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自查长江生态环境问题
整改信息公开表
整改任务 |
一是在生态敏感区附近非法采矿。矿区及配套加工场紧邻光雾山-诺水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矿山开采项目未取得环评批复。二是未严格落实生态修复与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生态恢复治理未落实“边开采边恢复”措施,未对已开采的平台、台阶、边坡等进行复绿,未设置专门的弃渣场,随意丢弃剥离废石弃土损毁林地。三是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废石加工场砂石露天堆放,无有效防尘措施;石料破碎场所未完全密闭,无进出车辆冲洗设施;物料运输皮带未密闭,转运未采取防尘措施;石料加工厂沉淀池底泥未及时清掏,有效容积减少,沉淀池有较多软管,存在外排条件。 |
责任单位 |
通江县人民政府 |
责任人 |
谭青松 |
联系电话 |
0827-7222868 |
整改目标 |
完善行政许可手续,规范生态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尽量减小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 |
整改措施 |
1.2020年10月底前,对企业涉嫌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2.2020年12月底前,对矿山已开采的平台、台阶、边坡等进行生态修复;设置专门弃渣场,将剥离废石、弃土运至专用弃渣场进行处理;对破碎车间和物料输送带进行密闭,堆放的砂石物料设置不低于物料堆放高度的围挡或进行覆盖,设置进出车辆冲洗设施;及时清淘沉淀池,清理沉淀池四周软管。 3.2021年12月底前,依法完善企业矿山环评手续。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已对企业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处罚款81100元;(已完成) 2.已督促企业完成对矿山已开采的平台、台阶、边坡等进行生态修复;已设置专门弃渣场,将剥离废石、弃土运至专用弃渣场进行处理;已对破碎车间和物料输送带进行密闭,堆放的砂石物料设置不低于物料堆放高度的围挡或进行覆盖,设置进出车辆冲洗设施;已清淘沉淀池,清理沉淀池四周软管;(已完成) 3.已完善环评手续。(已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