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公安局2023年度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署全县的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监督公安局下属各所、队、室的工作贯彻执行情况;
2.预防、制止和侦察违法犯罪活动;
3.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4.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5.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6.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7.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8.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的设施;
9.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10.依法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通江县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1.依法监督管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指导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的建设和业务培训;
12.依法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3.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4.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护工作,指导治安保护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
通江县公安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通江县警务保障服务中心未单独预算)。
纳入通江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通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3463.1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6.58万元,增长0.65%。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业务技术用房资金及人员变动、人员工资正常增加、干部正常晋级增资等。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2626.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626.7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3463.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10.2万元,占75.1%;项目支出3352.96万元,占24.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3463.1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6.58万元,增长0.65%。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业务技术用房资金及人员变动、人员工资正常增加、干部正常晋级增资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63.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6.58万元,增长0.65%。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业务技术用房资金及人员变动、人员工资正常增加、干部正常晋级增资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63.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11328.75万元,占85.15%;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1.59万元,占7.51%;卫生健康支出635.29万元,占4.72%;住房保障支出482.73万元,占3.59%;农林水支出4.8万元,占0.0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3463.16,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6177.54万元,完成预算99.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考核不发放奖金等。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267.94万元,完成预算90.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非税征收成本清算。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决算为231.21万元,完成预算100%。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827.3万元,完成预算9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年度考核奖未发放。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59.76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93.06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53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时间应急处理(项):支出决算为28.5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76.12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53.4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77.21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8万元,完成预算100%。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82.7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1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009.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100.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6.06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13.06万元,增长11.56%。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0.5万元,占95.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56万元,占4.4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0.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22.5万元,增长22.96%。主要原因是随车辆使用年限增长,维修成本增加等。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1辆,其中:轿车49辆、越野车3辆、载客汽车3辆、其他车型6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0.5万元。主要用于公安业务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5.5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9.44万元,下降62.9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原则等。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5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15批次,56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5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其他单位到本单位指导检查工作,与其他单位交流工作、执行任务等国内公务接待费用,共计5.56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通江县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0.62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5.19万元,增长0.47%。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通江县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通江县公安局共有车辆6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雪亮工程"项目服务费、2023年成都大运会安保专项经费、公安局销毁弃置烟花爆竹经费、壁州大道交通电子抓拍系统经费项目等1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2023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专项资金预算和2023年公安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6.35分;2023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2023年公安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用于非涉密的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相关支出。
1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指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支出。
1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指反映公安机关开展特别业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时间应急处理(项):指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通江县公安局
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通江县公安局下属独立核算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通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1.机构职能。
(1)依法履行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2.人员情况;在编人员349人,其中:行政人员306人,工勤人员30人,事业人员13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通江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确保全县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一是紧扣主线,圆满完成安保维稳任务。圆满完成全国两会、成都大运会等重点任务和春节、国庆等重点时段安保维稳为主线任务。期间,共调度重点人员1320人次,下达指令83条574人次,攻坚化解疑难问题67个,处置涉稳事件57次。二是坚守底线,确保了社会大局平稳。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大起底活动。共对全县3个重点群体、358名重点人员实施分级预警、动态管控,核查涉政涉邪和反恐线索21条,提前预警案事件32起,妥善处置突发警情46起。三是筑牢防线,营造了良好治安环境。紧盯道路交通、民爆化危、防灾减灾、森林防灭火、消防等重点领域。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7.3万余起,处置交通事故4579余起,收缴枪支17支,销毁烟花爆竹危险性废弃物12.99吨。四是深入前线,打击了各类违法犯罪。深入开展“新篇”“清风2023”等专项行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对各类违法犯罪高压严打。共立刑事案件622件,移送起诉329件345人,受理行政案件889件,查处481件511人。五是对标标线,建设了过硬公安队伍。始终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纵深推进主题教育,常态化推进“五破五立”作风整治,年内组织学习培训会议和活动210余次,开展红色教育活动2批次,及时消除队伍苗头性问题12个,组织处理5人。六是夯实基线,护航了经济社会发展。建成青浴口水库、金堂工业园警务室。圆满完成“通江花夜月”等重大涉企活动安全保卫56场次,查处妨碍工程建设、侵害知识产权、涉企诈骗等案件19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七是立足交管主业,服务大局坚定有力。紧扣两会、大运安保工作主线,围绕中心,忠诚履职,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八是优化工作措施,事故预防扎实有效。聚焦“人、车、路、企、环境”等交通要素,纵深推进重大事故安全隐患专项排治2023行动,确保各类风险隐患清仓见底。九是强化打击治理,道路交通井然有序。紧紧围绕城区交通秩序“治乱缓堵”工作目标,推动增设交通标志标牌123块、交通信号灯7处、违停抓拍3处,摩托车规范停放点12处,城区停车泊位300余个,解决交通瓶颈路段5处,优化路口交通组织9处,城区道路安全畅通指数大幅提升。十是践行服务宗旨,便民利企措施有方。聚焦县委县政府“投资促进提升年”“营商环境优化年”双年行动,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积极回应群众、企业新需求新期待。优化“警保医消”联动服务机制,拓宽道路交通事故救援救治绿色通道,进一步健全交通事故重症伤员垫付抢救费用响应机制,提高救援救治效率,事故死伤比下降15.3%。十一是精心谋划组织,交通宣传有声有色。聚焦事故预防、文明交通、交警形象等,扎实开展“七进”“美丽乡村行”“安全生产月”“开学第一课”“一盔一带”“一老一小”“122交通安全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推进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交通安全氛围日益浓厚,群众安全意识与日俱增。期间,累计开展各类交通安全宣传活动398场次,制作警示教育片5部,建设“一村一栏一标语”、社区交通安全宣传栏320处,张贴宣传海报2000余张,发放宣传资料13万余份。利用“两微一抖”、交管12123、短信平台、各类APP、等推送警示提示信息11万条。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县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实现经费效益的最大化,为全局工作提供坚实的经费保障。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度,部门资金收入13463.16万元。其中,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463.16万元(包含上年结转和结余财政拨款收入836.52万元)。
(二)部门资金支出情况。
截至2023年底,部门资金支出13463.16万元。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3463.16万元:基本支出10110.20万元,项目支出3352.96万元。
(三)部门资金结转结余情况
2023年无资金结转和结余资金。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局严格按照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资金财务管理办法,专款专用,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实现保障全局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保障全局日常运转。各项公安业务顺利开展,预算执行率100%,不存在资金结余。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人员工资等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执行进度100%、预算完成100%、无资金结余和违规记录等情况。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运转类项目公用经费主要保障单位日常业务运转,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单位日常运转支出,执行进度100%、预算完成100%、无资金结余和违规记录等情况。
其他运转类项目17个共计资金589.92万元,主要项目包括警务辅助人员经费、一标三实专项建设、DNA建库经费、二代居民身份证指纹采集经费、关押人员医疗社会化服务、国安工作经费、禁毒工作经费、警犬给养费、看守所给养费、扫黑除恶专项经费、天网建设及卡口站建设、治安卡口及对讲机基站租赁费、武警中队生活补助、红绿灯及电子眼维护运行经费、非税征收成本清算等。执行进度100%、预算完成100%、无资金结余和违规记录等情况。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特定目标类项目14个共计资金2734.37万元,主要项目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服务站(卡)点防疫工作补助、"雪亮工程"项目服务费、2023年成都大运会安保专项经费、公安局销毁弃置烟花爆竹经费、2023年度驻村工作经费、壁州大道交通电子抓拍系统经费、2022年交管工作经费等。执行进度100%、预算完成100%、无资金结余和违规记录等情况。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2023年我局紧紧围绕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着眼能力建设,立足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充分考虑通江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准确把握通江公安工作发展趋势、统筹考虑各警种、部门以及基层一线的需求,提升公安装备体系化、标准化、科技化、信息化、实战化建设水平和管理能力,提升应急保障能力,提开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统筹规划公安经费保障工作以进一步夯实经费保障和管理能力,实现经费效益的最大化,为全局工作提供坚实的经费保障。
(三)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绩效自评报告将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向县财政局提供自评结果,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为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根据县财政要求,2023年度我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按时上报县财政局,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下一年的预算编制。
(四)自评质量。
根据《通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通财绩[2024]5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建立全过程、多层次评价结果应用机制,按要求完成绩效目标公开和自评公开,进一步提高以后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出成效,提升绩效自评质量。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财政相关通知要求,成立了专门的绩效评价工作组,进行绩效评价,工作中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整理收集相关资料、检查财务会计记录,对照绩效评价指标表,认真开展绩效评价,整体自评得分96.35分。
(二)存在问题。
1.绩效管理意识有待提高,由于前期绩效管理意识不到位及缺乏专业人员,我局仅对部分重点项目进行绩效监控;2、绩效评价在指标设定上不够科学。个别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合理,细化量化程度不足,没有明确的衡量标准,多样化标准的情况一定程度上导致绩效评价的随意性较大。
2.从绩效评价看,部门支出预算和绩效评价工作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个别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够重视,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绩效指标较粗,不够明确、量化;个别单位对预算支出结构把握不够准确,对预算需求调查不充分。
(三)改进建议。
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氛围,一方面加强内部宣传,积极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全员绩效意识,为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奠定良好基础;另一方面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培训,提高全员绩效管理意识,增强全员素质着力建设绩效管理水平,让绩效管理深入人心。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51192122T000006937863-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
|||||||||||
主管部门 |
通江县公安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通江县公安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进一步保障全局执法办案、保障基层一线装备需求。 |
有效弥补了我局办案业务经费不足,提升执法办案效率,保障执法办案需求。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用于保障所队侦查办案、安保维稳,执法执勤用车消耗,差旅费,办案耗材及采购专用设备,执法勤务用车,应急物资等,进一步保障全局执法办案和业务装备的需求。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1,316.35 |
1,316.35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1,316.35 |
1,316.35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治安拘留人次 |
≥ |
280 |
人次 |
300人次 |
2 |
2 |
|
|||
刑事拘留人次 |
≥ |
165 |
人次 |
252人次 |
2 |
2 |
|
|||||
逮捕犯罪嫌疑人人次 |
≥ |
40 |
人次 |
47人次 |
2 |
2 |
|
|||||
刑事案件立案数量 |
≥ |
600 |
件 |
706件 |
3 |
3 |
|
|||||
移送起诉案件数量 |
≥ |
300 |
件 |
378件 |
2 |
2 |
|
|||||
有罪判决案件数量 |
≥ |
250 |
件 |
252件 |
3 |
3 |
|
|||||
侦查终结刑事案件数量 |
≥ |
350 |
件 |
396件 |
2 |
2 |
|
|||||
结案行政案件数量 |
≥ |
600 |
件 |
643件 |
2 |
1.5 |
|
|||||
戒毒人员收治数量 |
≥ |
2 |
人 |
2人 |
2 |
2 |
|
|||||
缴获毒品数量 |
≥ |
1 |
千克 |
6千克 |
2 |
2 |
|
|||||
公安机关业务装备购置数量 |
≥ |
200 |
件 |
200件 |
2 |
1.5 |
|
|||||
业务装备维修维护次数 |
≥ |
30 |
次 |
30余次 |
2 |
2 |
|
|||||
公安机关各类宣传活动开展次数 |
≥ |
18 |
次 |
20余次 |
2 |
2 |
|
|||||
实战训练次数 |
≥ |
9 |
次 |
10次 |
2 |
2 |
|
|||||
实战训练参训人次 |
≥ |
300 |
人 |
300余人 |
2 |
2 |
|
|||||
质量指标 |
公安民警培训合格率 |
≥ |
0.98 |
|
≥98% |
2 |
2 |
|
||||
装备配备达标率 |
≥ |
0.98 |
|
≥98% |
2 |
2 |
|
|||||
购置装备验收合格率 |
≥ |
0.98 |
|
1 |
2 |
2 |
|
|||||
时效指标 |
受理案件及时性 |
≥ |
0.97 |
|
≥97% |
2 |
2 |
|
||||
案件结案及时性 |
≥ |
0.97 |
|
≥97% |
2 |
2 |
|
|||||
装备(设备)采购及时性 |
≥ |
0.98 |
|
≥98% |
2 |
2 |
|
|||||
装备(设备)维修维护及时性 |
≥ |
0.98 |
|
≥98% |
2 |
2 |
|
|||||
资金下拨及时率 |
= |
1 |
|
1 |
2 |
2 |
|
|||||
实战训练开展及时性 |
≥ |
0.98 |
|
≥98% |
2 |
2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挽回经济损失金额 |
≥ |
1000 |
万元 |
1000余万元 |
2 |
2 |
|
|||
罚没资金追缴金额 |
≥ |
250 |
万元 |
568万元 |
2 |
2 |
|
|||||
社会效益 |
破案率有效上升 |
≥ |
0.98 |
|
≥98% |
3 |
2.5 |
|
||||
刑事、治安案件发案数有效下降 |
≥ |
0.98 |
|
≥98% |
3 |
3 |
|
|||||
戒毒管控率有效提升 |
≥ |
0.98 |
|
≥98% |
3 |
3 |
|
|||||
督办案件办结率有效上升 |
≥ |
0.97 |
|
≥97% |
3 |
3 |
|
|||||
新增装备使用率 |
≥ |
0.98 |
|
≥98% |
3 |
2.5 |
|
|||||
促进社会治安稳定情况 |
≥ |
0.98 |
|
≥98% |
3 |
3 |
|
|||||
执法规范化水平有效提升 |
≥ |
0.98 |
|
≥98% |
3 |
3 |
|
|||||
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情况 |
≥ |
0.98 |
|
≥98% |
3 |
3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基层公安机关办案经费保障力度 |
≥ |
≥95% |
|
≥95% |
3 |
2.5 |
|
||||
对基层公安机关业务装备经费保障力度 |
≥ |
≥98% |
|
≥98% |
3 |
2.5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公众安全感指数 |
≥ |
≥98% |
|
≥98% |
2 |
2 |
|
|||
公安执法满意度 |
≥ |
≥98% |
|
≥98% |
2 |
2 |
|
|||||
参训民警满意度 |
≥ |
≥98% |
|
≥98% |
1 |
1 |
|
|||||
办案人员满意度 |
≥ |
≥98% |
|
≥98% |
1 |
1 |
|
|||||
合计 |
100 |
97 |
|
|||||||||
评价结论 |
用于保障所队侦查办案、安保维稳,执法执勤用车消耗,差旅费,办案耗材及采购专用设备,执法勤务用车,应急物资等,进一步保障全局执法办案和业务装备的需求。 |
|||||||||||
存在问题 |
部分指标缺乏数据支持和可行的分析测评 |
|||||||||||
改进措施 |
进一步完善绩效指标体系 |
|||||||||||
项目负责人:庞斌 |
财务负责人:王振林 |
项目名称 |
51192122T000006337447-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
|||||||||
主管部门 |
通江县公安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通江县公安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建设公安业务技术用房 |
按进度完成业务技术用房的建设。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建设公安业务技术用房。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807.76 |
807.76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807.76 |
807.76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效果指标 |
业务技术用房修建效果 |
定性 |
好坏 |
|
好 |
10 |
10 |
|
|
安全指标 |
业务技术用房安全性 |
定性 |
高中低 |
|
高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业务技术用房修建成本 |
≥ |
3134 |
万元 |
807.76万元 |
10 |
10 |
|
||
数量指标 |
业务技术用房面积 |
= |
10808 |
平方米 |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业务技术用房质量要求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
优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建设时间 |
< |
2024 |
年 |
2023年 |
10 |
9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业务技术用房影响性 |
定性 |
好坏 |
|
好 |
10 |
10 |
|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业务技术用房可持续发展性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
优良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民警满意度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
优良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99 |
|
|||||||
评价结论 |
用于保障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款。 |
|||||||||
存在问题 |
附属设施建设及装修资金短缺。 |
|||||||||
改进措施 |
争取建设资金,加快建设进度,尽快投入使用。 |
|||||||||
项目负责人:杨毅 |
财务负责人:王振林 |
项目名称 |
51192122T000007142723-服务站(卡)点防疫工作补助 |
|||||||||
主管部门 |
通江县公安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通江县公安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通江县高速西卡口2022年4月1日至6月31日疫情防控工作执勤人员补助。 |
完成了通江县高速西卡口疫情防控工作执勤人员补助。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通江县高速西卡口疫情防控工作执勤人员补助。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28.56 |
28.56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28.56 |
28.56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人数 |
> |
20 |
人/天 |
>20人 |
10 |
9 |
|
|
时效指标 |
执勤时间 |
= |
2022 |
年 |
2022年 |
10 |
10 |
|
||
安全指标 |
保障通江县疫情防控安全 |
定性 |
安全 |
|
安全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疫情卡口防控质量 |
定性 |
好 |
|
好 |
20 |
20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保障通江县疫情防控工作开展 |
定性 |
优 |
|
优 |
10 |
10 |
|
|
社会效益指标 |
疫情防控工作社会效益 |
定性 |
好 |
|
好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人民群众满意度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防疫工作执勤人员补助 |
= |
200 |
元/人 |
28.56万元 |
10 |
9 |
|
|
合计 |
100 |
98 |
|
|||||||
评价结论 |
经费保障了防疫工作执勤人员补助。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郭勇 |
财务负责人:王振林 |
项目名称 |
51192123T000009381044-县公安局八楼会议室改造经费 |
||||||||||
主管部门 |
通江县公安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通江县公安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解决县公安局八楼会议室改造经费。 |
完成了通江县公安局八楼会议室的改造,并投入使用。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县公安局八楼会议室改造经费。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32.00 |
32.00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32.00 |
32.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维修县公安局会议室数量 |
= |
1 |
个 |
1个 |
10 |
9 |
|
||
质量指标 |
维修、装修质量及验收结果 |
定性 |
优良 |
|
优 |
20 |
20 |
|
|||
时效指标 |
维修装修完成时间 |
= |
2023 |
年 |
2023年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用于全县召开大会使用 |
定性 |
优良 |
|
优 |
10 |
10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开会效率 |
定性 |
优良 |
|
优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参会人员满意度 |
≥ |
99 |
% |
≥99%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维修所需经费 |
≤ |
32 |
万元 |
32万元 |
10 |
9 |
|
||
合计 |
100 |
98 |
|
||||||||
评价结论 |
会议改造,为全县召开会议提供场地。 |
||||||||||
存在问题 |
经费补助,部分设备还未更新。 |
||||||||||
改进措施 |
争取经费更新未更新的设备。 |
||||||||||
项目负责人:庞斌 |
财务负责人:王振林 |
项目名称 |
51192123T000009381047-优化拓展“公安视频共享平台”功能建设经费 |
|||||||||
主管部门 |
通江县公安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通江县公安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优化拓展“公安视频共享平台”功能建设。 |
完成了优化拓展“公安视频共享平台”功能建设,并投入使用。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解决县公安局优化拓展“公安视频共享平台”功能建设经费。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34.90 |
34.90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34.90 |
34.9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经费使用时间 |
= |
2023 |
年 |
2023年 |
10 |
10 |
|
|
数量指标 |
公安视频共享平台数量 |
= |
1 |
个 |
1个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项目帮破获案件或提供线索 |
≥ |
50 |
条 |
60条 |
20 |
19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维护社会稳定 |
定性 |
优良 |
|
优 |
20 |
2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社会影响程度 |
定性 |
优良 |
|
优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9 |
% |
≥99%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建设“公安视频共享平台”需要经费 |
≤ |
34.9 |
万元 |
34.9万元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99 |
|
|||||||
评价结论 |
进一步维护了社会稳定。 |
|||||||||
存在问题 |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需进一步加强。 |
|||||||||
改进措施 |
及时发现不稳定线索。 |
|||||||||
项目负责人:祝武明 |
财务负责人:王振林 |
项目名称 |
51192123T000009478196-"雪亮工程"项目服务费 |
|||||||||
主管部门 |
通江县公安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通江县公安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部署全县雪亮工程项目,支付租赁费 |
支付租赁费,保证了雪亮工程的正常运转。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雪亮工程的正常运转,帮助提升了破案件数,促进社会治安稳定。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49.00 |
49.00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49.00 |
49.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监控点位 |
= |
1987 |
个 |
1987个 |
10 |
9 |
|
|
数量指标 |
监控设备数量 |
= |
3107 |
个 |
3107个 |
10 |
9 |
|
||
时效指标 |
雪亮工程项目开始时间 |
≥ |
2016 |
年 |
2023年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雪亮工程项目帮破获案件数 |
≥ |
150 |
件 |
≥150件 |
10 |
10 |
|
||
数量指标 |
县、乡镇、村社平台数量 |
= |
636 |
个 |
636个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社会影响程度 |
定性 |
良好 |
|
良好 |
10 |
10 |
|
|
社会效益指标 |
维护社会稳定 |
定性 |
良好 |
|
良好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率 |
≥ |
99 |
% |
≥99%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合同资金 |
= |
6500 |
万元 |
49万元 |
10 |
9 |
项目资金分期支付 |
|
合计 |
100 |
97 |
|
|||||||
评价结论 |
雪亮工程的正常运转,帮助提升了破案件数,促进社会治安稳定。 |
|||||||||
存在问题 |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需进一步加强。 |
|||||||||
改进措施 |
增加预警功能。 |
|||||||||
项目负责人:祝武明 |
财务负责人:王振林 |
项目名称 |
51192123T000009763805-2023年成都大运会安保专项经费 |
|||||||||
主管部门 |
通江县公安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通江县公安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2023年成都大运会安保任务。 |
圆满完成2023年成都大运会安保任务。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2023年成都大运会安保专项经费。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30.00 |
30.00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30.00 |
30.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重大安保任务无差错率 |
≥ |
100 |
% |
100% |
20 |
20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重点人口管控率 |
≥ |
99 |
% |
100%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涉稳舆情处置率 |
≥ |
99 |
% |
100% |
10 |
9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援成都大运会派遣警力 |
> |
100 |
人 |
110人 |
10 |
10 |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重大安保完成时间 |
= |
2023 |
年 |
2023年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重点人口清理、管控 |
定性 |
长期 |
|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9 |
% |
99%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购买支援警力装备等经费 |
≤ |
30 |
万元 |
30万元 |
10 |
9 |
|
|
合计 |
100 |
98 |
|
|||||||
评价结论 |
经费得到保障,圆满完成2023年成都大运会安保任务。 |
|||||||||
存在问题 |
专项经费不足,不能完全满足整个大运会经费的支出。 |
|||||||||
改进措施 |
做好基本保障 |
|||||||||
项目负责人:庞斌 |
财务负责人:王振林 |
项目名称 |
51192123T000009763820-公安局销毁弃置烟花爆竹经费 |
|||||||||
主管部门 |
通江县公安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通江县公安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集中销毁全县弃置烟花爆竹。 |
完成集中销毁弃置烟花爆竹。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销毁弃置烟花爆竹经费。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32.00 |
32.00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32.00 |
32.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管控率 |
≥ |
99 |
% |
≥99% |
20 |
19 |
|
|
质量指标 |
弃置烟花爆竹销毁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销毁弃置烟花爆竹时间 |
= |
2023 |
年 |
2023年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消除民爆物品危险 |
定性 |
好 |
|
好 |
10 |
1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推动全县公安特种行业监管工作 |
定性 |
好 |
|
好 |
20 |
19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9 |
% |
99%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销毁弃置烟花爆竹经费 |
≤ |
15 |
万元 |
32万元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98 |
|
|||||||
评价结论 |
完成集中销毁弃置烟花爆竹,民用爆竹物品得到管控。 |
|||||||||
存在问题 |
销毁弃置烟花次数应增加。 |
|||||||||
改进措施 |
争取经费,增加销毁弃置爆炸物品的次数。 |
|||||||||
项目负责人:王凯 |
财务负责人:王振林 |
项目名称 |
51192124T000010067969-2023年度驻村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通江县公安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通江县公安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完成2023年驻村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
完成2023年驻村工作各项目标。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我局共有2名驻村工作干部,协助政府部门2022年乡村振兴工作顺利开展。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2.80 |
2.80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2.80 |
2.8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驻村工作队员经费 |
= |
2.8 |
万元 |
|
20 |
19 |
|
|
时效指标 |
驻村工作队完成工作时限 |
|
2023年度 |
|
2023年 |
20 |
20 |
|
||
数量指标 |
驻村干部人数 |
= |
2 |
人 |
2人 |
20 |
2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协助乡村振兴工作开展 |
定性 |
良好 |
|
良好 |
20 |
19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定性 |
良好 |
|
良好 |
5 |
5 |
|
|
满意度指标 |
帮扶对象满意度指标 |
帮扶对象满意度 |
定性 |
良好 |
|
良好 |
5 |
5 |
|
|
合计 |
100 |
98 |
|
|||||||
评价结论 |
我局共有2名驻村工作干部,顺利完成了2023年驻村工作各项目标。 |
|||||||||
存在问题 |
驻村工作经费不足。 |
|||||||||
改进措施 |
争取增加驻村工作经费。 |
|||||||||
项目负责人:庞斌 |
财务负责人:王振林 |
项目名称 |
51192123T000008754004-壁州大道交通电子抓拍系统经费 |
||||||||
主管部门 |
通江县公安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通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壁州大道、高明大道安装红绿灯及交安设施。 |
壁州大道、高明大道安装红绿灯及交安设施。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逐步实施壁州大道、高明大道安装红绿灯及交安设施的安装。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50.00 |
50.00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50.00 |
50.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及时率 |
= |
100 |
100 |
15 |
15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 |
100 |
100 |
15 |
15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所有设施设备安装 |
= |
100 |
100 |
15 |
15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使用年限 |
≥ |
10 |
10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道路交通安全、群众出行状况 |
定性 |
显著提升 |
显著提升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50 |
50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资金投入 |
= |
429.642 |
50 |
15 |
10 |
按合同付款 |
|
合计 |
100 |
95 |
|
||||||
评价结论 |
逐步设施壁州大道、高明大道安装红绿灯及交安设施的安装。 |
||||||||
存在问题 |
资金未能按时到位 |
||||||||
改进措施 |
努力向财政申请资金。 |
||||||||
项目负责人:李真宝 |
财务负责人:梅国平 |
||||||||
|
|
|
|
|
|
|
|
|
|
项目名称 |
51192123T000009134570-执法执勤车辆购置 |
||||||||
主管部门 |
通江县公安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通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购置执法执勤车辆1台,保障单位运转效率。 |
完成购置执法执勤车辆1台,保障单位运转效率。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严格采购手续办理,厉行节约的原则。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14.00 |
11.07 |
79.07% |
10 |
8 |
在采购过程中实行对比采购,节约成本。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14.00 |
11.07 |
79.07%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购置执法执勤用车 |
= |
1 |
1 |
15 |
15 |
|
|
质量指标 |
产品合格率 |
= |
100 |
100 |
15 |
15 |
|
||
时效指标 |
采购时限 |
≤ |
5 |
5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处理群众报警求助 |
定性 |
良好 |
良好 |
10 |
10 |
|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提升出警及时率 |
≥ |
5 |
5 |
10 |
1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日常执勤执法用车需求 |
定性 |
满足 |
满足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使用人员满意度 |
≥ |
98 |
98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采购控制成本 |
≤ |
14 |
11.07 |
10 |
8 |
严格采购手续,厉行节约 |
|
合计 |
100 |
96 |
|
||||||
评价结论 |
严格采购手续办理,厉行节约的原则。 |
||||||||
存在问题 |
未及时对单位到达服务年限及无法继续使用车辆进行更换。 |
||||||||
改进措施 |
核查所有执勤执法用车的使用情况,及时更换。 |
||||||||
项目负责人:李真宝 |
财务负责人:梅国平 |
||||||||
|
|
|
|
|
|
|
|
|
|
项目名称 |
51192123T000009685182-营房搬迁资金 |
||||||||
主管部门 |
通江县公安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通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安全有效的搬迁办公设施设备及资产,保障单位正常办公。 |
安全有效的搬迁办公设施设备及资产,保障单位正常办公。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及时安全的搬迁办公设施设备及资产,保障单位办公及费用支付。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10.00 |
10.00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10.00 |
10.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办公区域内的设施设备 |
≤ |
50 |
50 |
10 |
10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确保设施设备的完整及安全 |
定性 |
物品完整 |
物品完整 |
10 |
10 |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搬迁合同时效内 |
= |
10 |
10 |
20 |
2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方便群众办理业务 |
定性 |
方便快捷 |
方便快捷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办理业务更方便 |
≥ |
80 |
80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搬迁营房费用 |
定性 |
10 |
10 |
20 |
2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安全有效的完成营房的搬迁办公设施设备及资产,保障单位正常办公。 |
||||||||
存在问题 |
搬迁过程中对部分家具的损坏。 |
||||||||
改进措施 |
请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维护。 |
||||||||
项目负责人:李真宝 |
财务负责人:罗锋 |
||||||||
|
|
|
|
|
|
|
|
|
|
项目名称 |
51192124T000010065858-2022年交管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通江县公安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通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2022年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办理车驾管业务,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及其它交通管理工作。 |
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办理车驾管业务,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及其它交通管理工作。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办理车驾管业务,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及其它交通管理工作。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80.00 |
80.00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80.00 |
80.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项目年度内 |
定性 |
年度内 |
年度内 |
10 |
10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交通安全宣传 |
≥ |
60 |
60 |
10 |
10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下乡督促指导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
≥ |
60 |
60 |
10 |
10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及车驾业务办理量 |
≥ |
7 |
7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道路交通事故、违法行为下降率 |
≥ |
5 |
5 |
20 |
15 |
事故率和违法率降低3%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0 |
90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交通宣传及日常工作经费 |
≥ |
80 |
80 |
20 |
20 |
|
|
合计 |
100 |
95 |
|
||||||
评价结论 |
有效的维护交通安全及秩序,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办理车驾管业务,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及其它交通管理工作。 |
||||||||
存在问题 |
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需加强预防。 |
||||||||
改进措施 |
加大路面巡逻及检查,预防事故及违法行为的发生。 |
||||||||
项目负责人:李真宝 |
财务负责人:罗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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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项目名称 |
51192124T000010067969-2023年度驻村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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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通江县公安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通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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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完成2023年驻村工作各项目标. |
圆满完成驻村工作。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驻村人员认真负责对所驻村社进行帮扶,对政策的上传下达及解决群众的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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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2.00 |
2.00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2.00 |
2.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达到上级要求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良 |
20 |
10 |
逐步实施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驻村工作完成工作时限 |
≤ |
2023 |
2023 |
10 |
10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驻村人员数 |
= |
1 |
1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协助乡村振兴工作开展 |
定性 |
好坏 |
好坏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帮扶对象满意度指标 |
帮扶对象满意度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良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驻村工作人员经费 |
= |
2 |
2 |
20 |
20 |
|
|
合计 |
100 |
90 |
|
||||||
评价结论 |
驻村人员认真负责对所驻村社进行帮扶,对政策的上传下达及解决群众的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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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
办公环境及设施简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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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措施 |
加大对驻村工作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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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彭华 |
财务负责人:罗锋 |
附件2
通江县公安局
2023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通江县财政局下发的《通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县公安局2023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通财行〔2023〕3号)、《通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县公安局2023年中央和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通财行〔2023〕42号)文件,2023年通江县财政局下达了我局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专项资金1316.35万元。主要用于弥补办案业务经费和购买业务装备经费。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按照“服务基层、服务一线”的原则,逐步增强公安机关的经费保障能力,提高打击犯罪的办案经费保障,以实现净化经济建设环境,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程序的稳定的总体目标,主要用于保障所队侦查办案、安保维稳,执法执勤用车消耗,差旅费,办案耗材及采购专用设备,执法勤务用车,应急物资等,进一步保障全局执法办案和业务装备的需求。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办案(业务)经费共支持派出所14个,一线办案单位6个。开展各类宣传20余次,治安拘留300人次,刑事拘留252人次,逮捕犯罪嫌疑人47人次,刑事案件立案数378件,实战训练10余次,参训人员300余人次,民警培训合格率达98%;戒毒人员收治2人,戒毒管控率98%;挽回国家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共罚没资金追缴金额568万元,破案率98%,公众安全指数98%,公安执法满意度98%,办案人员满意度98%,参训民警满意度100%。
3.2023年我局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内容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由警保部门对资金拨付使用,由督察、法制等部门对资金使用、装备的配备情况进行监督。绩效自评工作由警保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绩效目标申报表各项指标逐一考核完成。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上报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财政按规定予以审批。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我局2023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均由省财政厅下达。
2.资金到位。
2023年通江县公安局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共计1316.35万元,其中,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916万元,公安基础因素经费327万元,禁毒经费51万元,出入境经费20万元,大要案经费6.35万元,森林11万元。
3.资金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316.35万元,执行进度100%,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基层所队办案和购买业务装备,符合相关财务会计管理规定,做到专项资金使用有计划、审批有手续、支出合理规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2023年度我局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资金属于保障运转类,均用于保障办案业务消耗等各项运转所需,并进一步保障公安机关装备建设。
(二)项目管理情况。
该项目政法转移资金办案(业务)经费财务室严格按照财务规定予以把控,业务装备均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购置。
(三)项目监管情况。
办案(业务)经费由财务室具体负责审核,严格把控经费开支,接受督察审计;业务装备涉及政府采购项目均按程序申报,局督察、法制相关部门全程参与。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治安拘留20人次,刑事拘留252人次,抓获犯罪嫌疑人47人,刑事案件立案706件,移送起诉案件378件、有罪裁决案件数252件,购买公安机关装备200件,发展特情人员数人等。
(2)质量指标。
案件应立尽立、应办尽办率、案件侦破结案率进一步提升;线索核查使用率升高。装备投入使用率高。
(3)时效指标。
案件侦破按司法程序完成,结案率较高。资金到位时间,执行时间为2023年12月前。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
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罚没资金追缴568万元。
(2)社会效益。
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巩固社会化防控体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降低发案率,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可持续影响。
加大了对基层公安机关经费保障力度和业务装备经费保障力度。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按照文件要求,成立了专门的绩效评价工作组,进行专项评价,工作中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整理收集相关资料、检查财务会计记录,对照绩效评价指标表,认真开展绩效评价。
(二)存在的问题。
(1)绩效目标和指标往往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制定,对项目执行过程有效约束不够,存在偏差。
(2)在绩效考评指标的设计上,部分特色指标缺乏数据支持和可行的分析测评,绩效指标体系有待完善。
(三)相关建议。
无
通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3年公安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3年通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44人,其中公务员32名,工勤人员10名,事业人员2名;供给车辆14辆。单位内设一、二、三、四、五、六中队,特勤中队、车管所和内勤室等九个职能部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所有资金支出均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主要用于保障中队侦查办案、安保维稳,执法执勤用车消耗,差旅费,办案耗材及采购专用设备,执法勤务用车,应急物资等。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但不限于:绩效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办案(业务)经费共支持中队6个,一线办案单位6个。全年共排查国道126公里、省道470公里、县乡村社道5000余公里,推动整改国省干线道路隐患85处(其中部督隐患1处、省督隐患7处、市督隐患1处),农村道路隐患3900余处;协调职能部门完成村道生命防护工程502.68公里,累计检查企业215家次,发现隐患问题126个,督促整改115个,限期整改11个;整改销号高风险企业5家;发送“两书一函”整改建议26份。督促劝导车主和驾驶人报废车辆463辆(含变型拖拉机81辆)、完成年检1955辆,督促A、B证参加审验12687人、满分学习21人、换证1674人。考试岗、学习教育室、违法处理岗、业务受理、安全监管等五个窗口全年业务无差错。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2023年我队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内容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有内勤室对资金的拨付使用,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资金使用、装备的配备情况进行监督。绩效自评工作由领导班子会同各实施部门对在绩效目标申报表各项指标逐一考核完成。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上报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财政按规定予以审批。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202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均由省财政下达。
2.资金到位。
2023年通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政法转移资金共计259万元,其中,办案业务经费259万元。
3.资金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59万元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符合相关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基层中队及车管所,内勤室办公办案,做到专项资金使用有计划、审批有手续、支出合理规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2023年度我队政法转移资金绩效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资金属于保障运转类,均用于保障办公及办案业务消耗等各项运转所需,并进一步保障公安机关装备建设。
(二)项目管理情况。
该项目政法转移资金办案(业务)经费内勤室严格按照财务规定予以把控,业务经费均按财务管理办法实施。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主管部门为加强项目管理所采取的监管手段、监管程序、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实现的效果等。
办案(业务)经费由内勤室具体负责审核,严格把控经费开支,接受督察审计。业务经费均按程序申报,实施部门及领导班子全程参与。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全县共发生交通事故5347起,死亡31人,受伤455人,直接经济损失55.6万元,全年共开展各类专项整治168次,查处交通违法118902起,其中:无证驾驶2322起,饮酒驾驶381起,醉酒驾驶43起,超速行驶7047起,客车超员777起,货车超载1600起(严重超载的264起),疲劳驾驶16起,非法改装3615起,立刑事案件107起,移送起诉141人,行政拘留37人,取保候审113人。累计开展各类交通安全宣传活动398场次,制作警示教育片5部,建设“一村一栏一标语”、社区交通安全宣传栏320处,张贴宣传海报2000余张,发放宣传资料13万余份。利用“两微一抖”、交管12123、短信平台、各类APP、等推送警示提示信息11万条。
(2)质量指标。
案件应立尽立、应办尽办率、案件侦破结案率进一步提升;线索核查使用率升高。
(3)时效指标。
案件侦破按司法程序完成,结案率较高。资金到位时间,执行时间为2023年12月前。
(4)成本指标。
通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经费259万,用于日常交通管理业务。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
不涉及经济效益。
(2)社会效益。
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巩固社会化防控体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交通秩序稳定,降低事故率。
(3)生态效益。
不涉及生态效益。
(4)可持续影响。
长期有效地保障交通秩序平稳,出行环境良好。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队按照文件要求,成立了专门的绩效评价工作组,进行专项评价,工作中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整理收集相关资料、检查财务会计记录,对照绩效评价指标表,平均为98分,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1)我队相关人员对于绩效评价的认识不够深入,把政法转移支付绩效自评简单等同于工作任务、工作考核和业务管理。
(2)绩效目标和指标往往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制定,对项目执行过程有效约束不够,存在偏差。
(3)在绩效考评指标的设计上,部分特色指标缺乏数据支持和可行的分析测评,绩效指标体系有待完善。
(三)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