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一、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克服政策性减收增支等诸多困难,突出“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319872万元。执行中,增加211081万元,已于2019年11月21日报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11月21日后,收入净增加119434万元,变动如下:
一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年初预期目标减少863万元。经2019年12月24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由47103万元调整为46227万元,减少876万元。当年实际完成46240万元,超预期目标13万元,同比增长0.13%。
二是上级补助收入增加11808万元。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级补助收入270883万元。执行过程中,增加171018万元,已于2019年11月21日报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11月21日后,新增上级补助收入11808万元(可用财力4019万元,其余均为专款),分别为:
①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55728万元,主要原因是交通、教育、文化等专项资金47056万元收入科目由“专项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增加的项目主要包括:农业人口市民化奖励3427万元、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66万元、学前教育发展1650万元、化解义务教育大班额奖补1169万元、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500万元、教育救灾资金243万元、中职生活补助90万元、普通高中教育补助673万元、省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奖补214万元、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1506万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361万元、国家文物保护500万元、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370万元、戏曲进乡村147万元、广播电视重点项目63万元、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1913万元、取消还贷二级公路新增债务中央补助26196万元、车购税用于公路项目11074万元、公路应急抢险救灾100万元、退役士兵社保接续补助及退役安置补助11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818万元、农业生产救灾100万元、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88万元、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417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2104万元、冬春生活救助1383万元、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132万元。
②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减少43920万元。主要原因是交通、教育、文化等专项资金47056万元收入科目由“专项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增加的项目主要包括:药品应急资金50万元、脱贫一线干部风险基金22万元、社会救助救济补助317万元、环保机动资金150万元、退化林修复工程500万元、生猪规模化养殖建设120万元、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100万元、PPP综合补助422万元、地质灾害防治资金693万元、基建资金655万元。
减少的项目主要包括:学前教育发展1650万元、化解义务教育大班额奖补1169万元、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500万元、教育救灾资金243万元、中职生活补助90万元、普通高中教育补助673万元、省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奖补220万元、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1506万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361万元、国家文物保护500万元、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370万元、戏曲进乡村147万元、广播电视重点项目63万元、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1913万元、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417万元、取消还贷二级公路新增债务中央补助26196万元、车购税用于公路项目10789万元、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50万元。
三是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增加101265万元。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全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500万元。执行过程中,增加19959万元,已于2019年11月21日报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11月21日后,增加101265万元(借新还旧债券资金增加101268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债券资金减少3万元)。
四是调入资金增加7224万元。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调入资金350万元。执行过程中,增加16000万元,已于2019年11月21日报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11月21日后,增加7224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6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00万元、其他调入924万元)。
综上,2019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650387万元(详见附表1、3)。
一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240万元;
二是返还性收入7400万元(主要是增值税、所得税返还收入);
三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78677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92933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4620万元、结算补助12707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1823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4763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5555万元、固定数额补助26602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3299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22240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2187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29152万元、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20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40930万元、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1611万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3853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33915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37786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8298万元、其他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383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2866万元;
四是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7632万元;
五是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22724万元(借新还旧债券101268万元、新增债券21456万元);
六是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1万元;
七是动用上年结余239万元;
八是调入资金2357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650万元、政府性基金22000万元、其他924万元);
九是接受其他地区援助(遂昌县)收入377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319872万元。执行中,增加211081万元,已于2019年11月21日报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11月21日后,支出净增加119434万元,变动如下:
一是新增可用财力支出增加10220万元。主要安排用于:脱贫攻坚专项经费1349万元、国有土地交易成本2000万元、债券发行费用135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配套1171万元、卫生专项资金400万元、离休费86万元、乡镇卫生院补助2465万元、债务付息1434万元、上解城乡居民医保补助地方负担部分924万元;
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中专项资金对应支出增加51709万元;
三是专项转移支付对应支出减少43920万元;
四是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对应支出增加101265万元(债务还本增加101268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减少3万元);
五是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0万元。
综上,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650387万元(详见附表2、3)。
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6668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470万元、国防支出3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3617万元、教育支出9588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75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9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2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82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85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7103万元、农林水支出10251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2374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3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94万元、金融支出24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64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66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632万元、其他支出1531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2251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35万元;
二是上解上级支出11039万元(出口退税超基数上解支出11万元、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等专项上解62万元、契税征收经费上解63万元、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上解9197万元、税务系统正常经费上划782万元、城乡居民医保补助地方负担部分924万元);
三是债务还本支出112520万元;
四是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0万元。
2019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与支出总量抵减后,实现收支平衡,无结余。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75322万元。执行中,增加34525万元,已于2019年11月21日报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11月21日后,新增11401万元,变动如下:
一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524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42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增加839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减少357万元;
二是上级补助收入增加133万元。其中,福利彩票公益金89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金25万元、体育发展资金15万元、国家电影事业发展资金4万元;
三是债务转贷收入增加10500万元,系借新还旧债券资金;
四是动用上年结余244万元。
综上,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121248万元(详见附表4、6)。一是政府性基金收入72324万元(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收入70042万元);二是上级补助收入5180万元;三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43500万元;四是上年结余244万元。
(2)支出执行情况。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75322万元。执行中,增加34525万元,已于2019年11月21日报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11月21日后,新增11019万元,变动如下:
一是本级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增加142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13104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增加839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减少35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增加6500万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增加205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增加59万元、调出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增加6000万元;
二是上级补助资金对应支出增加133万元。其中,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89万元、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40万元、其他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4万元;
三是债务转贷收入对应支出增加10500万元,用于偿还省厅到期债务本金;
四是上年结余对应支出增加244万元。
综上,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120866万元(详见附表5、6)。一是政府性基金支出8186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905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1万元、农林水12万元、其他支出9252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073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59万元);二是调出资金22000万元;三是债务还本支出17000万元。
2019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与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抵减后,年终结余382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50万元(详见附表7),执行过程中无调整。当年实际完成650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支出。
4.社会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收入情况。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量51793万元(含上年结余32369万元)。执行过程中,增加601万元,已于2019年11月21日报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11月21日后,减少745万元,变动如下:一是个人缴费收入增加739万元;二是投资收益减少42万元;三是政府补贴收入减少1446万元;四是其他收入增加3万元;五是转移收入增加1万元。
综上,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量51649万元(详见附表8)。一是个人缴费收入5528万元;二是投资收益(利息收入)730万元;三是政府补贴收入12997万元;四是其他收入14万元;五是转移收入(异地参保转回)11万元;六是上年结余32369万元(2018年决算数)。
(2)支出情况。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4548 万元。执行过程中,增加76万元,已于2019年11月21日报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11月21日后,减少58万元,变动如下:一是基本养老金支出减少3万元;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增加37万元;三是丧葬抚恤补助支出减少93万元;四是转移支出增加1万元。
综上,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总量14566万元(详见附表8)。一是基础养老金支出13105万元;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858万元;三是丧葬补助金支出601万元;四是转移支出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级次执行情况
1.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在年初预算87420万元的基础上,预算执行中增加支出49514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变动为136934万元,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6%。
2.乡镇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县财政下达乡镇财力性补助和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共389734万元,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4%。
(三)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十八条规定有关工作情况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按决算口径算账,当年公共财政收入总量650387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666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103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1252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0万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2.预备费使用情况。根据《预算法》第四十条规定,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2000万元,主要用于防灾、减灾、维稳专项经费等难以预见的开支。
3.部门预算改革推进情况。县级62个预算单位全部按规定纳入部门预算,并提交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县财政局在人大批准预决算后的20日内向各预算部门批复了部门预决算,并在通江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公开政府财政预决算信息。县级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等信息全部在接到财政部门预决算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
4.落实代表委员和群众意见建议情况。2019年,县政府批转我局县人大代表建议15件、政协提案7件。其中,乡镇财力保障类4件、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类9件、干部职工待遇类2件、妇联主席报酬和工作经费类2件、化解村级债务类2件、加强财源建设类1件、设立教师培训及教育科研专项经费类1件;其他2件。我局高度重视,组建专班、落实专人,逐一办理。目前,已通过统筹专项资金、盘活存量资金、安排债券资金共解决10件(A类);我们积极会同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正在解决9件(B类);由于上级对妇联主席报酬和工作经费类暂无支持政策,无法解决3件(C类)。
二、2019年财政工作回顾
2019年,全县财政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基本、补短板、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促发展,圆满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紧盯财税增收,全力克服政策性减收影响。2019年,我县减税降费总额达1.7亿元,地方财税减收7980万元。面对政策性减收的巨大压力,我们攻坚克难,全力全程抓收,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4.6亿元,同比增长0.13%。一是培育新的财税增长点。招引浙江钱粒科技有限公司总部经济服务平台落户通江,在短短4个月内,33家外地企业注册、落户通江,实现税收200余万元。二是完善非税收入激励考核机制。建立了非税收入按超收部分的50%奖励工作经费,不设上限,年终清算的激励机制;完善了“按季通报、年终考核”,并与超年初预算新增支出挂钩的考核机制。三是开展税收专项清理。与县税务局组成25个税收清理小组,对全县所有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税收逐一清理,实现税收2500万元;对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残保金进行专项清理,追收近800万元。
(二)紧盯向上争取,全力做大转移支付总量。抢抓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脱贫攻坚等政策机遇,我们会同相关部门,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向上争取。一是出台了向上争取的激励政策。印发《通江县项目工作经费补助测算口径》,以前三年到位资金平均额为基数,按“常规类”增量部分的1%、“争取类”增量部分的3%,安排工作经费。二是主动配合部门申报项目、争取资金。积极配合交运、住建、水利等项目主管部门,做深、做细、做优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大对接力度,争取上级支持。2019年我县到位上级转移支付89项、44.6亿元,较2018年净增加3亿元,成绩来之不易。三是大力争取专项债券。根据国家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支持重大在建项目建设和补短板等积极的财政政策,我们抢抓机遇,加大申报力度,我县近三年到位的专项债券资金大幅提升,年均增长146%(2017年8080万元、2018年21700万元、2019年33000万元)。
(三)紧盯项目储备,全力夯实债券发行基础。2019年9月,根据国家对“债券资金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房地产相关领域”的政策调整,我们积极会同发改、交运、卫健、水利等部门,立即调整项目储备方向,深挖本行业项目潜力,争取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对已入发改库的项目,做好 “两书一案”(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计事务所出具财务评估报告书、第三方机构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报省财政厅争取纳入债券项目库。目前,我县上报债券项目14个、共计30亿元;成功入库项目8个、14亿元(一般债券项目5个7.3亿元、专项债券项目3个6.7亿元),入库金额名列全市前茅;其余6个项目正在审核之中。
(四)紧盯脱贫攻坚,全力提供“县摘帽”要素保障。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县摘帽”目标任务,多措并举,统筹施策,全力提供要素保障。一是全力提供资金保障。2019年,通过县本级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0.5亿元、整合涉农资金5亿元、安排易迁资金1.8亿元等共计7.3亿元,大力支持脱贫攻坚路、水、房、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补充壮大“四项扶贫”基金,全额代缴贫困人口医疗保险,未脱贫人口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100元/人的标准代缴,兑现落实低保、五保等各类财政兜底资金3亿元。二是做好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工作。统筹人员力量,组建筹备小组,将局长办公室搬到农业股,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现场办公。全面梳理考纲17个大类、120多项明细,对2016年以来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的16个部门、49个乡镇524个村,共计上万笔、30多亿元资金的政策性、合规性,逐一梳理、逐项对应、专档存放,财政脱贫攻坚成效考核获得满分。
(五)紧盯债务化解,全力打好风险防控攻坚战。我们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全年化解各类债务29.5亿元(政府债务15.3亿元、隐性债务及关注类债务14.2亿元),全县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一是申请再融资债券偿债。申请再融资债券11.2亿元,实际发行11.2亿元,全部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金。二是预算安排偿债。通过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县本级预算安排4.1亿元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三是统筹其他资金偿债。通过盘活存量、统筹调度资金偿还隐性债务6.3亿元。四是展期债务一批。积极协调市农商行和县信用联社,对县红峰公司、力迅公司等融资平台公司到期贷款本金8600万元延长还款期限。五是借新还旧偿债。主动协调国有企业,召开联席会,研究偿债措施,通过发行城市停车场债券、供排水收费权资产支持计划、银行贷款、私募债等,偿还隐性债务及关注类债务7亿元。
(六)紧盯PPP项目推进,全力完善后续管理。我县7个PPP项目、总投资50亿元,融资到位18.5亿元。一是环高明湖项目完成产值6亿元,占总工程量的48.5%,成功申报纳入全省2019年度10个省级PPP示范项目之一;二是壁州大道项目通过竣工验收投入使用;三是通洗路项目完成产值约3.2亿元,占项目总工程量的95%;四是春在山水林田湖项目成功采购社会资本方,完成PPP合同签订;五是小魏路完成产值约1.9亿元,占项目总工程量的59.3%;六是环城南路项目完成产值约1.2亿元,占项目总工程量的29.4%;七是通江中学高明校区正在加快建设。
(七)紧盯财政管理,全力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我们紧紧围绕财政资金分配、划拨、监管等核心环节,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提升使用绩效,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一是规范资金管理。按照“三重一大”要求,印发《通江县县级财政资金审批管理规程》,进一步规范了财政预算编制管理和预算追加申报程序,明确了财政资金审批范围。二是加强绩效管理。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全县323个预算单位17亿元、645个项目1.6亿元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价在省级抽评2个项目的基础上,县级自评实现全覆盖。三是严控一般性支出。调减专项业务经费10%,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全县一般性支出预算总额压减5%、共计4000多万元,统筹用于民生等重点支出。四是逐步消化财政暂付款。通过催收还款、补列预算支出、抵扣拨款、法律追偿等方式,全年消化财政暂付款1.7亿元。五是严把政府采购和财政评审关。全年实现政府采购23828万元,节约资金2859万元;完成财政投资评审24.7亿元,审减2.7亿元。六是建立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监管平台。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低保等54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3.5亿元,惠及94万人次。七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涉农保险保费补贴、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扶贫资金等专项清理,收回违规资金800余万元,财政领域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一年来,我县环高明湖经济带建设项目被纳入全省十个PPP示范项目之一,全县预算绩效管理名列全省第八名,财政清理消化暂付款、国有资产报表等工作被省财政厅通报表扬,县财政局被省财政厅表彰为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在取得这些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县地方财政收入增长更难、偿债压力更大、收支矛盾更加突出,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2020年财政预算
2020年,按照省财政厅“勤俭节约、以收定支、量力而行、严肃纪律”的总体要求,全县财政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口径体现为“三保、三统筹”。“三保”:一是保工资,全额保障干部职工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二是保运转,部门、乡镇的公用经费维持2019年保障水平不变;三是保基本民生,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和上级考核要求,基本民生所需资金足额纳入年初预算。“三统筹”:一是统筹安排债务付息;二是统筹安排产业发展资金;三是统筹安排目标绩效考核奖。
(一)全县财政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20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46702万元(税收收入24752万元、非税收入21950万元),较上年完成数增长1%;加上返还性收入740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9169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59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0万元、调入资金5000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4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000万元),收入总量为352559万元(详见附表9、11)。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扣除专项上解200万元后,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为352359万元(详见附表10、11)。
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5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810万元、教育支出7918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8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2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7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92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35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488万元、农林水支出82506万元(其中,县本级脱贫攻坚专项扶贫投入535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351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4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6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09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18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13万元、预备费1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7000万元、其他支出3000万元(预留正常增人增资)。
按照中央、省规定的“三保”保障范围和标准,“三保”支出需求356231万元,实际预算安排364641万元。其中,保工资需求181632万元,实际预算安排174698万元(存在差额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职业年金按规定采取记账方式);保运转需求8201万元,实际预算安排12537万元;保基本民生需求166398万元,实际预算安排177406万元。剔除市级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0858万元后,纳入县级预算安排的“三保”支出333783万元,“三保”支出基本保障到位。
2.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0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1020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5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50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784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为103784万元(详见附表12、14)。
扣除专项债务还本支出900万元、调出资金40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后,按照收支平衡和对应安排的原则,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98884万元(详见附表13、14)。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3175万元(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9117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5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的支出500万元)、其他支出1495万元(系上级补助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债务付息支出3925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0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1000万元,支出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详见附表15、16)。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个人缴费收入)4751万元,利息收入830万元,各级财政补贴收入14679万元,转移收入10万元,上年结余37083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量5735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4780万元(详见附表17)。
(二)县本级财政预算草案
2019年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46702万元,同比增长1%,其中,税收收入24752万元、非税收入2195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300697万元、调入资金5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0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352559万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减去补助下级支出264401万元、专项上解200万元后,县级公共财政预算可用财力总额为87958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87958万元。
以上“四本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
四、2020年全县财政工作要点
2020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也是通江加快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县的关键之年。我们将按照县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大力加强财源建设。加快出台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外地企业注册、落户通江;着力推进对地方税收贡献较大的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协调普光油田留抵税款的抵扣工作,争取税收留存本地。
(二)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及时兑现2018年、2019年项目工作经费,充分调动各部门向上争取的积极性、主动性,力争2020年争取上级补助资金45亿元以上。
(三)加大项目储备。会同县发改局深度对接重大项目发改库与专项债券财政厅库信息,建立双库联动管理机制,积极争取上级专项债券支持。深挖城乡电网、农林水利、生态环保、交通道路、产业园区等符合专项债券申报条件的项目,做细做优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工作。
(四)保障脱贫攻坚。通过县本级投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等,补齐脱贫攻坚资金缺口,继续支持脱贫攻坚路、水、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全县农业产业布局和农户增收,大力支持茶叶、银耳等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落下一户一人。
(五)严控债务风险。一是化解存量债务。按照“谁使用、谁偿还,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2020年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实施方案,划分偿债任务,压实偿债主体责任。通过盘活闲置国有资产、盘活土地资源、争取上级资金、债务展期、易地扶贫搬迁折旧复垦纳入土地增减挂钩指标交易等措施偿还存量债务。二是全面清理核减系统内隐性债务。制定隐性债务“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挤干债务“水分”,力争将隐性债务率降至300%以下。三是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对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未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项目,坚决不立项、坚决不评审、坚决不开工。涉及抢险救灾、脱贫攻坚等重大、紧急民生事项,暂无明确资金来源渠道的项目,经县委、县政府审批后实施;未经县委、县政府审批,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实施。
(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加快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的各项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公务卡使用管理,各预算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消费结算,不得使用现金结算,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制度。
(七)保障乡镇机构改革顺利推进。制定《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财政管理配套方案》。对乡镇所有资产(除县级部门直接管理单位的资产外)现场清点、登记造册、分类划转。对乡镇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分类处置,先化解、后划转。乡镇经费保障,区划调整前按年初预算序时拨付;区划调整后做好指标调整和资金清算。乡镇财政工作人员,区划调整前不得随意调配,区划调整后确保每个乡镇不少于5人。
(八)加强财会监督。按照中央关于推动财会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扎实履行财会监督主体责任,全方位加强财会监督,并加强与其他方面监督的配合,自觉将财会监督融入全县经济社会治理体系,为推动财会监督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提供有力保障。
(九)加强队伍建设。.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加强财政业务培训,健全干部培育、选拔、任用的管理体系,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作为的财政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