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兴隆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来源:通江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3-08-28 15:32 字号: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1.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促进发展。科学制定农村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管,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维护稳定。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2022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脱贫巩固工作有序开展。全镇600户建档立卡精准贫困户,38户监测户,其中已消除风险7户,未消除风险31户。排查整改困难群众在住房、饮水、医疗、教育、收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做实做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

2、产业振兴成绩再见效。今年我镇投产茶叶8000余亩,开展茶叶采摘技术培训1次60人。扶持辖区内茶叶龙头企业3家、小型茶叶加工厂1家改扩建设厂房、增加生产线,有效解决茶叶管护难、加工难和培育难问题。镇内茶企年收购鲜叶8万多斤,有效带动周边500余人就业,全镇村集体经济预计增收30余万元。

3、茶旅融合品牌再提升。依托“三李文化”,进一步加快乡村旅游发展,建成“巴蜀民歌风情园”,打造茶旅融合新亮点,形成“观茶山花海、赏历史文化、听‘三李’故事、品巴蜀茗茶”的全产业景观。2022年6月1日,“巴蜀风情·梦幻翰林”文化旅游节在翰林村巴蜀民歌风情园成功举办。

4、项目建设推进再加强。一是整治病险塘库5口,其中,团结塘、船子石、肖家沟、锁口田已全面完工并投入使用,后槽沟水库预计年底前完工。二是新修道路1.5公里,解决600余名群众出行问题,三是争取资金30万,建造富硒肉兔养殖场1个。

5、传统农业经济再增长。我镇今年以来有生猪现存栏10000余头,家禽25000余只;整治撂荒地84.3亩,全镇粮油作物水稻5115亩、小麦1720亩、马铃薯1970亩、油菜5535亩、玉米10540亩、大豆3100亩获得丰收,产量较去年大幅提高。

6、疫情防控管控稳定良好。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完善包村包片责任体。严格落实返乡人员居家健康监测管控,充分落实居家健康监测的属地责任,加强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的日常督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自九月份以来共开展全员核酸检测12次,平均每次检测3500余人,针对辖区内老年居民、残疾居民、行动不便居民进行入户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二、机构设置

通江县兴隆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纳入通江县兴隆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通江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2. 通江县兴隆镇中心小学

3. 通江县兴隆镇浴溪小学

4. 通江县兴隆镇浴溪小学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521.93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51.09万元,下降26.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的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521.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21.9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521.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8.71万元,占65%;项目支出533.22万元,占3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21.93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51.09万元,下降26.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的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1.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43.09万元,下降26.3%。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1.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8.12万元,占35.4%;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48万元,占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81万元,占4.7%;卫生健康支出46.07万元,占3%;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9.27万元,占0.6%;农林水支出630.31万元,占41.4%;交通运输支出14.6万元,占1%;资源勘探和工业信息化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200.48万元,占13.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8万元,占0.3%;其他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521.9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9.73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78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48.43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87.73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4.77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89万元,完成预算100%。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8.08万元,完成预算100%。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66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6.34万元,完成预算100%。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支出决算为6.48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支出决算为7.62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2.63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55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支出决算为7.2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6.44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6.90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53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27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4.50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55.1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102.48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5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综合改革(项):支出决算为220.73万元,完成预算100%。

2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 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80万元,完成预算100%。

2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4.60万元,完成预算100%。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支出决算为161万元,完成预算100%。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9.48万元,完成预算100%。

3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支出决算为4.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8.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18.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70.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6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减少0.79万元,下降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的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1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无变化。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0.79万元,下降37%。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的次数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4批次,280人次,共计支出1.36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通江县兴隆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21年无变化。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通江县兴隆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通江县兴隆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茶叶特色产业发展项目等2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9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兴隆镇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新增监测帮扶对象增收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兴隆镇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综述:其中产出指标70分,实际得分70分,效益指标20分,实际得分19分,满意度指标10分,实际得分9分。合计得分98分;我镇监测户和以生产经营为主的脱贫户生产奖补新增监测帮扶对象增收项目在申报、审批、完成、效果等方面均体现了项目的针对性、时效性,在发展产业上发挥了项目资金的效益,切实解决了脱贫致富的具体问题,整个项目的实施收到良好的效果,群众的满意度较高。项目实施分配合理,使用情况合规,执行迅速且有效;完成结果较为良好,目标完成及时,无资金结余与违规记录,通用指标评价得40分。项目区域均匀性较为均匀,对象较为公平,社会满意度良好,共性指标评价得30分。目标完成后收入增加值提高可观,年收入变动率有部分上涨,带动就业能力较好,特性指标得30。该项目总体评价得分为100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用于保障乡镇人大机构正常运转,用于行政运行方面的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经费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用于保障乡镇人大机构项目支出,用于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用于保障乡镇政府机构正常运转,用于行政运行方面的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经费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为完成上级安排的特定工作和任务发生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用于保障乡镇政府机构正常运转,用于事业运行方面的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经费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保障乡镇财政机构正常运行,用于行政运行方面的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经费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保障乡镇财政机构正常运行,用于事业运行方面的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经费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保障乡镇纪检机构正常运行,用于行政运行方面的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经费支出。

17.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指保障乡镇纪检机构项目支出,用于其他纪检监察事务项目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保障乡镇党委机构正常运行,用于行政运行方面的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经费支出。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 指乡镇文化站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经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 指乡镇社保办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经费支出。

2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乡镇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乡镇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 指乡镇用于疫情防控方面的支出。

2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乡镇行政人员医疗保障缴费支出。

2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乡镇事业人员医疗保障缴费支出。

2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指乡镇行政人员补充医疗保障缴费支出。

2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指乡镇事业人员工伤、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指乡镇村建站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经费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 指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经费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 指用于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31.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 指用于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基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32.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指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3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指农村(社区)党支部、村(社区)民委员会及小组人员误工报酬和村(居)委会必要的办公经费支出。

3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 指乡镇交通岗位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经费支出。

3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 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支出。

3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在职职工单位负担住房公积金支出。

37.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 指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

38.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 指用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方面的支出。

3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2年兴隆镇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兴隆镇下属单位13个,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财政所、便民服务中心、敬老院、农民工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一是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产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和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二是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三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和维护社会稳定。四是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五是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六是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2年在职人员总数44人,其中:行政人员2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定额定项事业、工勤等人员22人,离退休人员15人,遗嘱人员8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 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2022年收入合计1521.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21.93万元,占100%。

2. 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521.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88.71万元,占65%;项目支出533.22万元,占35%。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521.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21.93万元,占100%。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521.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88.71万元,占65%;项目支出533.22万元,占35%。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一是细化、量化绩效目标编制,确保绩效目标与资金规模相匹配。绩效目标申报,切实实现“无绩效不预算”,绩效监控与预算执行管理同步实施,二是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及时对项目进度、预算执行、投入产出、各项效益的阶段性完成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监控、监督检查和纠偏处理、改进完善的管理活动。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兴隆镇2022年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人员类项目绩效目标制定科学合理、规范完整、细化量化并与预算安排相匹配,整体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无偏离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无偏离度。支出控制严格、及时监控处置、执行进度符合预期目标、预算完成情况良好、无资金结余和违规记录等情况。

2.2022年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运转类项目绩效目标制定科学合理、规范完整、细化量化并与预算安排相匹配,整体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无偏离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无偏离度。支出控制严格、及时监控处置、执行进度符合预期目标、预算完成情况良好、无资金结余和违规记录等情况。兴隆镇2022年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目标制定科学合理、规范完整、细化量化并与预算安排相匹配,整体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无偏离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无偏离度。支出控制严格、及时监控处置、执行进度符合预期目标、预算完成情况良好、无资金结余和违规记录等情况。

(三)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兴隆镇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8分,2022年度自评项目22个。在日常行政事业运行中,加强工资福利支出管理,确保及时足额兑现到位;加强政府机关管理,保障机关正常运转支出;保障村(社区)党委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正常运转支出。保障扶贫工作顺利有序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易地移民搬迁项目、交通建设项目、安全饮水项目有序推进,培育产业项目。部门绩效目标制定为实现兴隆镇政府基本收支目标,保障基本运转。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的收支监管,充分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社会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保障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经费,实现兴隆镇基层组织公共服务有序运行。按照年初预算和年中预算调整口径足额保障人员类经费,直发至个人;运转类经费保障了机关日常顺利运转;特定目标类项目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支付管理办法执行,各类项目按照项目计划实施。严格支出控制,出现问题及时处置,执行进度按照年初计划推进,完成预算100%,资金结余率0%,不存在违规记录等情况。

(四)自评质量。

兴隆镇2022年度整体支出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严格实施,项目组织实施有序高效。项目实施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实施中加强项目质量监督,实施后开展多方面综合验收,资金支付严格遵守政府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本次整体支出自评客观准确,严格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评价指标,科学采用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自评工作。

(五)结果应用情况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按要求定期开展绩效运行监控,根据绩效监控结果开展预算调整。降低了绩效目标实际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度。通过部门整体自评,根据绩效管理结果整改问题、完善政策、改进管理。按要求及时向县财政局反馈结果应用情况。及时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行组织的评价情况向社会公开。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县财政局对 2022年度绩效目标设置的要求,设置了 “产出、效益、满意度”等指标值,其中产出指标70分,实际得分70分,效益指标20分,实际得分19分,满意度指标10分,实际得分9分。合计得分98分。

(二)存在问题。

1.项目绩效目标与指标不完整。绩效指标较少,不能完全衡量条件建设经费项目的完成情况,绩效指标未包含所有工作事项,绩效标准表述不够精准,整体逻辑关系不够清晰明了;

2.资金投入量较小。项目建设是一项长期建设任务,投入资金有限。在一个时间范围内,一个完整的建设项目如期完成非常艰巨;

3.资金监控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在执行过程中,未对项目资金使用及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导致执行滞后不及时的问题。

(三)改进建议。

1.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议进一步加大项目资金的投入力度,按照要求尽早完成项目建设;

2.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加强与各执行部门的沟通,建立事权、财权、责任匹配制度,在绩效目标的设定方面,绩效目标有待准确化,使项目目标更简洁,更加明晰。项目绩效指标需结合项目明细进行具体设置,尽可能全面、客观的反映项目产出及效果;

3.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率。实时监控预算完成情况,对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及项目进度进行通报,对执行进度滞后的情况,要求加快执行,确保项目能按计划执行。同时明确监管层次,对项目的时间节点进行控制,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意识,明确责任主体。

2022年新增监测帮扶对象增收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兴隆镇人民政府为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项目日常监管和督促落实,重点监管项目实施程序、建设进度、建设标准,重点监管项目资金使用是否合规,使用流程是否规范、资金账户是否健全。

2.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部《关于鼓励引导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指导意见》,设立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根据通财农〔2022〕40号,安排该项目资金。

3.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1)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规定执行,严禁任何形式的腐败;

(2)执行项目支出的过程中,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规定,坚持“三严三实”的要求,严格实施预算管理;

(3)严格执行财务结算制度,落实财务会计制度,结合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经费支出额度审批与付款控制机制,实现支出预算和支出绩效的有效控制;

(4)加强绩效考核监督,实现财务资金的支出流程跟踪,强化财务审计的监督和检查;

(5)切实加强资金审核和绩效评价,对支出不合规的情况做出处置,确保各类项目支出活动财政资金的有效利用。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1)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原则

(2)资金分配额度合理原则

(3)与地方项目实际相适应原则

充分考虑地方资金使用自主性、地方建设积极性及是否有利于落实“六保”任务。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新增监测帮扶对象增收,按人均800元安排到乡镇,实行差异化奖补到户,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新增监测户经济收入提升,改善监测户的生活水平。

2.2022年项目绩效总目标。新增监测帮扶对象增收项目资金用于促进当地产业发展,实现脱贫增收。实行“一户一表”(即规划与验收在同一表中反映),乡镇协助受益农户按照“因地制宜、一户一策”的原则规划建设内容并组织实施。优先支持发展肉兔、鸡鸭和生猪养殖等特色种养殖产业,确保当年实现增收。对跨省就业的扶持对象适当给予一次性铁路、公路和水运(路)交通费补贴,提供3个月以上的务工收入证明为依据。6月底前,镇村完成分户验收并兑现奖补资金,专款专用,严禁延压、挤占、截留或挪用。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采用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根据项目支出的具体实施及财政状况,结合客观实证和经验判断,综合评定支出绩效;

2.采用回顾性、审计性等方式,对项目支出过程中的费用报销和财务报表等文件进行审查,定期进行抽查,确保项目支出财务报表的真实性,排除违规支出;

3.通过建立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结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投资回报水平,对项目支出的管理绩效进行定量评价;

4.建立双重考核机制,包括对项目主体授权实施项目支出的考核和政府财政部门实施项目支出的考核,确保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5.结合项目支出的全过程和多重考核机制,针对不同项目支出模式,实施多元化、精细化绩效考核,保证项目支出活动的有效性。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我镇根据各村提交的申请和概算等资料,根据实际发展产业情况制定监测户和以生产经营为主的脱贫户生产奖补实施方案,按照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及财政局文件进行项目实施。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我镇2022年中央级财政新增监测帮扶对象

增收项目资金9.06万元。

2.资金到位。我镇2022年中央级财政新增监测帮扶对象增收资金到位9.06万元,到位率100%,资金到位及时。3.资金使用。我镇2022年实际支出中央级财政新增监测帮扶对象增收资金9.06万元,开支范围、标准符合相关规定,支付进度达到了计划要求,支付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兴隆镇人民政府成立了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财政所、振兴办、项目办等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专门负责专项资金的审批和管理,并针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出纳做到划款不见钱、会计做到管账不见钱、代理银行做到管钱不管账,确保了专项资金的安全使用,充分发挥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2.财务管理规范有序。兴隆镇人民政府负责新增监测帮扶对象增收申请资料的审核,财政所负责资金拨付,做到专款专用,广泛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新增监测帮扶对象增收项目实施以各村(社区)上报资料为原始依据,具体操作流程为:兴隆镇振兴办将对各村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资料报镇分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镇主要领导审核,通过镇党委会议研究同意,。报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及财政局审核同意后实施。

项目管理情况。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通江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通乡振〔2021〕58号)要求,严格落实项目公开公示。

项目监管情况。项目主管部门为加强项目管理所采取的监管手段、监管程序、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实现的效果等。我镇在新增监测帮扶对象增收资金管理中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有关政策法规规定,一是监督到位。镇成立了专项资金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监测户和以生产经营为主的脱贫户生产奖补资金使用进行抽查和全面督查;二是问责到位。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在监测户和以生产经营为主的脱贫户生产奖补资金使用中徇私舞弊、优亲厚友,不按政策执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严格追究经办人的直接责任和相关的领导责任;三是管理到位。规范管理档案,基本实现了计算机信息化管理,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我镇2022下达新增监测帮扶对象增收项目资金9.06万元,完成了计划目标任务的100%。实施新增监测帮扶对象增收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预期的项目计划。给镇产业发展增加了新的活力,使村民的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改善。资金拨付完成进度达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及时有效拨付奖励资金,促进群众增收。

社会效益: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精神文化提高。

生态效益:农村生态生活环境有所改善。

可持续效益:促进当地困难群众增收。

服务对象满意度: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8%。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是建议加大对监测户和以生产经营为主的脱贫户生产奖补资金的补助力度。监测户和以生产经营为主的脱贫户生产奖补资金由中央级财政承担,按目前我县财政状况,县级筹集建设资金压力大,希望上级政府加大对监测户和以生产经营为主的脱贫户生产奖补资金的补助力度。二是建议出台并细化监测户和以生产经营为主的脱贫户生产奖补项目长效运行管理机制。从经营模式、补贴标准、管理模式等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切实保障产业扶持能发挥最大效益。

(一)评价结论。

项目资金共计9.06万元全部用于监测帮扶对象增收项目无结余。我镇监测户和以生产经营为主的脱贫户生产奖补新增监测帮扶对象增收项目在申报、审批、完成、效果等方面均体现了项目的针对性、时效性,在发展产业上发挥了项目资金的效益,切实解决了脱贫致富的具体问题,整个项目的实施收到良好的效果,群众的满意度较高。项目实施分配合理,使用情况合规,执行迅速且有效;完成结果较为良好,目标完成及时,无资金结余与违规记录,通用指标评价得40分。项目区域均匀性较为均匀,对象较为公平,社会满意度良好,共性指标评价得30分。目标完成后收入增加值提高可观,年收入变动率有部分上涨,带动就业能力较好,特性指标得30。该项目总体评价得分为100分。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自查,我们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尚有不足之处,主要是项目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相关建议。

一是建议加大对监测户和以生产经营为主的脱贫户生产奖补资金的补助力度。监测户和以生产经营为主的脱贫户生产奖补资金由中央级财政承担,按目前我县财政状况,县级筹集建设资金压力大,希望上级政府加大对监测户和以生产经营为主的脱贫户生产奖补资金的补助力度。二是建议出台并细化监测户和以生产经营为主的脱贫户生产奖补项目长效运行管理机制。从经营模式、补贴标准、管理模式等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切实保障产业扶持能发挥最大效益。

附件:通江县兴隆镇人民政府单位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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