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通江县残疾人联合会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4-03-12 10:00 字号: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县残联主要职责是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向政府及有关方面反映残疾人的意见和需求,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关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开展残疾人康复救助、教育就业、文化体育、依法推进无障碍建设和残疾预防工作等,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政策、规划和计划,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县政府和市残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24年重点工作

1.深化康复服务,提升残疾人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和精神残疾救治救助服务体系,做好康复需求筛查、咨询指导、服务进度跟踪,为80名0-12岁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为3860名残疾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增值服务,为300名精神残疾人实施门诊服药补贴。

2.拓宽就业渠道,促进残疾人创业就业。优化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全方位加大与县人社局、就业局等部门协同合作,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力度,为40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进行实用技术培训,为310名残疾人实施灵活就业补贴,创建县级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基地共5个。

3.落实惠残政策,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统筹做好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为残疾人提供精准、高效服务提供数据支撑。协同民政、卫健、医保等部门做好新增户籍残疾人特殊困难救助、低保特困户残疾人补助、意外事故、突发重病住院等特殊困难补助等核定工作;为18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实施家庭无障碍改造;为20名残疾人实施机动轮椅车燃油补助。

4.开展多彩活动,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大力组织残疾人五大协会、乡镇残联、村残协积极参加各类文体赛事,开展各类文体活动,进一步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大力宣传残疾人拼搏奋斗事迹、党和政府惠残政策、社会各界助残举措和扶残助残活动,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二、单位概况

2024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12人,其中公务员0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1名,工勤人员1名,事业人员0名;供给车辆1辆;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通江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残疾人康复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

我单位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卫生健康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为639.31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56.4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残疾人事业支出项目中省级资金均纳入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639.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3.61万元,占总收入74.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65.7万元,占总收入25.9%。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639.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55万元,占总支出32%,项目支出434.76万元,占总支出6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39.31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56.4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残疾人事业支出项目中省级资金均纳入预算。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3.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65.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4.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42万元,农林水支出0.65万元,其他支出165.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73.61万元,比2023年增加90.7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残疾人事业支出项目中省级资金均纳入年初预算。

(一)基本支出204.55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80.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奖金、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公用经费24.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269.06万元,其中: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平台网络运行维护、保障残疾人个性化服务方面等支出,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249.06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发展项目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9万元,比2023年预算总额减少1.1万元,其中:

(一)2024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0.1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0.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安排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0%,(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购入新车,需要的维修维护费用减少。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安排165.7万元,比2023年增加165.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残疾人事业支出项目中省资金均纳入年初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无预算安排。

九、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4.23万元,较2023年预算数减少5.98万元,减少19%,主要原因是:因财政供给人员人数调整。

十、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1381万元。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定向保障类0辆、执法执勤类0辆、特种专业技术类0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0辆。单价2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十二、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24年预算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涉及项目3个,预算项目资金269.06万元。

十三、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现的收入,不包括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除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九)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二)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通江县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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