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高明新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受县委、县政府委托,县高明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党务、开发建设、经济发展、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工作。
(一)党工委职责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决议、指示;研究辖区内重大经济社会发展等问题。
2、负责辖区党的组织、思想、党风廉政建设和其他党务工作;负责辖区党的纪律监察工作;负责辖区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协调辖区政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辖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管委会职责
1、规划负责拟订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参与编制辖区内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内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3、负责辖区招商引资及招引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辖区内各类企业落实经营自主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保障企业依法自主经营。
4、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征地拆迁及补偿安置等工作;参与组织实施辖区内的土地报征、整理、储备和供应工作。
5、负责辖区内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劳动、民政、社会保障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农业、农村和农民等涉农工作。
6、负责辖区内信访、综治、维稳、防邪、人民武装、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25年重点工作
1、强化产业发展。坚持以产兴区,完成产业策划,加快产业园区建设,通江银耳(好彩头)精深加工达产投运,推进邓老金方凉茶生产基地项目落地开工,完善新区物流、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建设农产品展销中心、打造高明峡谷,进一步拓展高明湖夜间经济带建设。
2、强化项目建设。坚持以城兴区,加快高明城市排水防涝设施、通江县高明片区排水管网、石牛嘴片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等项目建设,加强城市安全运行。加快县公安局、电力公司等企事业单位入驻新区,加大峰璟理、湖滨公馆、高明公馆建设,开工建设学府花园、江与城三期、置信三期等房产项目,加快新区改善性住房建设。力争实现年度投资25亿元。
3、强化上争外引。做强项目编报。充分解读政策,编报一批符合国家支持的项目,争取纳入中省补助或国家专项债库中。做强项目招引。加快田园酒店落地、城市综合体开工,ADC芯片研发中心投建。探索保障性住房项目与地产融合发展,推动共有产权试点。
4、强化基层治理。加强“平安新区”建设,完善提升社区网格化智慧化平台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做到地灾点、重点行业全覆盖,网格化推动底线工作落地落实;规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运行,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治理大操大办推动移风易俗,切实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持续向好。
二、机构设置
1、通江县高明新区管理委员会属一级预算单位。内设科室7个,包括:党政办、征地拆迁办、规划建设办、招商引资办、社会事务办、财政事务办、党群工作部。
2、财政全额预算拨款42人。其中:事业管理16人、专业技术人员23人;工勤3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25886.77万元。与2023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23万元,增长0.03%。两年度大致持平。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年收入合计25886.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79.97万元,占26.1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106.8万元,占73.8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年支出合计25886.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5.48万元,占3.42%;项目支出25001.29万元,占96.5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886.77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23万元,增长0.03%。两年度大致持平。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79.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6.19%。与2023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502.57万元,减少60.77%。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节能环保支出减少;村(社区)干部工资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79.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9.25万元,占9.87%;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0.00万元,占2.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09万元,占1.06%;卫生健康支出30.58万元,占0.45%;节能环保支出128.25万元,占1.90%;城乡社区支出2318.56万元,占34.19%;农林水支出3133.56万元,占46.22%;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252.67万元,占3.7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0万元,占0.07%;其他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万元,占0%。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779.9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决算为669.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原因是人员调动。
2.教育支出(类):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3.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支出决算为17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决算为72.0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决算为30.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决算为2,318.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农林水支出(类):支出决算为3,133.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决算为128.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决算为252.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其他支出(类):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5.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10.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4.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9,106.8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通江县高明新区管理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7.85万元,比2023年同比增加2.64万元,增长0.51%。主要变动原因是职工五险两金及艰苦边远地区补贴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通江县高明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通江县高明新区管理委员会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市政卫生绿化一体化购买服务专项资金等2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通江县高明新区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通江县高明新区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绩效自评综述:
1.市政卫生绿化一体化购买服务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28.25万元,执行数为128.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通江新城的环境卫生整体提升,清洁干净、绿化整齐、空气良好,取得较好的社会效应。
发现的主要问题:合同服务外区域,环境质量差,整治起来非常困难,需要资金量大。下一步措施:在合同到期后,应该扩大清扫服务范围,增加年初预算,进一步美化环境,提升新区整体质量。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通江县高明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通江县高明新区管理委员会属一级预算单位。内设科室7个,包括:党政办、征地拆迁办、工程规划办、招商引资办、财政事务办、社会事务办、党群工作部。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1、规划负责拟订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参与编制辖区内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内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3、负责辖区招商引资及招引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辖区内各类企业落实经营自主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保障企业依法自主经营。
4、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征地拆迁及补偿安置等工作;参与组织实施辖区内的土地报征、整理、储备和供应工作。
5、负责辖区内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劳动、民政、社会保障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农业、农村和农民等涉农工作。
6、负责辖区内信访、综治、维稳、防邪、人民武装、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8、单位财政全额预算拨款42人。其中:事业管理16人、专业技术人员23人;工勤3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强化产业发展。坚持以产兴区,完成产业策划,加快产业园区建设,通江银耳(好彩头)精深加工达产投运,推进邓老金方凉茶生产基地项目落地开工,完善新区物流、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建设农产品展销中心、打造高明峡谷,进一步拓展高明湖夜间经济带建设。
2、强化项目建设。坚持以城兴区,加快高明城市排水防涝设施、通江县高明片区排水管网、石牛嘴片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等项目建设,加强城市安全运行。加快县公安局、电力公司等企事业单位入驻新区,加大峰璟理、湖滨公馆、高明公馆建设,开工建设学府花园、江与城三期、置信三期等房产项目,加快新区改善性住房建设。力争实现年度投资25亿元。
3、强化上争外引。做强项目编报。充分解读政策,编报一批符合国家支持的项目,争取纳入中省补助或国家专项债库中。做强项目招引。加快田园酒店落地、城市综合体开工,ADC芯片研发中心投建。探索保障性住房项目与地产融合发展,推动共有产权试点。
4、强化基层治理。加强“平安新区”建设,完善提升社区网格化智慧化平台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做到地灾点、重点行业全覆盖,网格化推动底线工作落地落实;规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运行,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治理大操大办推动移风易俗,切实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持续向好。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根据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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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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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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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 |
通江县高明新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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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主要任务 |
任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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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专项经费 |
规范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招商引资项目有序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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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治理 |
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整治购买服务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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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
完成项目前期申报8个,举办项目专项培训3次。加快重点项目推进力度,加快储备项目前期工作,做好城市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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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
完成农村危房改造30户,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0万元,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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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 |
不断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能力,经费25.33万元,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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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植被恢复费 |
为了贯彻落实的有关规定,完善使用林地手续,切实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合理利用林地资源,2021年10月初,通江县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四川香山源林业有限公司对通江县2021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使用林地进行调查和论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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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老区建设 |
完成新建市政道路515米,道路红线宽20米,路基路面工程、管网工程、绿化及照明等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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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 |
完成征地面积230亩,新建市政道路3公里,提升城市形象800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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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整治 |
完成高明新区所辖区域农村范围内环境卫生整治,农村垃圾清扫、转运,工具购置及设施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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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卫生绿化一体化管理费用 |
完成高明新区所辖区域总面积829870平方米(道路、人行道及坝子面积约为:691288平方米,绿化带面积:138582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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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02线县城过境公路至河西大道拆迁安置还房 |
切实化解了S302线县城过境公路至(河西大道)拆迁安置还房遗留问题,维护拆迁安置户切身利益,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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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高明湖经济带建设PPP项目合作诚意金及资金占用利息 |
根据《项目合作诚意金使用协议》,归还诚意金264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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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高明新区10千伏电缆入地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
项目新建电力线路主要采用电缆下地方式是美化城市景观、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手段,并对社会环境及新区的发展起到重大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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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
完成实施村环境整治,使受益村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明显增强,以此带动其他村环境改善,助力创建天府旅游名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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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人才安家补助 |
兑现高明新区管理委员会引进人才1名,安家补助0.5万元,及时足额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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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购房资金及征地拆迁补偿款 |
按照该项目实施计划,保障了全区征地拆迁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确保了该项目圆满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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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金.龙腾御锦外部排洪工程补助资金 |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项目工程补助资金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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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佛安置房建设工程 |
完成拆迁安置还房建设,保障拆迁农民按期入住新房,提高了市民生活质量,规范城镇化建设,项目工程补助资金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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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新区城西村供水工程 |
完成城西村巩固拓展饮水安全工程,解决村民生活用水,改善群众生活,生产条件,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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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
完成高明大道一期三标段工程2.14千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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箭口河安置房建设工程 |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箭口河安置房房屋拆迁补偿款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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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抢险救灾 |
为切实做好抢险救灾及疫情防控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下达应急抢险救灾经费5.6万元,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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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前外国语学校段排洪工程 |
完全解决了雨季洪水四处漫溢的现象,实现了污水集中收集安全排放,确保学校防洪安全,使周边环境的进一步得到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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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新区周子坪村农村道路建设及农村道路建设加宽项目 |
完成周子坪村农村道路建设项目全长3.378公里及周子坪村一社加宽道路项目拓宽3.5M宽,长1.2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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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新区高明村农村道路建设 |
完成高明村四社道路长0.922公里,宽3.5M,厚20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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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新区城西村道路建设 |
完成城西村道路建设长1公里,宽3.5M,厚20c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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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环高明湖经济带建设PPP项目 |
通江县环高明湖经济带建设子项目2024年度运营补贴(运营期第二年)合计1200万元,包括建设期利息、社会资本方股权投资回报、融资成本、年度运营成本和合理利润四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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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 |
资金总额 |
财政拨款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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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06 |
1229.06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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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1、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力度。 2、加快储备项目前期工作。做细前期工作,完成5个储备项目报批、环评、征拆前期工作,为项目开工创造条件,争取项目早落地、早开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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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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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工程建设个数 |
≥25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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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清扫保洁次数 |
≥35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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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个数 |
≥5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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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招商引进率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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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合规率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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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资金支出及时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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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项目前期经费 |
=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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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引进企业、提高片区就业率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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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水电能源节约率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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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影响年限 |
≥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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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基层群众对工作满意度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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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总体收入25,886.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79.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106.80万元。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部门总体支出25,886.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5.48万元,项目支出25,001.29万元。
具体明细支出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885.48万元
其中:基本工资181.38万元、津贴补贴16.45万元、绩效工资265.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5.8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4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54万元、住房公积金52.67万元、职业年金5.76万元、办公费46.66万元、印刷费0.09万元、水费0.50万元、电费1.00万元、邮电费0.59万元、差旅费17.57万元、维修(护)费0.50万元、会议费0.04万元、培训费1.00万元、福利费2.67万元、工会经费2.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村社干部工资)189.78万元、奖励金0.0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79万元。完成支付823.12万元,支付使用率为100%。
项目资金支出:25,001.29万元
1.通江银耳(好彩头)精深加工项目资金2900.00万元,完成支付2900.00万元,支付使用率为100%;
2.市政卫生绿化一体化管理、环卫绿化管理资金128.25万元,完成支付128.25万元,支付使用率为100%;
3.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资金安排5.01万元,完成支付5.01万元,支付使用率为100%;
4.通江县环高明湖经济带建设项目资金1000.00万元,完成支付1000.00万元,支付使用率为100%;
5.环高明湖PPP项目资金200.00万元,完成支付200.00万元,支付使用率为100%;
6.高明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补助资金100.00万元,完成支付100.00万元,支付使用率为100%;
7.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4046.00万元,完成支付4046.00万元,支付使用率为100%;
8.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补助资金30.00万元,完成支付30.00万元,支付使用率为100%;
9.招商引资专项经费4.5万元,完成支付4.5万元,支付使用率为100%;
10.项目前期工作经费40万元,完成支付40万元,支付使用率为100%;
11.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整治购买服务经费100万元,完成支付100万元,支付使用率为100%;
12.2024年专项债券化解隐性债务资金13795.90万元,完成支付13795.90万元,支付使用率为100%;
13.引进人才安家补助0.5万元,完成支付0.5万元,支付使用率为100%;
14.置信剑桥城购房资金264.00万元,完成支付264.00万元,支付使用率为100%;
15.2024年救灾资金5.00万元,完成支付5.00万元,支付使用率为100%;
16.通江县高明核心区市政道路建设项目资金2000.00万元,完成支付2000.00万元,支付使用率为100%;
17.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资金4.34万元,完成支付4.34万元,支付使用率为100%;
18.2023年度招商引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经费4.50万元,完成支付4.50万元,支付使用率为100%;
19.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奖补资金2.40万元,完成支付2.40万元,支付使用率为100%;
20.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经费0.90万元,完成支付0.90万元,支付使用率为100%;
21.文化事业发展项目资金4.00万元,完成支付4.00万元,支付使用率为100%;
石牛嘴西锦汇红线外滨河景观等公共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66.00万元,完成支付166.00万元,支付使用率为100%;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886.77万元。
2.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25,886.77万元。
3.2024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00元。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在编人员情况:受县委、县政府委托,县高明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党务、开发建设、经济发展、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工作。财政预算全额拨款供给人数45人,在编在岗人数42人。其中:事业管理16人、专业技术人员23人、工勤3人。
2023年初预算611.94万元,本年调剂158.19万元,本年预算数770.13万元。因本单位人员流动,本年度实际完成748.6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74.48万元、津贴补贴18.81万元、绩效工资238.7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4.9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7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44万元、住房公积金35.35万元。完成执行数为748.68万元,资金使用率100%,无结转。
(二)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本期主要运转类项目支出合计预算数为144.5万元,决算数为144.5万元。主要系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驻村工作队后勤保障经费、招商引资专项经费、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整治购买服务经费等3县级预算资金项目。执行支付金额为144.5万元,完成使用率100%。
(三)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本期主要特定类项目支出合计预算数为24,856.79万元,决算数为24,856.79万元。主要包括通江县环高明湖经济带建设PPP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通江县高明新区市政卫生绿化一体化管理服务费、通江银耳(好彩头)精深加工项目(2024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专项债务资金等25个中、省专项资金预算资金项目。执行支付金额为24,856.79元,完成使用率100%。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委认真开展自评自查,按时保质完成整体绩效自评工作,确保自评结果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通过本次绩效自评,形成《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存在问题
1.绩效目标资料编制不规范
内部财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预算执行过程记录资料需要进一步完善。支出预算和绩效评价部分项目目标无法用量化指标来进行考评,项目绩效目标不够细化、指标不够细化、量化,不便于衡量评价。如: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等项目绩效目标不够细化、未进行量化。
2.预算调整幅度较大
本次评价的2024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资金408.5万元,预算调剂增加24,592.79万元,调整后预算,25,001.29万元,调整幅度较大。
(三)改进建议
1.提升绩效目标管理质量
在编制绩效目标时,要按照确定项目绩效目标、分解细化指标、设置指标值三个步骤,逐步分解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确保绩效目标与任务、预算相互匹配。指标设置应坚持细化、量化,便于衡量评价的原则,确保绩效目标编制符合规范。
2.改进预算编制方法
重视预算编制,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内容详尽和可执行性强的预算,及时找出编制与执行结果的差距、漏洞,进而认真分析原因,改进预算编制方法,逐步缩小偏差。
第五部分 附表

川公网安备 511921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