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通江县城乡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顺价调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川渝分公司成都销售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四川天然气销售中心2024年购气合同规定,2024年4月1日起四川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每立方米累计上浮18.5%,18%, 2023年3月1日已顺调5%(调价金额为0.08元/m3),仍有13.5%、13%购气成本未顺调。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供气供水价格改革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4〕86号)《通江县城镇(乡)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顺调工作办法》(通府办函〔2022〕11号)等法律法规,以及7月12日全市半年价格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拟顺价调整我县城乡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现将《通江县城乡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顺价调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告如下。敬请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讨论,踊跃发表意见和建议。
一、意见征求时间
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23日。
二、意见征求途径
1.当面提交:纸质意见或建议请送至通江县壁州街道石牛大道403号红峰大厦16楼1629室。
2.网站留言:在本页面下提交留言即可。
联系人:袁爱萍,联系电话:15680823119
附件:1.通江县城乡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顺价调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2.《通江县城乡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顺价调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4日
调查结果
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23日,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在通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求《通江县城乡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顺价调整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公众的意见反馈。
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24日
调查事项
1、意见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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