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通江县财政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5-02-26 09:00 字号: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通江县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县各乡镇和县级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工作总基调,持续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执行情况。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520379万元。执行过程中,增加308018万元,调整为828397万元。调整预算后,收入增加56826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10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56720万元。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885223万元,具体如下:

一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106万元。

二是返还性收入7400万元。

三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58650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159154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42319万元,结算补助45971万元,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2229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5488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9555万元,固定数额补助26591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4186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37621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806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23710万元,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5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2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38512万元,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8558万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703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21440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2017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218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427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2863万元。

四是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3664万元。

五是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82921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5701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借新还旧)27200万元,结存限额再融资一般债券40000万元,世界银行贷款20万元。

六是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21万元。

七是调入资金5601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调入36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20011万元。

八是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5000万元,系东西部协作对口帮扶资金。

九是上年结转40750万元。

2.支出执行情况。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520379万元。执行过程中,增加308018万元,调整为828397万元。调整预算后,支出增加56826万元,其中,新增上级补助收入安排支出5672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6万元。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885223万元,收支平衡。具体如下:

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33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268万元,国防支出25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3205万元,教育支出11345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00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4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0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24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11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198万元,农林水支出20861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4037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152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98万元,金融支出8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37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63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5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1890万元,一般债务付息支出31920万元,一般债务发行费用支出55万元。

二是上解上级支出26310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9387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936万元,法检两院统管改革基数划转4166万元,生态环境机构垂管改革经费基数划转824万元,地税系统正常经费基数划转782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基数上划647万元,城乡居民医保补助地方负担部分924万元,契税征收经费63万元,“三代”手续费上划38万元,出口退税专项上解11万元,恩阳机场航线补贴1435万元,文旅新区双重管理单位财力划转3609万元,文旅新区公安财力上划1246万元,文旅新区工资调整财力划转62万元,米仓大道税款分享32万元,全市新冠疫情(涉疫)医疗废物收运处置费用37万元,市级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平台建设资金22万元,清算2022年留抵退税政策专项资金2089万元。

三是一般债务还本支出66890万元。

四是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6万元。

五是待偿债再融资一般债券结余31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

六是年终结余108283万元。主要是部门预算结余、年底上级下达的部分专项补助未形成支出,结转下年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执行情况。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204499万元。执行过程中,增加107521万元,调整为312020万元。调整预算后,收入增加9114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177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64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88000万元。2024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403161万元。具体如下:

一是政府性基金收入131777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19913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636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600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0628万元。

二是上级补助收入3540万元。

三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57640万元。其中,再融资专项债券(借新还旧)2374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880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115900万元,结存限额再融资专项债券30000万元。

四是上年结转10204万元。

2.支出执行情况。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量204499万元。执行过程中,增加107521万元,调整为312020万元。调整预算后,支出增加9114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支出177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对应安排支出1364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安排专项债务还本支出88000万元。2024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403161万元,收支平衡。具体如下:

一是政府性基金支出209439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81286万元,农林水支出41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68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79045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885万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10851万元,专项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56万元。

二是调出资金36000万元。

三是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47140万元。

四是待偿债再融资专项债券结余26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

五是年终结余10322万元,主要是部门预算结余,结转下年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收入执行情况。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20043万元。执行过程中,收入总量无变动。调整预算后,收入增加2万元,系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2024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20045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00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万元,上年结转27万元。

(2)支出执行情况。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20043万元。执行过程中,支出总量无变化。调整预算后,支出增加2万元,2024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20045万元,收支平衡。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30万元,调出资金20011万元;年终结余4万元,结转下年支出。

4.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2023年末,全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250276万元。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增加34056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82921万元(含世界银行贷款20万元),专项债务257640万元。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金56659万元,其中,申请再融资债券偿还50940万元,本级财力安排5660万元,外汇汇率调整减少59万元。2024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534178万元,控制在省财政厅批准的1725627万元限额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分债务类型看:全县一般债务余额998258万元,专项债务余额535920万元。2024年全县新增债务均为省级财政转贷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重点投向市政、产业园区、交通基础设施、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等方面。

二、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和2024年重点财政工作

2024年,全县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整合资源,集成能力,不断提升财政安全运行和保障能力,有力支撑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指导,全面落实县人大对财政工作的审查意见,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0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回复率、反馈满意率均达100%。

一年来,本级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坚定“财源是财力之本”理念,咬定年初预期目标任务,制定财源建设措施,建立贯通融动机制。2024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7亿元,同比增长25.4%,增幅超年初预期目标18.4个百分点。一是出台管理办法。印发《通江县加强财源建设的若干措施》,通过“培育市场主体、推动优势资源转化利用、落实房地产和建筑业支持政策”等措施,建立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土地出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五张清单挂图作战”工作机制,将年度目标任务明确到项目、到单位、到国有企业,确保财源建设落实落地、见行见效。二是建立融动机制。建立“财政、税务、金融、国资国企、债券、特许经营权”贯通融动机制,强化资金统筹、释放资产资源潜力,提升国资国企贡献,撬动金融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支持主导产业发展,培育骨干税源,初步形成“资产资源、资金资本,全域全员、共征共管”的“大财政”收入管理格局。

一年来,上争支持成效显著。坚定“上争支持”不动摇,深研“较大规模增加债务额度、发行特别国债”等一揽子财政增量政策,抢抓39个欠发达县域托底性帮扶特殊性政策机遇,坚持“省级部门月汇报、市级部门周汇报”工作机制,积极会同项目主管部门,最大力度争取支持,最大限度下沉财力。2024年到位上级补助和债券资金总量92.29亿元,较2023年增加28.1亿元、增长44.5%。一是奋力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024年争取到位中省补助资金63.33亿元,较2023年增加6.93亿元、增长12.2%。其中,财力性补助24.4亿元,专项资金27.55亿元,增发国债项目资金11.38亿元。二是奋力争取债券资金。2024年争取到位债券资金28.96亿元,较2023年增加21.17亿元、增长271.76%。其中,一般债券5.57亿元,较2023年增加4.39亿元、增长372%;新增专项债券23.39亿元,较2023年增加16.78亿元、增长253.86%。

一年来,重点领域保障持续强化。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33亿元,较2023年增加9.28亿元,同比增长15.78%。其中,民生支出48.1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48%。一是优先保“三保”。坚决扛起“三保”支出责任,兜牢兜实保障底线,全年“三保”支出达35亿元。二是保重点项目建设。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盘活存量、统筹增量,筹集各类资金,大力支持青峪口水库、诺华大道等重点项目加快建设。三是保主导产业发展。紧紧围绕“能源化工、电子信息、食品饮料”等主导产业,通过争取债券资金、安排衔接资金、县本级预算安排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大力支持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二期)、化工园区等征拆及基础设施建设,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全县新型工业破局起势。

一年来,财金互动精准发力。完成财政和金融部门职能整合,深化财政金融互动,打好“财政注资、财政贴息、贷款分险”等政策组合拳,兑现各类金融奖补、贴息等资金超1亿元,撬动金融资金21.24亿元,较2023年增加7.57亿元,同比增长55.4%,全力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组建金融服务专班。实行专班推动、部门联动、银企互动,建立金融服务“631”工作机制(6个月内滚动储备一批,3个月内尽调贷审一批,每月投放一批),撬动农发行、国开行等金融资金支持山花顶隧道、新型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二是持续扩大金融规模。聚焦服务实体经济,组织召开“政银企”座谈会10多次,常态化开展“一企一策”金融服务。2024年12月末,全县银行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为365.09亿元、210.44亿元,分别增长11.7%、10.6%,存贷款余额增速11.3%。三是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常态化开展金融风险排查20余次,开展线上、线下非法集资宣传50余次,2024年金融生态环境评价在全省100-200亿GDP组别中和全省178个县域排名中分别上升2个和10个名次。

一年来,债务风险管控有力。按照全省“1+8”化债方案(1个化债总体方案,8个化债专项子方案)总体要求,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坚决遏制债务增量,牢牢守住债务风险底线。经初步测算,2024年综合债务率可下降至228%,下降30多个百分点。一是争取再融资债券资金置换到期政府债务本金5.09亿元。二是县财政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按期偿还政府债务本息4.84亿元(本金0.56亿元,利息4.28亿元)。三是争取专项债券资金置换隐债10.42亿元,重点化解一批涉稳涉众、需刚性兑付的隐性债务。四是采取“资金+资产”双资互补的措施清偿企业欠款,处置闲置资产56宗,抵偿企业欠款1600余万元;同步盘活通江中学虎井校区、县妇幼保健院酒厂沟院区等大型资产,实现收益3800余万元。同时,对没有资金来源和未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项目,严格执行“四个一律”(一律由财政部门对政府性投资项目出具隐性债务审核意见并实行审批制,一律不开工建设前期工作不达标、要件不齐备、资金来源不明确、地方配套不落实的项目,一律不上马超越发展阶段、过度规划过度设计、超越财政承受和偿还能力的项目,一律不干由财政买单或国企投资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网红工程),防止新增债务发生。

一年来,财政精细化管理持续提升。聚焦资金分配、拨付等关键环节,严把关口、强化监管,不断提升理财水平。一是严把财政评审和政府采购关口。2024年,财政评审项目186个、送审金额39.1亿元,审减3.4亿元、审减率8.7%;政府采购项目322个、采购金额1.9亿元,节约资金0.16亿元,节资率8.4%。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将全县预算单位支出全部纳入项目库管理,对全县所有预算部门全覆盖开展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资金分配、拨付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三是改革资金支持方式。强化“奖勤罚懒、激励约束”基本导向,采取“三减三增”的方式(减少分散安排、增加整体激励,减少事前补助、增加事后奖补,减少直接补助、增加间接引导),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支持重点产业、重点项目、民生实事建设,坚决避免“撒胡椒面”,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协助市纪委、县纪委开展“以工代赈、特殊教育学校补助资金”专项检查,深入开展“民生领域重点政策落实情况、全县中小学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专项检查,发现问题38个,追回财政资金213.61万元,移交线索63条,行政处罚2起,持续强化财经纪律约束,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2024年全县财政稳健运行,是县委县政府统揽全局、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监督指导、县政协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全县各部门、乡镇和广大干部群众攻坚克难、苦干实干的结果。综合看,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还存在以下短板:一是地方财政收入总量小、收入质量不高;二是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大,收支矛盾突出。三是县域经济基础薄弱,市场主体量小质弱,应急纾困、融资担保能力不足。对于以上短板,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逐步予以解决。

三、2025年预算草案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编制2025年预算,做好财政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收支形势分析

从国家层面看,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在增发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扩大专项债券投向领域、零基预算改革、部分品目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利好措施,有利于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提升地方政府财政资金统筹整合能力。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提出,打好政策“组合拳”,加大财政支出强度,安排更大规模政府债券;增加对地方转移支付,增强地方财力,进一步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从省级层面看,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6项重点工作任务,特别提出“大力提振有效需求,全力以赴稳住经济大盘”,为县域经济发展释放积极的政策信号。从市级层面看,市委提出2027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100亿元的预期目标,出台《巴中市加强财源建设的若干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从县级层面看,县委十四届九次全会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了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扎实推进能源化工、电子信息、食品饮料等产业融圈建链的发展目标,持续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燃机发电、风电开发、化工园区等一批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工业经济发展势头持续向好,市场主体加快培育,经济增长底部基础进一步夯实,发展潜力持续释放。

同时,2025年也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债务管控更加严格,通过“6+4+2”化债新政(2024-2026年,每年增加地方债务限额2万亿,共6万亿;从2024年开始,连续五年每年安排8000亿新增专项债,专门用于化解隐性债务,共4万亿;2029年及以后年度到期的棚户区改造隐性债务2万亿,仍按原合同偿还)等一揽子增量政策,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隐性债务显性化,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增加,预计2025年全县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5.3亿元以上。综合来看,随着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政策效果逐步显现,社会预期持续改善,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2025年全县经济发展将继续保持势头稳、潜力足的发展态势,财政收支将实现合理预期。

(二)预算编制基本考虑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2025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和重点任务,综合考虑“三保”支出、PPP项目政府支出责任、项目前期工作、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等因素,合理编制2025年度财政收支预算。

一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编制收入预算坚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原则,结合全县经济发展预期,合理测算预算年度各项收入来源;加强财源建设,依法依规组织收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深化零基预算理念,从预算单位实际支出需求出发,逐项审核预算年度内各项支出的必要性、合理性,结合自身财力合理编制支出预算。

二是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强化本级收入、上级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的统筹力度,以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作为预算安排的首要任务,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编列中的优先顺序,严格按照国省“三保”标准和范围,足额编制“三保”预算;加强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全力保障重大政策实施、重要改革推进、重点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压减非刚性、非重点和低效无效支出,切实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三是深化绩效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财会监督和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坚持“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总体要求,严格落实财政绩效监督“三管三必须”(管资金、项目、政策必须管绩效和监督),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扎实开展绩效事前评估、事中监控和事后评价,科学合理安排预算,加大监督问责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三)预算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2025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80620万元,增长15%。其中,税收收入37060万元、非税收入4356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1697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6万元、调入资金3500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调入25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0000万元)、区域间转移性收入5000万元(东西部协作对口帮扶资金)和上年结余收入108593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546291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减去上解上级支出1000万元和一般债券还本支出6171万元后,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391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341万元、国防支出22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768万元、教育支出10394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82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2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4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99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11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177万元、农林水支出93886万元(含乡村振兴衔接县级配套547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7439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806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903万元、金融支出104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1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98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99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752万元、预备费5400万元、其他支出10683万元(预留增人增资等支出)、一般债务付息支出32657万元,一般债务发行费用支出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2025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660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500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500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60万元和上年结余收入10582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76942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1682万元,加上调出资金25000万元和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60万元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量76942万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25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2000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6万元和上年结余收入4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20020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0020万元,加上调出资金10000万元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20020万元,收支平衡。

需要说明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由市级财政统一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以上“三本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2025年全县98个部门预算及预算绩效目标表已报送大会,请予审查。

四、2025年财政工作重点

2025年,全县财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稳增长。聚焦财源建设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壮大存量财源、培植增量财源、深挖潜力财源,力争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8.06亿元,同比增长15%,为奋力摆脱欠发达县域地位奠定基础。

(二)抢机遇。抢抓“稳增长、扩内需、化风险”一揽子财政增量政策机遇,加强沟通对接、加大汇报力度,争取政策支持、争取资金倾斜,千方百计做大资金总量,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资金要素保障。

(三)兜底线。坚决扛起“三保”支出责任,坚持“三保”支出预算优先编制、资金优先拨付“两个优先”的原则,切实兜牢“三保”支出底线,确保“工资按月发放、运转序时拨付、民生足额保障”。

(四)调结构。全面梳理资金投向,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全面推动资金分配、使用“从分散到集中、从前端到后端、从直接到间接”的“三个转变”,切实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

(五)保重点。更大力度跨领域、跨部门统筹资金,集中财力支持新能源新材料、通江银耳等主导产业发展及青峪口水库、诺华大道等重点项目建设,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切实保障改善民生。

(六)防风险。用好用足中央支持政策,加快推动隐性债务重组和置换;“物理隔离”平台公司债务,加快推进平台公司改革转型,坚决防止新增隐性债务发生,确保隐性债务率控制在合理范围。

(七)强监管。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严格执行“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加大资金监管力度,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八)建队伍。全面加强财政干部作风建设,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探索乡镇财政所和会计核算中心管理改革,加大财政业务培训力度,着力锻造一支专业理性、清正廉洁的财政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做好2025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全力抓好财政各项工作,奋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加快摆脱欠发达县域地位、高质量建设“一县三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通江而努力奋斗!

名词解释及财政管理有关规定

1.四本预算:经法定程序审查批准的政府预算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构成,简称“四本预算”。“四本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2023年,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川人社发〔2022〕20号)文件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纳入市级预算管理,我县政府预算编制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本预算”组成。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预算,做到收支平衡。社会保险基金纳入单独设立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除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外,地方政府可统筹安排使用的财政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专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等。

7.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根据现行中央与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体制,一般财政预算总收入包括在某一辖区范围内征收的上划中央级和地方各级次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总和。

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备费、其他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和转移性支出。

9.转移支付补助:分税制改革以后,中央政府为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促进各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保留改革前结算补助等转移支付项目的同时,建立和完善了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现行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主要可分为两类:一是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是促进各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二是专项转移支付,旨在实现中央的特定政策目标,实行专款专用。

10.政府性债务:包括政府债务、或有债务。政府债务,指各级政府为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需地方政府承担偿还责任的债务。具体包括:经国务院批准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的存量债务;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形成的债务;地方承借的中央转贷的外债。或有债务,指存量债务中政府负有担保责任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以及国务院批准锁定存量后新发生的政府依法担保外债。

11.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级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可流通记账式债券,由省级财政转贷给地方政府作为债券收入统一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12.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对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地方政府债务总限额由国务院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总限额内,根据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并统筹考虑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各地区建设投资需求等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依照财政部下达的限额,提出本地区政府债务安排建议,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省级政府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同时提出省本级及所属各市县当年政府债务限额,报省级政府批准后下达各市县级政府。

13.预算绩效管理: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主要包括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及绩效结果运用等主要内容。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区预算绩效负责,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绩效负责,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

14.直达资金: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增加的不利影响,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采取的一项特殊举措,主要对用于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和支持减税降费、减租降息、扩大消费和投资等方面的资金,采取直达资金动态监管系统实行部、省、市、县四级联网动态监管,确保资金及时分配下达、直达基层,有效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新冠肺炎疫情后,中央财政保留了这一项措施,主要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系统和直达资金动态监管系统加强对重点领域的资金监管。

15.“三保”支出:“三保”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简称,全省在落实县级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对“三保”支出实行“三单列三专项”管理,即:预算单列编制、账户单列设置、资金单列划拨,执行专项监控、监督专项实施、绩效专项评价,确保县级“三保”支出足额预算、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16.预算管理一体化:以统一预算管理规则为核心,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主要载体,将统一的管理规则嵌入信息系统,提高项目储备、预算编审、预算调整和调剂、资金支付、会计核算、决算和报告等工作的标准化、自动化水平,实现对预算管理全流程的动态反映和有效控制,保证各级预算管理规范高效。预算管理一体化是全面深化预算制度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抓住了预算管理的薄弱环节和症结所在,一体化系统建设的顺利推进必将对今后财政预算工作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17.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21年3月26日,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将原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更名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关于通江县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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