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1 |
调查监测 |
国土调查基本信息 |
国土利用现状主要数据(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土地调查条例》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2 |
确权登记 |
不动产登记 |
不同登记类型申请登记或申请登记资料查询所需的材料目录、示范文本、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信息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
实时公开 |
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3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 |
划拨用地公告 |
公示用地项目名称、土地使用权人、地块的位置、用途、面积、空间范围、土地使用条件、开竣工时间等 |
《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4 |
用地审批 |
用地审批 |
审批结果信息和相关批复文件(临时用地批准书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 |
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5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征地法定公告 |
1. 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布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以及不得抢栽抢建的有关要求等;2.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全文,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内容,以及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3.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征收范围、组织实施征收具体工作安排以及救济途径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征收土地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自形成之日起,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公开;征收土地预公告不少于10个工作日,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不少于30日; |
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
√ |
√法律要求在特定群体公开 |
√ |
|
√ |
√ |
6 |
耕地保护 |
设施农业用地监管 |
项目名称、位置、用途、类型、生产期限、用地情况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328号) |
信息形成或者获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7 |
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 |
预警预报 |
地质灾害类预报信息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实时公开 |
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