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受理单位和个人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申报缴费;负责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建立并管理参保人员和退休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发放个人权益记录;负责改制、破产企业社会保险费清算,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核算;“以物抵费”实物资产处置等工作。
3.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制度。
4.负责参保单位职工退休审核,审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负责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及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代管森工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和管理服务工作。
5.受理企业职工工伤申报,参与工伤调查和工伤、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按时结算、支付参保人员工伤各项待遇。
6.依法对企事业单位参保缴费情况进行稽核检查、对基金收支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进行目标管理;汇总编制全县养老保险基金收支计划,开展有关内部控制管理和稽核工作;汇总编制、上报全县有关基金财务、会计、统计报表等工作。
(二)2024年重点工作
1.做好征缴扩面工作。继续落实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各项措施,以“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为契机,对有扩面潜力的单位进行集中扩面;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技术,动态宣传养老、工伤保险政策,推动全民参保走广走深;在社保政务大厅设参保、退休政策咨询专窗,现场测算多缴长缴的好处,打消参保人只缴15年的缴费年限思想,提高个体续保积极性。开展尘肺病、慢性病等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落实超龄等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参保办法。
2.争取试点工作落地。针对季节性用工这一特殊劳动群体正在继续调查摸底中,乡村产业园区务工人员作业伤害保险试点暂行办法(待审稿)和乡村产业园区务工人员作业伤害保险试行办法起草说明等可行性方案已经市人社局审核,目前省人社厅正在组织专业人员论证中。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争取2024年开展试点工作。
3.强化基金防控能力。持续开展疑点数据核查。及时认领疑点数据,按规定时限及时核查上级下发的疑点数据,对违规领取待遇的及时予以追回,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完整;常态化开展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警示教育,让经办人员受警醒、明底线,不断强化风险防控和廉政意识,教育警醒窗口工作人员及干部职工远离法纪“红线”。加强司法、公安等部门联动,打击欺诈骗保犯罪行为,防范化解社保基金支付风险。
4.提升社保服务效能。窗口作风再强化,以共建版运行流程为准绳,进一步规范业务办理流程,加强窗口建设,并强化日常监管。以“温暖人社”“家人式服务”建设为统领,强调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工作人员要坚持“符合条件立即办、材料不全帮着办、特急人员优先办”的三办原则,对办事群众做到“三有”,即办事有效率,服务有微笑,咨询有解答。
二、部门概况
2024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3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27名,事业编制人员7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为583.44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72.22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基础绩效纳入年初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583.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3.4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583.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9.14万元,占总支出95.84%,项目支出24.3万元,占总支出4.1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83.44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72.22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基础绩效纳入年初预算。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3.4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7.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7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83.44万元,比2023年增加172.22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基础绩效纳入年初预算。
(一)基本支出559.14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495.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奖金、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2.公用经费63.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24.3万元,其中: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24.3万元,主要用于退管服务工作经费、工伤调查工作经费、“养老、工伤、生育征缴扩面”工作经费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万元,比2023年预算总额减少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单位接待费用减少。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预算安排。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无预算安排。
九、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59.14万元,较2023年预算数增加172.22万元,增长44.51 %,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基础绩效纳入年初预算。
十、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0万元。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定向保障类0辆、执法执勤类0辆、特种专业技术类0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0辆。单价2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十二、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24年预算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涉及项目3个,预算项目资金2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