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通江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4-03-12 10:00 字号: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负责全县动物防疫、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监督;负责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负责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负责动物饲养、屠宰、运输及动物产品加工、储存、经营环节的防疫条件资格审查;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证章、票据、标识的管理;负责指定通道的值班值守;负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检查点的监督;负责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监督;负责动物疫情扑灭工作的监督;负责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动物诊疗等方面的监督。

(二)通江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4年重点工作

1.党的建设。持续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和“三会一课”等党内基本制度的落实,完善提升支部阵地,合理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发展培养入党积极分子,考察优秀人才加入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优化党员积分管理模式,抓好干部作风建设,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和警示教育,开展好理想信念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意识形态教育,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加强党内政策和各级党委重要会议精神的宣贯,丰富主题党日、支部共建等活动,紧密联系群众,突出党建引领,带动工青妇群团作用,指导日常业务工作。

2.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落实,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支部书记对单位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年初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廉政谈心谈话会,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相关情况,年底召开专题会议全面总结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并谋划来年工作。发现苗头性或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消除腐败风险。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规定精神,扎实开展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将反腐倡廉学习教育列入中心理论学习会和“三会一课”重要内容。

3.人大政协工作。积极配合人大政协提议和组织的各项调研活动,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及时化解动物卫生监督领域矛盾纠纷。

4.宣传统战工会工作。加强党务政务信息宣传,制定信息宣传奖励制度,按时完成报刊征订,精心谋划工会活动,发挥群团纽带作用,抓好青年妇女工作,巩固“健康单位”和“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争创更高级别荣誉称号。

5.做好信访安全稳定工作。制定信访、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开展演练,做好应急管理,落实应急值班制度,签订目标责任书,将信访、安全、维稳、扫黑除恶列为重要工作内容。定期排查办公区域住房、消防、设备等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建立安全生产台账,及时登记、处理、整改、销号。落实畜禽屠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遵守安全生产制度,督导企业定期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维修更换隐患设备,检修水路电网,定期培训安全生产理论知识并组织应急演练,规范记录安全台账,确保生产安全。合理接待和处理信访案件,实事求是为信访群众解决问题,不忽悠,不推诿,争取每一件信访案件都得到最合理的解决,收到最满意的回复。

6.环保工作。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时刻关注畜禽屠宰企业污水处理和排放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必要时移交上报。

7.法治建设和深化改革。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学法用法,落实“八五”普法、法律“七进”和普法宣传等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日常行政检查,完成“互联网+监管”平台目标任务。及时传达学习各级有关改革会议、文件精神,根据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改革和试点。

8.数据统计档案保密工作。专人负责文电收发,分管领导会签,主要领导审签,经办人签完成情况;年末将重要文件整理归档;涉密资料不得通过网络平台传阅,统一按照保密要求保存,每年两次培训保密业务,保密人员要遵守保密规定,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涉密电脑不得随意联网,个人出证账号不得外泄,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妥善管理干部人事、党员发展、检疫票证、检测卡和重要项目等档案材料,按时完成公务员年度报表。

9.中心理论学习。常态化坚持会前学理论,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局重要会议和各级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精神,除会前学理论外,每季度开展一次理论学习会议,主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系列要求、各级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及与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文献等,交流理论学习心得体会,谈理解,谈感悟,谈做法,将理论学习成果运用到具体工作中。

10.财务工作。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遵守财经纪律,严格管理“三公”经费,做好年度预算和决算,按时报送财务报表,遵守项目资金管理各项规定,建立项目资金专账和专档,做到专款专用。

1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要求到铁佛镇双泉村开展帮扶工作,根据脱贫户与监测户具体情况制定帮扶计划,细化帮扶措施,实现稳定增收。协助村“两委”制定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以产业振兴助推乡村振兴。帮扶过程中宣讲党的政策、切实为民办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移风易俗、开展感恩教育,使物质生活条件与思想道德素质同步提高。

12.官方兽医管理。着力提高官方兽医履职能力,制定培训计划,本年度不少于2次;动态掌握从事畜牧兽医工作人员流动情况,分阶段注销退休、离岗人员官方兽医资格,考察新进、调入从事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人员,按要求及时确认锁定官方兽医人员名单,指导督促官方兽医完成网络培训和考试,积极争取兑现落实官方兽医医疗卫生津贴。

13.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持续抓好动物产地检疫和生猪定点屠宰厂驻厂检疫工作,实行检疫申报制度,官方兽医要及时受理,按照检疫规程到点到位开展检疫工作,规范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填写相关记录,病害动物及不合格产品坚决予以无害化处理,禁止流入市场。

14.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建设。持续宣传畜禽养殖场(户)、运输车辆、贩运户、屠宰厂(宰杀点)在“四川智慧动监”平台备案和赋码,督促各乡镇如实填报畜禽免疫标识发放信息,规范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回收检疫票证,督促屠宰企业如实填写产品流向记录,确保养殖、流通、屠宰、销售各环节均有迹可循,真正实现可追溯管理。

15.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收集站点建设。发现畜禽异常死亡时要开展死亡原因和流行病学调查,加强与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合作,充分借助兽医实验室科学检测能力,对畜禽死亡原因作出科学论断,采取对应方式予以无害化处理,尽快解决通江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站建设用地。

16.动物流通和检疫申报点建设。持续抓好铁溪检查站值班值守,严格查验入通动物运输车辆,检查无异常经消毒后签章放行,发现违规违法行为立即移交有关部门,及时反馈经指定通道入川的动物运输车辆信息至目的地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做好外引畜禽落地监管。

17.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强制免疫监督。把春季、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强制免疫工作纳入对各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考核,与县动物疫控中心联合开展督导评价,制定工作方案和考核细则,做好市对县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考核和省级交叉检查迎检工作。动物卫生监督关口前移,人病兽防,加强禽流感、布病、炭疽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定期检查活禽宰杀点环境卫生和消毒情况,加强犬猫免疫接种监督,全力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18.其他工作。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阶段性工作。

二、单位概况

2024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18人,其中公务员0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8名,工勤人员0名,事业人员0名;供给车辆0辆;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

通江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为276.98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2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基础绩效拿入年初预算及减少中央补助无害化处理项目资金。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276.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6.98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276.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2.48万元,占总支出98.38%,项目支出4.5万元,占总支出1.6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6.98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4.2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基础绩效拿入年初预算及减少中央补助无害化处理项目资金。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6.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9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6.98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4.2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基础绩效拿入年初预算及减少中央补助无害化处理项目资金。

(一)基本支出272.48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36.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奖金、住房公积金、医疗费补助、抚恤费、生活补助等支出。

2.公用经费4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4.5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动物疫情防控监督管理工作经费。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为0.5万元,比2023年预算总额增加0.35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0.35万元,较2023预算无增减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无增减变动(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无增减变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预算安排。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无预算安排。

九、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0.6万元,较2023年预算数减少1.46万元,下降3.4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十、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38.7122万元。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定向保障类0辆、执法执勤类0辆、特种专业技术类0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0辆。单价2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十二、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24年预算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涉及项目1个,预算项目资金4.5万元。

十三、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现的收入,不包括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除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九)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二)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通江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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