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麻石镇云昙小学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单位)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认真执行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思想品德教育大纲,采取生动有效的教育措施和方法进行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中心的思想品德政治教育。认真开展法治进课堂教育,让学生学法、懂法、知法、用法,做一名合格的公民。
二、机构设置
通江县麻石镇云昙小学属于二级单位,事业编制18人;年初有在职人员24人,年末有在职正式人员20人,另有退休人员15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68.3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减少13.08万元,下降3.4%。主要变动原因是教师人数减少,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68.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8.3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68.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4.23万元,占96.16%;项目支出14.11万元,占3.8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68.3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13.08万元,下降3.4%。主要变动原因是教师人数减少,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8.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08万元,下降3.4%。主要变动原因是教师人数减少,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8.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8.34万元,占100%;教育支出297.18万元,占8.6%;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0万元,占8.2%;卫生健康支出17.54万元,占4.76%;住房保障支出21.22万元,占5.76%;农林水支出2万元,占0.5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68.34,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教育(205)普通教育(20502)小学教育(2050202):支出决算为297.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款)科学技术(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和旅游(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5)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080505):支出决算为3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 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支出决算为17.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农林水(213)扶贫(21305), 其他扶贫支出(2130599):支出决算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住房保障(221)住房保障(22102) 住房公积金(2210201):支出决算数为21.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4.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9.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5.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较上年度减少0.1万元,下降100%,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接待较少,无三公经费开支预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减少0.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接待较少,无三公经费开支预算。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通江县麻石镇云昙小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通江县麻石镇云昙小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通江县麻石镇云昙小学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义教学生免作业本费”“驻村工作补助项目”“校舍保障资金”、“学前教育项目”“义教奖补项目”(项目名称)等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5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保障(款) 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