江县洪口镇余家湾村巴山牧业青峪猪核心育种场道路建设项目业主、建设内容及投资估算的批复

 关于调整通江县洪口镇余家湾村巴山牧业青峪猪核心育种场道路建设项目业主、建设内容及投资估算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08-20 11:41信息来源: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王可明 浏览量: 【字号:  

通江县洪口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变更洪口镇余家湾村巴山牧业青峪猪核心育种场道路建设项目业主、建设内容及投资的请示》(洪府〔2023〕331号)收悉。该项目我局2023年以通发改〔2023〕67号文件批复,同意通江县洪口镇余家湾村巴山牧业青峪猪核心育种场道路建设项目建设。根据县政府十九届第36次常务会议纪要,同意调整该项目业主、建设内容及投资估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调整。原批复业主为:通江县洪口镇人民政府。调整为:通江县洪口镇余家湾村村民委员会

二、项目建设内容调整情况。原批复为:该项目全长6.3公里。其中:起于洪(口)竹(峪)路上樱桃垭处,止于杨绍义处,长3公里宽3米加铺加宽至4.5米(加宽1.5米);起于熊树梁杜登宪处,止于余家湾村委会,长2公里宽3.5米,加宽至4.5米(加宽1米);起于杨绍义处,止于巴山牧业青峪猪核心育种场,长0.86公里宽3.5米,加宽至4.5米(加宽1米);起于巴山牧业青峪猪核心育种场,止于平河子水库(观景台)长0.44公里,需增设错车道2个。调整为:该项目全长6.3公里。其中:起于洪(口)竹(峪)路上樱桃垭处,止于杨绍义处,长3公里宽3米加铺加宽至5.5米(加宽2.5米);起于熊树梁杜登宪处,止于余家湾村委会,长2公里宽3.5米,加宽至5.5米(加宽2米);起于杨绍义处,止于巴山牧业青峪猪核心育种场,长0.86公里宽3.5米,加宽至5.5米(加宽2米);起于巴山牧业青峪猪核心育种场,止于平河子水库(观景台)长0.44公里,需增设错车道2个。

三、项目投资估算。由300万元调整为500万元

四、项目耗能。原批复:项目建成后年综合消耗能源量0.335吨标准煤,其中年耗柴油0.027吨、水0.345万吨。年耗能符合《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统计表。调整为:项目建成后无能源消耗量。年耗能符合《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统计表。

五、其他事项。原批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执行。调整为: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采取村民自建方式实施以工代赈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县政府十九届第36次常务会议纪要,该项目采取以工代赈村民自建方式实施。

(一)接文后,请按程序申请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拟变更建设地点或拟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的,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报我局进行审批。

(二)根据《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和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以工代赈项目村民自建工作指南(试行)》(川发改赈〔2022〕260号)的相关规定,按照“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尽量不用专业队伍”的要求,组织群众参与项目建设,本项目发放劳务报酬100万元,占政府资金的20%,劳务报酬发放按月通过银行“一卡通”兑现给务工群众。

(三)法律法规要求需办理的相关手续,应在开工前办理齐全。项目进展情况应按规定及时在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填报。

(四)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五)项目单位应将安全管理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加强安全生产知识教育,逗硬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项目安全质量防护措施,确保项目安全快速有序建设。

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