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吴宣祖)

发布日期:2024-11-15 16:21信息来源:通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浏览量: 【字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通江县壁州街道石牛大道407号市民之家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27-7230062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

/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权证号

不动产座落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吴宣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房权证通江字

第2014010600536号

通江县空山乡中坝村

3社E-08号

周开惠

2

房权证通江字

第2013122700387号

通江县空山乡龙池村

二社(7-1-6)

登记机构:通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