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光荣院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负责集中收养留落红军、孤、老、病、残等优抚对象安享晚年的生活;
2.对留落红军、孤、老、病、残优抚对象实行特殊社会保障;
3.保障留落红军、孤、老、病、残等优抚对象老有所养;
4.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和利益,是关系到国防建设、社会稳定、社会和谐的重大事项;
5.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2024年重点工作
1.抓投入,硬件设施上台阶
我院按计划在厨房和餐厅加装了纱窗、对生活区、办公区内脱落的墙壁进行了修补、检修了空调。重点加强了“三室二间”的建设,即“党员活动室、荣誉室、健身室”和“洗衣间、食堂操作间”。
2.献亲情 ,服务质量高标准
一是亲情化服务,做到生活上关心。吃的方面,制定了“食谱”,坚持每天饭菜“不重样”;穿的方面,统一给老人定制服装,达到“冬有棉,夏有单”,做到勤洗勤换无异味;住的方面,夏天用空调降温避暑,冬天用热水器洗浴,足不出户就有电视看。
3.建机制,规范管理长坚持
按照《光荣院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除了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常规的值班考勤、财务公开、目标考核、岗位责任、交接班等制度外,工作人员考虑更多的则是坚持以“老人”为中心、为服务对象,紧紧围绕提高服务质量进行的业务流程规范,制定了严格的《卫生落实制度》,确保老人居所长期整洁卫生,确保衣被定期换洗;《定期检查、巡视、巡诊制度》工作人员必须确保在岗,坚持对老人活动和行踪进行例行检查,做到时时有人看望,时时有人关心,时时有人陪护,防止老人走失和脱管;特别是针对老人的“安全防护”“医疗检查”“应急救助”等方面:分别对护理人员、保洁人员开展专门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他们规范化服务水平。
二、单位概况
2024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5人,其中公务员0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名,工勤人员0名,事业人员5名;供给车辆0辆;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
我单位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为76.86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68.21万元增加8.6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人员基础绩效奖。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76.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99万元,占总收入96.27%;上年结转收入2.87万元,占总收入3.73%。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70万元,占总收入86.78% ;卫生健康支出3.67万元,占总收入4.78%;住房保障支出6.49万元,占总收入8.44%。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76.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86万元,占总支出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6.86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68.21万元增加8.6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人员基础绩效奖。
收入包括:收入预算总额76.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99万元,96.27%;上年结转收入2.87万元,占总收入3.73%。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70万元,占总收入86.78% ;卫生健康支出3.67万元,占总收入4.78%;住房保障支出6.49万元,占总收入8.4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6.86万元,比2023年增加8.6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一)基本支出76.86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70.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奖金、住房公积金、医疗费补助、抚恤费、生活补助等支出。
2.公用经费6.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0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06万元,比2023年预算总额减少0.01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0.06万元,较2023年预算总额减少0.01万元,下降14.28%,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节约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无变化,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预算安排。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无预算安排。
九、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0万元,主要原因是:属事业单位。
十、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0.2万元,购办公设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72.6万元。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定向保障类0辆、执法执勤类0辆、特种专业技术类0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0辆。单价2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十二、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24年预算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涉及项目0个,预算项目资金0万元。
十三、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现的收入,不包括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除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九)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二)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