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实施《通江县2024年肉牛产业补栏奖补项目》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肉牛产业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我局拟对县域内从事肉牛产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肉牛补栏进行奖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
县域内从事肉牛产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二、补助金额
补助资金210.82万元(2023年通江县肉牛产业招商引资奖补项目结余资金)。
三、奖补条件及标准
(一)补栏规模及标准
1、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条件及标准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补栏肉牛超过30头规模(以检疫票据、转款凭证为依据)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经审验合格的,按1500元/头进行补助,单个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其他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补助条件及标准
(1)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补栏巴山肉牛达到50头及以上(以检疫票据、转款凭证为依据)且存栏巴山肉牛50头(含)以上,并经审验合格的,补栏牛按500元/头进行补助。
(2)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补栏巴山肉牛能繁母牛30头及以上(以检疫票据、转款凭证为依据)且存栏巴山肉牛能繁母牛30头(含)以上,并经审验合格的,补栏牛按800元/头进行补助。
(3)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补栏空山牛能繁母牛15头及以上(以检疫票据、转款凭证为依据)且存栏空山牛能繁母牛15头(含)以上并经审验合格的,补栏牛按1000元/头进行补助。
(二)拟补助对象所建规模养殖场选址须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且设计科学,布局合理,配套设施设备齐全。
(三)建立有良好的联农带农机制。
(四)同一主体对以上补助不重复叠加享受,且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40万元。近三年来享受过种养业优势大品种补贴项目的主体不再申报本项目。
(五)若经核验后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经营主体申报的补助资金总额超过210.82万元,则按《通江县2024年肉牛产业补栏奖补项目现场评分表》评分,按得分情况从高到低补助,直至项目资金用完为止;若出现申报补助资金总额不足210.82万元的情况,剩余资金可统筹用于全县肉牛产业发展。
四、奖补方式
逐级核实后补助。
五、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县畜牧站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后至2024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经营主体在当地人民政府初步核实的基础上向县农业农村局畜牧站提交补助资金申请(申请表附后)。
(二)初步核实。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到现场对申报内容进行初步核实。通过初步核实后,对企业拟补助情况在当地人民政府所在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统一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畜牧站。
(三)复核公告。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相关人员组成复核小组,对拟补助对象情况进行复核。如果出现申报总资金超过210.82万元的情况,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对象按《通江县2024年肉牛产业补栏奖补项目现场评分表》评分排名(210.82万元补助资金用完为止),确定补助对象,然后将拟补助对象复核情况进行公告,公告时间5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公告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局将补助资金直接兑现到各申报对象。
附件1:通江县2024年肉牛产业补栏奖补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2:通江县2024年肉牛产业补栏奖补项目复核表.docx
附件3:通江县2024年肉牛产业补栏奖补项目现场评分表.docx
通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7日