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瓦室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来源:通江县瓦室中心卫生院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4-09-02 09:00 字号: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负责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诊治、护理;院前急救、巡回医疗,辖区内的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计划免疫,新型合作医疗的组织与管理等工作,承担乡村卫生人员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二、机构设置

瓦室中心卫生院位于通江县瓦室镇街道,是政府办非营利性、全民所有制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儿科、急诊医学科、医学检验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等。我院核定编制55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现有在编人员52人,辖区内13个村,2个社区,均配有合格的村医1名,2023年辖区共有纳入一体化乡村医生13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3757.18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77.47万元,增长56.40%。主要变动原因是今年我院实施了改扩建项目,东西部协作项目增加投资250万元,我院实施了医疗设备更新,病员增加,事业收入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1878.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8.24万元,占37.1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844.50万元,占44.95%;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35.85万元,占17.87%。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收入。)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1878.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7.24万元,占81.29%;项目支出351.35万元,占18.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96.48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95.54万元,增加73.38%。主要变动原因是今年我院实施了改扩建项目,东西部协作项目增加投资250万元。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8.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7.16%。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增加295.54万元,增加73.38%。主要变动原因是今年我院实施了改扩建项目,东西部协作项目增加投资250万元。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8.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62万元,占11.11%;卫生健康支出585.71万元,占83.88%;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2万元,占0.3%;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32.91万元,占4.7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98.2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决算为77.62万元,完成预算11.11%。

6.卫生健康(类):支出决算为585.71万元,完成预算83.88%。

7.农林水支出: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0.3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和财决08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全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6.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6.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和财决08-1表,仅罗列本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210.35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下降0.14万元,下降4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21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院属于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未预算“三公”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2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减少0.14万元,下降40%。主要原因是医疗设备更新,医疗技术水平提高。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载客汽车0辆、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其他车型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21万元。主要用于急救病人转运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共计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通江县瓦室中心卫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22年决算数持平。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通江县瓦室中心卫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通江县瓦室中心卫生院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中: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急救病员转运救护。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按单位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基药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项目名称)等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4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指反映用于引进外国专家补助、引智成果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10.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 指各部门举办的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指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指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传染病医院(项):指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专门收治各类传染病人医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指用于村卫生室方面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指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指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指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指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0.卫生健康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34.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3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单位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单位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通江县瓦室中心卫生院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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