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军休干部安置政策,落实好军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2.落实完成军队下达的军休干部接受安置任务,协调落实好各项军休经费;
3.搞好军干所管委会、支委会工作,在节日期间组织老干部开展各项活动;
4.组织老干部到医院体检身体,生病看望、协助家属做好丧事处理工作;
5.按照上级要求安排做好军休干部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6.处理好军干所修建的相关遗留问题;
7.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2024年重点工作
1.坚持理论学习,强化信念坚定
军干所始终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先学一步,多学一些,学深一点”为学习态度,以“学习一个专题,研讨一个问题,升华一次思想”为学习目标,以创办学习“小超市”,打造学习“大讲堂”,搭建学习“微平台”为学习措施,不断推动所内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活”起来。通过学习,增强了所内党员干部政治信念的坚定性、政治立场的原则性、政治忠诚的可靠性;增强了所内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了“两个维护”。
2.坚持多措并举,强化待遇落实
(1)认真落实政治待遇,保持其政治本色。
年初为军休干部订阅了《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健康生活》《参考消息》《中国青年报》等报刊杂志。在清明节期间,组织军休干部及全所干部职工共计16人参加了王坪烈士陵园祭祀活动,本次活动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七一建党日期间,组织军休干部及所内职工共计17人参观巴中将帅碑林,深情缅怀革命先烈并重温入党誓词,再次接受革命传统教育,激发军休干部们的爱国主义情怀。在“八一”建军节之际,组织开展庆“八一”军休干部座谈会。号召军休干部继续发挥自身优势支持通江各项工作。
(2)认真落实生活待遇,丰富其晚年生活
1月组织了通江军休干部与老年协会门球联谊赛,通过门球赛的开展,带动更多人了解门球,参与门球,为平淡的生活增添乐趣。在端午节、五一劳动节期间,组织军休干部开展钓鱼比赛、乒乓球比赛等活动。5月组织军休干部赴革命圣地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参观了井冈山烈士陵园、井冈山革命博物馆、小井红军医院、毛泽东同志旧居等处。使每位军休干部都接受了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洗礼。按规定积极落实军休干部的交通、探亲、住院伙食补助等待遇,帮助符合条件的军休干部落实相关优抚待遇,确保军休干部离退休费、各项政策性补贴和福利待遇的按时发放。通过系列举措,确保军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的高效落实。按照军休服务管理机构星级评定的要求,启动了“荣誉室”的建设,硬件已建成,软件正在紧锣密鼓地实施中。
3.坚持统筹推进,强化任务落实
今年以来,军干所在局党组的领导下,以“思想上坚定追随、政治上绝对忠诚、情感上真挚热爱、行动上紧紧跟上”为工作态度,高效完成了局党组分配的各项任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建立了应急小分队,县军干所的工作人员也是森林防灭火工作应急小分队成员。二是狠抓信息撰写。截至目前,已撰写《军休简讯》12篇,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采用信息一篇,通江县政府网站采用信息二篇;三是规范整理档案。今年以来,军干所对所有文书档案、军休干部个人档案进行整理、分类、扫描、装订和登记,确保了档案的安全有效保管。装订了《通江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资料汇编》。
4.加强党支部建设,推动军休工作开展
2024年,县军干所支部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履行从严管党治党责任,按照“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总体思路,把党建工作作为军干所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不断探索工作机制,形成党建合力,为推动军干所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
二、单位概况
2024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10人,其中公务员0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名,工勤人员0名,事业人员10名,退休人员2人。直属于退役军人事务局二级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室、老年活动室等。
三、收支预算情况
我单位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为134.63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142.6万元减少7.97万元,下降5.59%,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134.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8.71万元,占总收入95.6%;上年结转收入5.92万元,占总收入4.4%。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56万元,占总收入86.58% ;卫生健康支出6.68万元,占总收入4.96%;住房保障支出11.39万元,占总收入8.46%。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134.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63万元,占总支出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4.63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7.97万元,下降5.59%;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收入包括:收入预算总额134.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8.71万元,占总收入95.6%;上年结转收入5.92万元,占总收入4.4%。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56万元,占总收入86.58% ;卫生健康支出6.68万元,占总收入4.96%;住房保障支出11.39万元,占总收入8.46%。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4.63万元,比2023年减少7.9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一)基本支出134.63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24.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奖金、住房公积金、医疗费补助、抚恤费、生活补助等支出。
2.公用经费10.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0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12万元,比2023年预算总额减少0.18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0.12万元,较2023年预算总额减少0.18万元,下降60%,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节约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无变化,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预算安排。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无预算安排。
九、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0万元,主要原因是:属事业单位。
十、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0.5万元,购办公设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78.56万元。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定向保障类0辆、执法执勤类0辆、特种专业技术类0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0辆。单价2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十二、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24年预算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涉及项目0个,预算项目资金0万元。
十三、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现的收入,不包括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除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九)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二)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