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局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通江县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4-03-12 10:00 字号:

一、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一是对基层城乡居保业务办理人员的培训及业务指导;二是宣传城乡居保政策,监督、审核全县城乡居保业务的办理;三是城居保基金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是上报全县城居保基金财务、会计、统计报表;五是按时拨付城乡居保养老保险待遇;六是特殊人员代缴等工作。

2.机构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通江县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局属于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养老保险待遇股、征集股、信息股、财会股、档案管理股,局属城乡居保服务中心等。现有在职职工18人,退休人员0人。承担全县城乡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参保业务办理,养老保险待遇支付及特殊人员代缴等工作,独立核算机构1个,与上年比较一致。

3.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23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8人,与上年一致。

(二)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我局认真落实指示要求,坚定政治方向、主动服务大局、积极履职作为,推动城乡居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截至目前,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数达13.67万人,其中,新增参保2890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33.68万人,覆盖率达98%,征收保险费1.5亿元,较2022年增长2.9 %。

一是紧咬目标任务,参保扩面有新突破。我局自3月起,全面启动了全县34个示范村(居)(其中5个市级重点示范村居)创建推进工作。一是统筹抓好示范村建设与力量整合。成立“全民参保示范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镇、村(居)社保人员、党员干部、驻村工作队和网格员等力量整合,成立政策宣讲队、志愿服务队、扩面攻坚队,创新开展“全民参保示范村”建设。二是统筹抓好参保扩面与提质增效。大力实施全民参保“幸福行动”,村级建立总户籍人口、16周岁以上人员、符合参保人员、未参保人员信息数据台账,面对面为群众算好“经济账”“缴费账”“幸福账”,引导群众及时缴费、多缴多得,不断提升参保质效。三是统筹抓好功能延伸与服务提升。依托基层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站点,精心打造村级居保便民平台,运用“互联网+”模式,大力拓展“网上居保”“掌上居保”,做到参保登记、费用缴纳、待遇领取、权益查询“四个不出村”。

二是紧跟政策导向,民生保障有新成效。做好待遇发放工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基础养老金由2022年的115元增至133元,为11.01万名养老金领取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累计发放1.95亿元,较2022年增长12 %;切实保障征地农民权益,为59名被征地农民代发生活补贴6.26万元;严格按照政策规定,为4579名待遇领取死亡人员、参保缴费死亡人员发放丧葬补助金969.06万元。做细代缴联审。推行“村社核实、乡镇初审、乡镇长复审、县居保局终审”的四级联审机制,加大对我县在外地参保的返贫致贫人员、低保人员、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信息确认,确保不重一人、不漏一人。做实协调保障。先后为37539名低保人员、特困人员、返贫致贫、重度残疾人代缴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函电36个县(区)社保经办机构为76名返贫致贫人员、低保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做到应代尽代。

三是紧盯风险点位,安全防控有新提升。创新“两线三防”工作方法,从社保基金管理漏洞出发倒逼完善制度、强化规范管理、严格内控监管,不断加强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两线”管理压实基金监管责任。1.力量充实到一线。实行分片负责制,将全县3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划分为5个片区,由局班子成员带队认领责任片区,全面负责片区的基金安全知识宣讲、违规领取追收、生存认证等工作。2.问题解决在一线。各小组深入村社,实地到访农户家中,对比问题清单当面核实待遇违规领取时间、领取金额及发放账户,让领取人员对违规领取行为讲得明、违规金额算得清、退还工作做得好。“三防”协同确保基金安全运行。推动基金管理问题整改。3.是防思想麻痹抓教育。加强对社保基金领域违法违纪案件的通报学习,通过对一件件触目惊心的典型案例的学习,为大家亮起红色警示灯;同时从典型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举一反三,进一步将工作制度落到实处。组织集中学习培训业务知识、规章制度2次,学习培训39人次,通报剖析典型案例12次,观看警示教育片6次,参观法纪、廉政、红色教育基地2次,谈心谈话6次,接受警示教育353人次。4.防内控风险建制度。重新审定并完善了《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内部稽核控制制度》,在具体管理过程中,根据省、市相关文件及时更新了《养老保险经办规程》,严格落实人社平台系统“三员”分立制度,从源头上做到了用制度约束人,用制度管理人,用制度办理各项业务的要求;5.防问题反弹强督查。建立高风险业务抽查制度,通过入户核实、调查档案等方式对待遇补发、丧葬补助金申领、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等高风险业务按比例开展、定期不定期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及抽查过程中发现系列问题通报到股室、乡镇社保办,督促问题整改。截至12月,完成8.6万名年度待遇资格认证;对103名待遇重复领取、死亡冒领、服刑人员违规领取进行待遇停发;同时,及时开展违规领取追收工作,累计追收违规领取3.9266元。

二、部门概况

2024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18人,其中公务员10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0名,工勤人员0名,事业人员8名;供给车辆0辆;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

城乡居保局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93.8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3.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86万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为2193.84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955.8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预算了基础绩效支出及工资增资;二是2024年县财政对年满60周岁及以上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财政给予的基础养老金补助及16-59周岁已缴纳养老保险的给予的缴费补贴支出共计1889.18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2193.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93.84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219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6.56万元,占总支出14%,项目支出1897.28万元,占总支出8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93.84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955.8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预算了基础绩效支出及工资增资;二是2024年县财政对年满60周岁及以上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财政给予的基础养老金补助及16-59周岁已缴纳养老保险的给予的缴费补贴支出共计1889.18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93.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3.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8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93.84万元,比2023年预算支出总数增加1955.8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预算了基础绩效支出及人员工资增资;二是2024年县财政对年满60周岁及以上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财政给予的基础养老金补助及16-59周岁已缴纳养老保险的给予的缴费补贴支出共计1889.18万元。

(一)基本支出296.56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65.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奖金、住房公积金、医疗费补助、抚恤费、生活补助等支出。

2.公用经费30.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1897.28万元,一是运转类项目支出8.1万元,主要用于反欺诈,反冒领等专项工作经费、党建、业务培训、公务接待、机关物业管理及水电气、网络运行维护和资料印刷等支出;发展类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专项设备购置、项目前期工作等支出;二是部门项目1889.18万元,2024年县财政对年满60周岁及以上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财政给予的基础养老金补助及16-59周岁已缴纳养老保险的给予的缴费补贴支出共计1889.18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15万元,比2023年预算总额减少0.01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无出国人员。(2023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0.15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0.06%,主要原因是压缩2024年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0%,(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车辆。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预算安排。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无预算安排。

九、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96.56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6.6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了基础绩效支出及人员工资增资

十、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63.4万元。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定向保障类0辆、执法执勤类0辆、特种专业技术类0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0辆。单价2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十二、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24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涉及项目2个,一是运转类项目支出8.1万元,主要用于反欺诈,反冒领等专项工作经费、党建、业务培训、公务接待、物业管理及水电气、网络运行维护和印刷等支出;二是部门项目1889.18万元,主要用于县财政对年满60周岁及以上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财政给予的基础养老金补助及16-59周岁已缴纳养老保险的给予的缴费补贴支出共计1889.18万元。

附件:通江县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局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